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济宁鱼台县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和人数已经在公告里明确说明了。今天小编把报名流程、初审时间和缴费方式都整理了一遍,准备报考的朋友们可以参考一下。感兴趣的小伙伴与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前(2024年5月17日)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可最迟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7日9:00-5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7日11:00-5月22日16:00
报名网址:鱼台县人民政府网(www.yutai.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上传个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将上传照片加洗1寸3张备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审查部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4年5月21日16:00后,报名信息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简章和岗位资格要求,查看自己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的错报、漏报,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界定,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应届毕业生还未颁发毕业证书的,如因最终颁发的毕业证书与应聘时提供的就业推荐表上专业不一致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者,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17日11:00-5月22日16:00
初审工作由专人负责,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提供咨询服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审核不予通过。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7日11:00-5月23日16:00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5月17日9:00-6月1日9:3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2024年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考试准考证》《2024年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报名登记表》和《应聘鱼台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卫生类)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不设或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鱼台县人民政府网(www.yutai.gov.cn)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1次。报名人员缴费成功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县卫生健康局现场进行。县卫生健康局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县卫生健康局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只考一场,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按临床、影像、中医、麻醉、口腔、临床药学、信息、综合分别命题,各类均考一科。命题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卫生健康局和应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本人抽签确定面试序号,报考同一职位的应聘人员安排同一面试组。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集体宣布。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考务费70元。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自主决定是否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的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聘用
招聘主管部门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县卫生健康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也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附件:
1.2024年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岗位汇总表.xlsx
2.2024年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应聘须知.docx
3.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信.doc
鱼台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13日
黑龙江北林区2023年辅警招聘报名时间及流程

为解决我区公安部门警力不足,依据《绥化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绥公通202316号),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辅警180人,其中男辅警175人,女辅警5人。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绥化市北林区户籍(12月10日前为绥化市北林区户籍的);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10日至2005年12月10日间出生);
(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以放宽到高中);
(五)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双眼矫正后视力在4.8及以上;
(六)身高要求,男辅警身高在170厘米及以上,女辅警身高在160厘米及以上,报考人员体重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予报考(男标准体重(千克)=实际身高(厘米)-105;女标准体重(千克)=实际身高(厘米)-10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7.已参加北林区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消防文员笔试,进入体能测试人员。
三、加分政策
按照《绥化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绥公通202316号)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10分:
(一)烈士的配偶、子女;
(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三)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四)退役军人;
(五)见义勇为人员。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据实填写《绥化市北林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进行加分审核。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hljbeili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必须本人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免冠蓝底同版照片4张,退役军人还需携带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绥化市北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组报名,填写《绥化市北林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报考人员需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12月23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4.咨询电话:0455-8310267(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5.资格审查:由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和绥化市北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形严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招聘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低于1:3,若达不到1:3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3.体能测试。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所缺名额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查询考试成绩
考生考试成绩在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体检由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组织落实,应当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二)考察。由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主要对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沟通协调、综合能力等进行考察,考察未通过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具体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按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入职人员需服从分配。
六、公示与聘用管理
经过绥化市北林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对经笔试、体能测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公安部门按照程序办理相应聘用手续。工资待遇按绥化市北林区现行公安辅警待遇执行。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绥化市北林区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一:《绥化市北林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docx
附件二:《绥化市北林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docx
贵州2023年兴仁市公安局招聘39名勤务辅警人员

根据《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兴仁市公安局商兴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兴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的39名警务辅助岗位主要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39名均为勤务岗位,具体职位详见《兴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18周岁以上(2005年12月1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身高需达168cm及以上。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勤务辅警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5.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及本市脱贫户或监测对象,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以上人员应聘辅警的,学历条件可以放宽至高中以上。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
7.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家庭成员是指配偶、父母(养父母)、子女、未婚兄弟姐妹。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报名时间截止后提交的报名材料不再审核。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报考人员将需提交的材料交至兴仁市公安局一号楼大厅(兴仁市人民医院对面)。本次考试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需达1:3比例,凡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兴仁市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职位招聘计划进行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情况将在兴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兴仁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1份。
4.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两寸彩色照片4张(照片背面须本人签名)。
5.经考生本人签名的《兴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原件2份(附件2)。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材料: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
4.脱贫户或监测对象。
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考试时,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参考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公安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等,总分100分,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在兴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兴仁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可按参加笔试且分数达到60分以上的人数确定为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存在报考人员缺考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生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沟通协调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人员名单在兴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兴仁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并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体能测评地点设在兴仁市体育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项目: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
体能测评项目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评分标准和我省的相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3)。体能测评三个项目的平均分达到60分为合格,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存在报考人员缺考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在兴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兴仁市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六、体检
根据拟录用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兴仁市公安局指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存在报考人员缺考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兴仁市公安局政工室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违法犯罪情况、个人信用记录以及现实综合表现。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存在报考人员缺考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在兴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兴仁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按照规定程序与兴仁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为合同制(编外)警务辅助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试用期2个月(含岗前培训),期间按照试用期标准发放工资。考生被聘用后,由用人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九、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217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
转正工资:217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500元月考勤考绩津贴+450元岗位工资+学历工资(中专及以下50元、大专100元、本科150元)。
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大病统筹、工伤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工资包括五险个人应缴纳部分。薪酬待遇根据兴仁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每年组织免费健康体检。
十、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四)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考试环境。
请考生随时关注兴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兴仁公安"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通知,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电话通知事项,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3次电话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视为考生放弃参加本次招聘。
本简章由兴仁市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859-6212756
附件:
附件1:兴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兴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xlsx
兴仁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