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遴选公务员考察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考察环节在遴选中至关重要,直接决定最终能否成功。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海南省遴选考察的具体内容,从考察对象确定到考察不合格的递补,从公示到办理调动手续,整个流程都包含了,准备遴选的朋友可以关注。感兴趣的小伙伴们与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由各省级公开遴选机关、地级市党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综合表现进行考察,主要对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组织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海南省公务员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公开遴选资格。
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表中的考察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达不到遴选职位规定差额考察比例的,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考察人选。
报考同一职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序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且在考察人选范围内的,一并进入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