教师资格考试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由谁制定这个问题,答案是由教育部规定,各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来说,考试科目、标准和考试大纲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具体的考务工作则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今天小编把整个制度框架梳理清楚了,看完就明白各部门各司其职的规定。感兴趣的网友们跟着小编一同来下文看看吧

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制度是由教育部规定,教师资格考试是各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为保证师资质量,在教育系统逐步实行教师准入制度的要求设置的一项考试,面向对象是非师范类的大中专毕业生。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九条教师资格考试科目、标准和考试大纲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教师资格考试试卷的编制、考务工作和考试成绩证明的发放,属于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属于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组织实施。
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的规定。
《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二条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认定其教师资格。
第十三条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设置详细说明

教师资格证考试内容如下:小学:笔试内容是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面试内容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中学:考试内容是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面试内容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类别 笔试科目 面试幼儿园 小学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教育知识与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实习指导教师 科目一 科目二 科目三 综合素质 保教知识与能力 -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综合素质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中职 文化课教师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专业课教师 (试点省自行组织) (试点省自行组织) (试点省自行组织) (试点省自行组织)
注1.初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注2.普通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注3.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注4.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小学语文、小学英语、小学社会、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全科。
注5.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类别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同。报考*日语、*俄语、*心理健康教育3科考生,该类别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合格即可进行面试报名。
注6.部分省份未开考带*科目,有关开考情况请考生关注所在省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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