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选调生考试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选调生作为基层公务员的重要来源,每年都吸引大量应届毕业生关注。今天小编要说的是黑龙江选调生是否限制专业的问题,答案是没有专业限制,但还有其他条件需要满足,比如学历层次、年龄范围、政治面貌等方面都有明确规定,想参加选调的考生可以先对照自身情况判断是否符合基本要求。感到兴趣的朋友与小编一起看看吧

黑龙江选调生考试没有专业限制。
黑龙江选调生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户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思想政治素质好,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对基层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
3、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能够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研究生学历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国内大学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4、品行端正,肯于吃苦,甘于奉献,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发展潜力。
5、18周岁以上,本科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2周岁以下(1987年11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及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年龄相应放宽两岁。条件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6、符合下列四项条件之一的优先选调:①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②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少连续半年担任过学生干部;③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④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上述条件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1月20日)。
7、身体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8、凡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或受过处分的人员,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岗位。
选调对象
1、部分国内大学的2021年在校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不包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生、研究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民办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的毕业生(大学名单见附件1)。
2、全日制本科在招录范围的国内大学就读,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1年在校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全日制本科或硕士在招录范围的国内大学就读,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1年在校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
3、部分国(境)外大学(具体名单见附件1)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毕业,并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全日制本科须有国内大学就读经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上述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黑龙江选调生面试有哪些形式

黑龙江选调生面试采取面谈形式进行,主要了解人选政治素质、价值取向、组织协调、人际交往、举止仪表等方面情况,并分别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定性评价。
黑龙江选调生考试内容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将在笔试准考证中注明。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乡镇级)》,笔试总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满分100分)+《申论》成绩(满分100分),满分2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从笔试阶段开始以后各个环节,如出现人选空缺情况,一律不再进行递补,统一进行调剂。
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试卷鉴定,认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公共科目客观题采取机器评卷,主观题采取网络评卷,不受理除缺考、违纪、零分外的成绩复核申请。考生申请复核成绩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人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成绩复核。
2、面试
面试在哈尔滨市集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面试准考证中注明)。面试采取面谈形式进行,主要了解人选政治素质、价值取向、组织协调、人际交往、举止仪表等方面情况,并分别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定性评价。面试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面试后,备用人选采取两轮选岗。第一轮选岗规则:各市(地)所属县(市、区)空缺的选调岗位在报考人员所报考市(地)范围内进行调剂,由备用人选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进行选报,直至所有空额报满为止。在第一轮选岗结束之后,如果个别市(地)仍有空缺的选调岗位,组织进行第二轮选岗。第二轮选岗规则:所有市(地)剩余的备用人选(不分地区)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进行选报,直至所有空额报满为止。
以上涉及按照笔试总成绩排名的环节,如笔试总成绩相同,则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排名列前。如笔试两科成绩均相同,则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排名情况。所有涉及成绩排序环节,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省外高校考生均以同等标准、共同排序。
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工作在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统筹协调下,由各地组织部门具体实施。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实施。考察重点了解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组织协调能力、纪律观念和发展潜力等方面情况。黑龙江省委组织部根据各地组织部门报送的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各地选调人选名单并在“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办理录用手续和岗前培训。黑龙江省委组织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各地正式选调人员名单。各地组织部门与选调人员签订最低服务年限承诺书,规定选调生在省内最低服务年限5年,其间未经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同意违约调出省外或自愿辞职的,取消选调生及公务员身份,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同时,黑龙江省各地组织部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负责协调落实选调生的行政编制和工作岗位,并将情况报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原则上,新录用的选调生分配到本人所报考县(市、区)所属有空编的乡镇工作。待选调人员按期毕业后,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协调各地组织部门为其办理公务员录用相关手续。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选调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对没有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或不能正常毕业的选调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湖北选调生报考条件详细解读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热爱基层工作。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学习成绩优良或工作表现良好,发展潜力大。
5.作风朴实,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群众观念强。
6.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7.2021届毕业生中,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6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在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调资格。
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中,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8.身心健康。
9.符合选调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1届毕业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存在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021届毕业生中,优先选调中共党员、我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人员、贫困边远地区报考原籍所在地职位的人员。
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中,优先选调中共党员、受过市级以上表彰的人员、贫困边远地区报考原籍所在地职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