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改革考试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湖北、广东、江苏等8个省份在2021年启用3+1+2模式后,高考的整体结构和评分方式都发生了改变,这对准备复读的学生来说意味着要适应全新的考试环境。小编发现不少考生对具体变化还一知半解,下面就把复读生可能遇到的几个主要问题梳理清楚,帮助大家做好应对准备。感到兴趣的网友们跟着小编一同了解吧

2021年湖北、广东、江苏、河北、重庆、湖南、福建、辽宁8个省将实行新高考政策,由原来的文理分科改成“3+1+2”模式,考试模式更改,相应的考试内容和考试题型都会发生变化,原有的学习策略和习惯都要相应改变,对复读生来说是会有一些影响的。
新高考对复读生的影响?
一、考试模式改变
新高考取消文理分科,采用3+1+2模式,“3”是必考科目,指语文、数学、英语;“1”为首选科目,考生在高中学业考试的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1科进行考试;“2”为再选科目,考生在化学、生物、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两科进行考试。
二、考试题型变化
新高考模式下,高考题型和内容都会相应发生变化,考察的知识点会更多,更加注重掌握知识的力度和深度,对于习惯了刷题的复读生来说,原有的学习思维和习惯都要做出改变,学习任务进一步加重。
三、心理压力加大
高考模式改变,高考内容和题型的变化,都会加大考生复读的心理压力,同时复读生还要承担再次考试失败和考不上志愿学校的风险,加上其他突发状况,都会影响考生的成绩。
新高考政策改革涉及哪些变化

新高考政策取消了文理分科,新高考模式学生可根据个人爱好、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和专业的招生要求以及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在多种组合中自主选择,增大了考生的选择面。而传统文理分科仅有2种固定的组合供考生选择。
1、外语考试

改革前:只有一次统考,成绩计入总成绩;
改革后:增加听力考试;高中阶段会组织考试两次外语,取成绩最高分计入高考总成绩;
影响:外语考试进行两次,取成绩最高者计入总分,这是高考科目改革的一个大手笔,两次考试既可以给学生更多时间准备和复习。同时也减轻了学生的压力。
但也会形成不良竞争,即无论第一次考试好坏,都会参加第二次考试,因为无论如何都会选择最好的一次作为成绩。
2、综合素质评价
改革前:记录学生高三学习成绩基本情况,除了自主招生学校审核参考外,无其他用处;

改革后:根据学生三年在校表现记录成案,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成绩、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内容,不仅是自主招生要参考《素质评价表》,高考录取也会参考。
影响: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好处多多,可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进素质教育;改变教师评价观念,推动教学改革;变革考试评价制度,促进人才培养方式转变;优化学校整体工作,彰显学校办学特色。
考试科目不同
旧高考是语数外+综合考试,新高考是“3+1+2”或者“3+3”模式,而且取消了文理的分科。
考卷不同
愿高考是文科理科不同的卷子,新高考是语数外不分文理。
新高考等级赋分
等级赋分主要就是去掉各个学科之间的分数差异。赋分的关键在于要明白自己的分数在全部考生中的排名,根据排名确定等级,再赋予对应的分数,纳入高考成绩。
“3+1+2”的模式和传统的文理分科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一是目标导向不同。“3+1+2”的模式既体现了物理、历史学科的基础性作用,突出了高等学校不同学科专业选才的要求,也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二是选择科目组合不同。“3+1+2”的模式,学生可根据个人爱好、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和专业的招生要求以及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在12种组合中自主选择,增大了考生的选择面。而传统文理分科仅有2种固定的组合供考生选择。文科考生只能选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1种固定组合,理科考生只能选择物理、化学、生物1种固定组合。三是考试内容不同。“3+1+2”的模式,学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考试时不分文理,所有考生的考试试卷完全一致。而传统文理分科的数学考试科目,试卷的内容和难度则是有区分的。
新高考复读可行吗

新高考不适合复读。新高考改革意味着选科和试卷的完全改变,在难度、题量、出题方式各个方面都会产生巨大的变化。最后一届旧高考考生如果选择在新高考的环境下复读,将会面临巨大的挑战,不是一个很明智的选择。
新高考选科简介
一、什么是新高考选科
1、传统高考,文理分科。
2、新高考3+3(部分地区采用3+1+2),取消文理分科。
3、选科带来的20种组合。
二、选课的作用
1、选考:与你的升学关联。
2、学考:关乎你能否读理想大学。
3、选考科目:关乎你如何选择大学专业。
三、新高考改革时间表
1、启动时间:2014年;执行时间:2017年浙江、上海。
2、启动时间:2017年;执行时间:2020年北京、山东、天津、海南。
3、启动时间:2018年;执行时间:2021年湖南、江西(暂缓)、广东、江苏、黑龙江(暂缓)、贵州(暂缓)、四川(暂缓)、吉林(暂缓)、重庆、河北、湖北、山西(暂缓)、西藏(暂缓)、福建、内蒙古(暂缓)、河南(暂缓)、辽宁。
4、启动时间:2019年;执行时间:2022年安徽、广西、云南、甘肃、青海、陕西、宁夏、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