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相关的考试政策是考生关注的重点内容。对成绩有异议时的处理方式,今天小编来详细说明。按照规定,考生若对成绩不满意,可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需要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办理,复核结果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官方渠道通知考生本人。感兴趣的小伙伴们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如本人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向所属考区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复查结果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通知考生本人。
教师资格证书考试科目
教师资格证书在我国有两种获得形式:一是参加国家统考,二是参加地方自主考试。两种形式的考试模式都是笔试+面试。
国家统一考试分为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五个层级,其中幼儿园、小学、中职这三个学段考两门,这三个学段不涉及专业知识的考察,初中、高中要多考一门专业知识。根据规定,只有笔试和面试都通过方可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单科成绩是保留两年的。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有一次受理资格认定时间。
考试课程及时间非师范毕业生(包括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
考试课程按所报类别分为:
高级教师开考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
中学(含中等职校)教师开考教育学和中等教育心理学;
小学教师开考教育学和小学教育心理学;
幼儿教师开考幼儿教育学和幼儿心理及卫生学。每年开考一次。
以认定该校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该类高校拟聘人员可直接向该校提出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