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选调生考试安排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根据2020年河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笔试时间为7月31日上午9:30至11:30,面试在8月2日进行。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河北省选调生考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和资格复审要求,需要准备哪些材料都列清楚了。感兴趣的小伙伴们与小编一同来下文看看吧

河北省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上午9∶30至11∶30,考试地点设在石家庄市区,具体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2020年8月2日面试在石家庄市区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和证件:
1.经学校或服务地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的《河北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分应届大学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两种,纸质原件,一式三份,式样附后)。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现场审核原件)。
3.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委组织部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原件一份,式样附后)。
4.学校或院系开具的学生干部证明(应届大学毕业生”需要提供,原件一份,式样附后)。
5.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原件一份,式样附后)。
河北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填写《河北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还需要注意:
1.大学生村官:县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县委组织部填写盖章;市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市委组织部填写盖章;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由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填写盖章。
2.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县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填写盖章;市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填写盖章;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填写盖章。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县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共青团县委填写盖章;市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共青团市委填写盖章;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由共青团河北省委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填写盖章。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县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县教育局填写盖章;市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市教育局填写盖章;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由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填写盖章。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生选拔工作始终。凡存在违反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适用有关政策规定而影响考生资格认定的,以及考生出生年月、党员身份、学历学位、学生干部经历等存疑的,一经核实认定不具备选拔条件,取消面试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
河北公务员考试证件审核材料要求

一、证件审核地点
3月27日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招录网站公布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资格证件审核人选。报考省司法厅系统的考生在省司法厅招录网站(http://sft.hebei.gov.cn/)查看证件审核具体地点。省直各部门及省司法厅系统证件审核在省会石家庄市进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证件审核在本市进行;雄安新区证件审核在雄安新区进行。
二、证件审核时间
3月26日至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进入面试的考生在指定地点进行报考资格证件审核。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
三、证件审核材料
进入面试的考生在指定地点进行报考资格证件审核。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按照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学位证、户籍材料等;普通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和有关材料证明等;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3年7月底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人员,还需提供《退役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