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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亨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0名

2026-09-06

册亨县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册亨县公安局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0个名额虚位以待,感兴趣的朋友别错过。今天小编整理的是这次招聘的关键信息,报名条件、职位设置、加分政策、体检考察标准等都说清楚了,符合条件的话抓紧时间准备。感到兴趣的朋友们与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册亨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0名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力量,持续做好册亨县各项公安工作,根据《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相关规定,商请册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册亨县公安局拟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册亨县公安局此次公开招聘的70名警务辅助岗位主要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其中文职岗位9名、勤务岗位61名,具体职位详见《册亨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18周岁以上(2005年12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5.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学历条件可以放宽至高中以上。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12月28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8时。报名时间截止后提交的报名材料不再审核。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报考人员将需提交的材料交至册亨县公安局政工室(508室)。本次招聘考试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需达1:3比例,凡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册亨县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职位招聘计划进行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情况将在册亨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册亨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两寸彩色照片4张(照片背面须本人签名)。

4.经考生本人签名的《册亨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原件2份(附件2)。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材料: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

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加分政策

革命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者、退役军人报考加5分。

(五)预加分审核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对报名时填写加分项的考生,需当即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现场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先进行预加分,经审核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其加分资格。对符合加分条件但报名时未填写加分项(或填写错误)的,不予加分。

4.经审查符合预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5.加分确认及审查工作在报名时现场进行,由册亨县公安局政工室组织实施。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考试时,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参考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总分100分,结合笔试实际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在册亨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册亨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超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生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沟通协调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如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册亨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册亨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并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体能测评地点设在册亨县纳福实验小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项目:410米往返跑、1000/800米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立定跳远。

体能测评项目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评分标准和我省的相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3)。体能测评三个项目的平均分达到60分为合格,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存在报考人员缺考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在册亨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册亨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六、体检

根据拟录用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册亨县公安局指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政治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册亨县公安局政工室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参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重点考察其违法犯罪情况、个人信用记录以及现实综合表现。

4.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在册亨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册亨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按照规定程序与册亨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为合同制(编外)警务辅助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九、岗前培训

入职后,册亨县公安局将组织新招聘人员进行为其10天的岗前培训,其中集中培训5天,随岗实训5天。培训项目包括忠诚教育、保密教育、职业养成、公安工作、警务技能、执法规范等,通过日常表现考核、理论考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评定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十、试用管理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岗前培训合格后,由用人部门负责具体岗位知识培训或者以岗带训,并签订管理责任状、保密承诺书等。

十一、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

转正工资:大专及以下学历27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大学及以上学历29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

转正满2年以上,实行层级管理,通过考核择优晋升职级。

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遇政策变化需调整有关待遇,按照变化后的政策执行。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每年组织免费健康体检。

十二、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2.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3.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4.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考试环境。

请考生随时关注册亨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册亨公安”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通知,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电话通知事项,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3次电话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视为考生放弃参加本次招聘。

本简章由册亨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859-4210090

附件1:册亨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册亨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xlsx

附件4:册亨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加分申请表.xls

册亨县公安局

2023年12月12日

鄂州市公安局2023辅警招聘条件及流程

鄂州市公安局2023辅警招聘条件及流程

因工作需要,鄂州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岗位及人数

鄂城区分局辅警:招聘人数9人,限男性;岗位性质:一线勤务岗。

华容区分局辅警:招聘人数7人,其中男性6人,女性1人;岗位性质:一线勤务岗。

梁子湖区分局辅警:招聘人数8人,限男性;岗位性质:一线勤务岗。

葛店开发区分局辅警:招聘人数28人,限男性;岗位性质:一线勤务岗。

花湖机场分局辅警:招聘人数2人,其中男性1人,女性1人;岗位性质:一线勤务岗。

政治部辅警:招聘人数1人,性别不限;岗位性质:文职辅助岗。

督察部辅警:招聘人数4人,限男性;岗位性质:特种专业岗。

特警支队辅警:招聘人数22人,限男性;岗位性质:特种专业岗。

网安支队辅警:招聘人数4人,性别不限;岗位性质:一线勤务岗。

交通管理局辅警:招聘人数6人,其中专业技术辅警1人,限男性;机动大队铁骑队辅警2人,限男性;鄂城大队轻骑队辅警2人,限男性;华容大队铁骑队辅警1人,限男性;岗位性质:特种专业岗。

市纪委监委留置场所看护辅警:招聘人数50人,其中男性40人,女性10人;岗位性质:特种专业岗。

02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并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服从组织分配和安排;

4.纪律意识和保密意识强,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纹身、残疾、口吃、重听、色觉异常、重度平跖足和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

7.具体年龄要求根据各招聘单位规定,双眼裸眼视力均在0.6(标准对数视力4.8)以上或矫正视力均在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

8.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或四级以上因公伤残军人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英雄模范;退伍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共产党员;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所明确的具有其他优先聘用情形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有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收容教养)的;

6.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被吊销律师、公务员执业证书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家庭成员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

10.在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内,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的;全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被公安机关辞退辅警和因个人原因从公安机关离职不满一年人员不得报考;

11.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03具体岗位条件

1.鄂城区分局岗位条件:男性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在170cm以上,BMI(体重指数=体重除以身高的平方)介于18-28之间。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操作电脑及相关办公软件。

有体育特长(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须持有相关资质证书,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华容区分局岗位条件:22岁至35岁(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操作电脑及相关办公软件。

有体育特长(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须持有相关资质证书,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梁子湖区分局岗位条件:男性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在170cm以上,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电脑及相关办公软件。

有体育特长(田径、4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须持有相关资质证书,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葛店开发区分局岗位条件:男性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在172cm以上,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有播音主持、文案PPT制作(文字功底较强)、体育特长(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须持有相关资质证书,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花湖机场分局岗位条件:男性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在175cm以上,女性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在165cm以上,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操作电脑及相关办公软件。

有体育特长(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须持有相关资质证书,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6.政治部岗位条件: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操作电脑及相关办公软件,有良好的沟通协作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

7.督察部岗位条件: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70cm以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练掌握电脑及相关办公软件,工作日夜间及周末期间需轮流值班。

有良好的沟通协作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新闻、文秘、文学、计算机、法律等相关专业和有数据分析处理经验者优先。

8.特警支队岗位条件: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1日后出生),身高175cm以上,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BMI(体重指数=体重除以身高的平方)介于18-28之间。

有专业特长(潜水、攀登搜救、搏击、无人机操作、计算机、狙击、搜爆、排爆、特种车辆驾驶、体育、中文写作、艺术等)须持有相关资质证书。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9.交通管理局岗位条件:①专业技术岗位: 限男性,汉语言学或公安类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协助从事会议安排、会务活动和接待工作;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学习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及相关办公软件。②机动大队铁骑队岗位:限男性,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在178cm以上。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③鄂城大队轻骑队岗位:限男性,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在172cm以上,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④华容大队铁骑队岗位:限男性,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在178cm以上,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有体育特长(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须持有相关资质证书,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0.网安支队辅警岗位条件: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有新闻、文秘、文学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的文字综合编辑、信息处理、熟练操作电脑、相关办公软件和手机应用等能力,了解关注网络时事热点,有公众号运营、新闻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工作日夜间及周末期间需轮流值班。

11.市纪委监委留置场所看护辅警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时间集中封闭管理,具有纪委监委留置(两规)场所看护工作经验的优先。

04具体岗位工资待遇

1.鄂城区分局:试用期一个月,见习期(六个月,含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人均月收入约4100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五险"单位部分),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配发服装及相关装备,根据岗位需求提供住宿,工作时间免费提供就餐。入职满一年,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体检。

2.华容区分局:试用期一个月,见习期(六个月,含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人均月收入约4500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五险"单位部分),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配发服装及相关装备,根据岗位需求提供住宿,工作时间免费提供就餐。

3.梁子湖区分局:试用期一个月,见习期满(六个月,含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人均月收入约4500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五险"单位部分),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配发服装及相关装备,根据岗位需求提供住宿,工作时间免费提供就餐。

4.葛店开发区分局:试用期一个月,见习期(六个月,含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人均月收入约5000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五险"单位部分),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配发服装及相关装备,根据岗位需求提供住宿,工作时间免费提供就餐。入职满一年,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体检、工会等待遇。

5.花湖机场分局:试用期一个月,见习期(六个月,含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人均月收入约4800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五险"单位部分),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配发服装及相关装备,工作环境、休假均与民警一致,工作时间免费提供食宿。

6.政治部:试用期一个月,见习期(六个月,含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人均月收入约3270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五险"单位部分),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配发服装,工作时间免费提供就餐。入职满一年,可享受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7.督察部:试用期一个月,见习期(六个月,含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人均月收入约4270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五险"单位部分),按国家规定交纳五险"。配发服装,工作时间免费提供就餐。入职满一年,可享受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8.特警支队:试用期一个月,见习期(六个月,含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人均月收入约4270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五险"单位部分),按国家规定交纳五险"。配发服装,工作环境、休假均与民警一致,工作期间提供食宿。

9.交通管理局:试用期一个月,见习期(六个月,含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专业技术岗、鄂城大队轻骑岗人均月收入约4500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五险"单位部分),机动大队铁骑岗、华容大队铁骑岗人均月收入约5000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五险"单位部分),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配发服装及相关装备,根据岗位需求提供住宿,工作时间免费提供就餐。入职满一年,可享受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10.网安支队:试用期一个月,见习期(六个月,含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人均月收入约3570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五险"单位部分),按国家规定交纳五险"。配发服装及相关装备,工作环境、休假均与民警一致,工作时间免费提供食宿。

11.市纪委监委留置场所看护辅警:试用期一个月,见习期(六个月,含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人均月收入约5000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夜班补助和五险一金"单位部分),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工作时间免费提供食宿。

以上人员一经聘用,工作期限不少于一年。聘用期满后,根据现实表现可继续聘用。

05招聘流程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不休)

2.报名地点:①鄂州市公安局科技大楼入口值班室(葛山大道46号),联系人:王志军,电话:19007118582;②华容分局、梁子湖分局、葛店分局、交通管理局岗位报名可在鄂州市公安局科技大楼,也可在招聘单位,华容分局岗位:鄂州市华容区华容镇华亭路2号,联系人:王警官,电话:18827234266;梁子湖分局岗位: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区府路68号,联系人:卢警官,联系电话:0711-2412398;葛店分局岗位:葛店开发区公安分局1楼值班室(葛洪大道969号),联系人:李聪,电话:18507183033;交通管理局:鄂州市鄂城区葛山大道鄂州公安铁骑队院内1楼(车管所考试中心隔壁),联系人:刘媛媛,电话:13971700279。

3.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应聘者持《鄂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请提前下载并填写完整,按要求粘贴1寸彩色登记照)、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含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专业特长证书等相关证件,退伍军人带退伍证,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各1份,2张正面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原件审核后归还,复印件收取后不予归还。如未完整填写报名表,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受理。

4.资格审查:本人所填写的个人资料,要求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信息不全者,视为无效报名,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笔试成绩占个人综合成绩的50%。

2.面试。主要测试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应具备的相关素质及能力。面试成绩占个人综合成绩的50%。

3.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测试: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四个项目,其中三项合格视为个人体能成绩合格。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4.心理测评。按照《征兵心理测评标准》进行,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5.个人综合成绩折算=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

6.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通畅,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个人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进入体检(体检费自理)、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以第三方劳务派遣方式聘用。

(五)相关事项提醒

1.鄂州辅警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试期间,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规定,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禁止扰乱考试秩序,禁止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禁止找人替考或使用手机及其他无线电子设备作弊,一经发现,当场取消考试资格。

4.辅警体检参照公务员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完毕,由体检医院审核体检结果并盖合格章。体检不合格的,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仍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附件:鄂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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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花垣县公开招聘70名教师公告

2023年花垣县公开招聘70名教师公告

为及时补充我县教育人才队伍,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教师7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委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成立2023年花垣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的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四)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招聘范围面向全州的, 报考人员常住户口须在州内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前户籍是州内户籍,户籍认定时间2023年1月1日前。招聘范围面向社会的,报考者不受户籍限制;

(八)本公告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包括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21、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8.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试用期(服务期)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23年花垣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公告和相关招考信息通过花垣县人民政府网、新花垣微信公众号、花垣教体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7日--7月11日(双休日正常报名,8︰30--12︰00, 15︰00--18︰00)。

2.报名地点:花垣县教体局五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及其复印件和三张近期彩色同底免冠半身二寸照片、《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对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证明材料报名,原则上须在考察阶段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后不得更改。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花垣县教体局会同相关部门认定。

(三)资格审查

报考对象资格审查由县教体局负责,县人社局指导,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真实准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报考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当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

(四)笔试

1.开考比例: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教体局、县人社局研究提出意见,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州人社局备案,可适当降低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合卷考试,总分为100分。专业知识为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总分的80%;公共基础知识为政策法规和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占总分的20%。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笔试时间:2023年7月22日9:00--11:00。参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23年7月20日--21日(8:00--12:00,15:00--18:00)到县教体局人事股(四楼)领取笔试准考证,联系电话:0743--722140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岗位的适应程度。原则上按1:3的比例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报考人员放弃,从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县教体局、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按占3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具体以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六)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对笔试+面试的岗位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总成绩又相同,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若成绩又相同的,采取复试的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州禁毒委〔2020〕10号文件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花垣县教体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的不再递补。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做出考察结论。自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终止聘用程序。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和教育部《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拟聘用教职员工从业查询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74号)要求,考察对象如存在以上文件规定情形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九)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向社会进行公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对象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5年内不得提出调动申请。

六、本公告由花垣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3-7221403 13337282666(李老师)

监督电话:0743-7216019(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附件:1.2023年花垣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花垣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6月30日

2023年沧州沧县教师招聘200人岗位表

2023年沧州沧县教师招聘200人岗位表

为进一步补充优化沧县教师队伍结构,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工作安排,公开招聘高中、职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计200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高中教师15人,职中教师10人,初中教师80人,小学教师75人,幼儿园教师20人,具体详见《2023年沧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3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等相关条款,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本人或其配偶为沧州辖区户籍;

3、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4、年龄要求2005年7月20日至1987年7月19日期间出生;

5、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6、持有教师资格证,学段需与所报岗位相适应,学科与所报岗位一致(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可持在有效期内的合格证明报名。严格要求持证上岗",办理聘用手续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2023年沧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7月20日。

(三)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沧州辖区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沧州辖区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3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4、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7、沧县公办在职教师;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沧县人民政府官网和沧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招聘期间各环节通知、公示等均在此官方指定媒体发布,招聘方一般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网上报名

考生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沧县人民政府官网,点击人事招聘考试网站链接,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报名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审核合格的考生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交费后不能退费),交费后完成报名环节。

报名期限为2023年7月20日9:00至2023年7月26日17:00。

审核结束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17:00。

交费结束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17:00。

报名网址:http://cangxian.pzhl.net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并通知该岗位考生,减少或取消的招聘数可调整到本岗位类别其他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对少数因专业紧缺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考生应及时关注网上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

(三)笔试

幼儿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公共基础知识相关内容。其他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公共基础知识相关内容。满分100分,时长90分钟,60分及以上为合格。

按照所报岗位,分别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在合格考生中按1:1.5(高中按1: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选(出现小数点的四舍五入),末位人选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将共同确定为试讲人选。

(四)证件审核

对拟试讲人选的报名证件材料等进行现场审核和信息确认。

证件审核时发现证件造假,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期限内不准报考沧县相关岗位。证件审核后出现缺额的,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

(五)试讲

考生按通知要求在网上自行打印《试讲通知单》,并按要求参加试讲。

高中、职教中心岗位试讲内容为高一教材,每名考生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小学、初中、实验学校岗位试讲内容为沧县现行九年义务教育八年级教材、化学为九年级教材,每名考生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报考幼儿教师的考生进行基本功测试,内容包括音乐(3分钟)、舞蹈(3分钟)、美术(10分钟),满分为100分。

试讲顺序由考生本人抽签决定。试讲成绩于试讲结束后在考点张贴公布,也可登录官方指定媒体查询。试讲成绩60分及以上的,进入综合成绩排名。

(六)确定综合成绩和排名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按报考岗位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的考生。同一岗位末位人选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高低取舍,试讲成绩仍相同的将共同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七)体检

体检环节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中相关项目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依次递补。

(八)考察

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抽调专业人员组成考察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做出考察结论。主要审核考生人事档案,核实有无违法违纪情况,对应聘人员的师德等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做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未通过考察或未按要求参加考察的,取消应聘资格,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即确定为本次聘用人选,由沧县教育局办理入职手续。

(十)培训和选岗

由沧县教育局对聘用人选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按所报岗位类别和学科,考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到校。

五、待遇及管理

(一)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不合格或试用期期间有违法违纪情形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

(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在编教师标准执行。

(三)入职三年内不允许申请调动。

六、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证件审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为确保公开、透明、公正,本次招聘由沧县纪委监委实施全程监督。

七、本方案由沧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第二轮147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附件2:

全国30所师范大学名单

附件3:

2023年沧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咨询电话:3059901,3165019

2023年7月14日

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通知

2023年延安子长市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2023年湖北武汉市事业单位教师招聘报名什么时间进行

2023年沧州新华区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3年湖南永州市道县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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