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相关的考试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公务员报考有明确的条件限制,不是所有人都能参加,除了基本的身心健康要求外,还包括学历、政治立场、工作能力等多方面考量。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公务员报名的全部条件,哪些人可以报、哪些人不可以报都说清楚了,报名前一定要先确认自己是否符合要求。感兴趣的网友与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报考要求
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5日。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是指报考人员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此次招考公务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选拔,最终将被录用到所报考的职位上去任职。如果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报考该职位且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
公务员考试的基本条件说明

无论是报考国家公务员考试还是省公务员考试,都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第一,具备符合法律规定的政治素质条件和良好道德品质条件。
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相关规定,报考公务员的人员不得有违纪违法行为,不得有不良诚信记录,否则在公务员录用政审时会被否决。
有时候很多忽视自己的诚信记录,比如大学阶段有过助学贷款,没有及时归还,造成信用记录不良,这就有可能影响公务员报考。
如果有过考试违纪记录,且记录在档案之中,也会对报考公务员有影响。
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道德品质是报考公务员的首要条件之一。
第二,具备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学历学位条件,是报考公务员的基本要求。
一般情况下,报考国家公务员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省级及以下公务员,一般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但是,一些特殊岗位和需要特殊技能的公务员岗位,允许技校、技师学院的毕业生参照大专生的资格条件进行报考。
从这几年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地区都放开了学历的限制,允许更多的人可以报考公务员。
这是出于社会稳定发展的目的而放开的,毕竟普通人也可以尝试报考,让他们看到未来的发展希望。
第三,具备符合报考要求的年龄条件,一般情况下年龄不大于35岁。
根据特殊岗位的特殊要求,有些岗位的报考年龄可以突破35岁,放宽到45岁以下,但是这是极个别职位。
从绝大部分地方的年龄要求来看,35岁始终是到坎,如果跨过了这道坎,就不能再报考公务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