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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衡阳蒸湘区招聘在编教师公告

2026-09-06

2023年湖南衡阳蒸湘区的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时间定在6月2日至4日,笔试初步安排在6月中旬。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蒸湘区教师招聘的报名流程和考试安排,准备参加考试的同学可以先了解清楚,再按步骤操作。感兴趣的网友们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3年衡阳蒸湘区招聘在编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在编制限额内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40名,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1.公开招聘小学教师30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1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蒸湘区2023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计划与岗位表》。

2.公开招聘优秀中小学教师(绿色通道)1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2《蒸湘区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中小学教师计划与岗位表》。

(注:高校毕业生指2023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和2021年、2022年毕业尚未入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下同)。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为专技初级岗位,已属专业技术人员的最终聘用将根据聘用单位专技岗位空缺情况进行聘用到岗。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服从组织安排;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要求

1.报考小学教师:①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小学及以上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②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优秀中小学教师:①报考人员须符合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绿色通道”条件(2021年修订)(详见附件3: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绿色通道”条件(2021年修订))。②报考优秀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小学及以上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优秀中学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初中及以上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③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专业要求: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或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其中参加2023年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须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

4.普通话等级要求:报考语文岗位的人员需具有普通话二甲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学科岗位的人员需具有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以上所有岗位均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查,如无法提供注册备案表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如2023届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暂未获得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必须在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招聘纪律规定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服务期自聘用合同或协议上起聘之日开始计算,下同);

6.试用期或最低服务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其中乡村学校教师评定为特级教师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后服务乡村学校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7.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它情形依此类推);

8.现役军人;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有吸毒史的人员;

11.患有精神疾病史的人员;

12.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www.hengyang.gov.cn/hysrsj/)、蒸湘区党政门户网(//www.zhengxia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蒸湘区党政门户网(//www.zhengxiang.gov.cn),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畅通。如因通讯不畅通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2日8:00-6月4日24: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节假日不休息)。

3.报名程序及要求: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6月2日8:00至2023年6月4日24:00期间登录人事考试信息网(//www.cndcpta.com/),提交报考申请,填写《蒸湘区2023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4),《蒸湘区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5)。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居民身份证、驾驶证、社保卡等)。

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8),所学专业已列入该《目录》,未列入所设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8)准确填写报名信息,选择适合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或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社部35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100KB以下)。

(2)本次招聘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小学教师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招聘优秀中小学教师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相关附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选报的岗位负责。

(3)报考人员需缴纳100元考务费,考务费在报名网站进行缴纳,缴费时间与网上报名确认时间同步,为2023年6月2日8:00至6月4日24:00。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低保证》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可向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报考人员必须按时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和缴费。未按规定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4)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及缴费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6月9日8:00至6月11日24:00。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

特别提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是此次招聘各环节均需出示的证件,请妥善保管。

(三)笔试

1.笔试对象

报考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的全体考生。

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居民身份证、驾驶证、社保卡等),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3.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核减招聘计划,并在笔试前进行公告。报考被核减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笔试内容:

(1)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20分(含教育学、心理学、时政)和中学语文知识80分(含写作40分);

(2)小学数学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20分(含教育学、心理学、时政)和中学数学知识80分;

(3)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20分(含教育学、心理学、时政)和中学英语知识80分;

(4)小学音乐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20分(含教育学、心理学、时政)和音乐知识80分;

(5)小学体育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20分(含教育学、心理学、时政)和体育知识80分;

(6)小学美术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20分(含教育学、心理学、时政)和美术知识80分;

(7)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20分(含教育学、心理学、时政)和心理学知识8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5.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凡是在规定时间未打印准考证或准考证遗失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由考生本人负全部责任。

6.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人事考试信息网(//www.cndcpta.com/)查询笔试成绩。本次笔试客观题和主观题的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错登、漏登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

(四)资格审查

1.招聘小学教师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招聘优秀中小学教师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对象:①招聘小学教师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相同招聘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②招聘优秀中小学教师报名人员均为资格审查对象。

3.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还需提供网上查询证明,毕业证从学信网”、教师资格证从中国教师资格网”、普通话等级证从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查询系统”或湖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可以查询结果,并打印查询到的相关页面);参加2023年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须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并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②考生根据所报考岗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并亲笔签名的《蒸湘区2023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4)或《蒸湘区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5)2份;③个人征信证明;④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需经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⑤特岗教师报考还需提供经人事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特岗协议复印件;⑥原有编制辞职人员报考,须提供网上报名前经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及人社等干部管理权限部门批准辞职的文件材料;⑦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附件7);⑧报考优秀中小学教师岗位的本科类优秀毕业生需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材料。

4.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资格审查对象递补:

(1)招聘小学教师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岗位招聘拟面试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相同招聘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直到达到1:2的开考比例。如因无人递补而未达到1:2开考比例的,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2)招聘优秀中小学教师因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予以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的对象将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资格审查结果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的结果为准。

(五)面试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居民身份证、驾驶证、社保卡等),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1.面试对象:

(1)报考小学教师的,从每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如面试时有人放弃面试资格(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且该岗位只招一人的,不再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报考优秀中小学教师的,凡所报岗位达到开考比例,且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均为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内容及综合成绩的合成:

(1)招聘小学教师

①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心理健康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教,满分100分。

②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面试方式包括试教和专业测试两个环节,满分100分(其中试教60分,专业测试40分)。

③试教时长:试教10分钟,备课30分钟。

④试教内容: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师岗位试教内容为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学科教材。

⑤专业测试时长:小学美术教师岗位60分钟,小学音乐、体育教师岗位8分钟。

⑥专业测试内容

小学音乐教师岗位专业测试内容为:演唱+舞蹈展示。

演唱为演唱歌曲一首,歌曲由评委从音乐教材中抽取,无伴奏。舞蹈展示内容形式不限,所需器具自备。

小学体育教师岗位专业测试内容为:100米短跑测试+篮球或足球或羽毛球特长展示(运动鞋服自备)。

小学美术教师岗位专业测试内容为:素描。材料和工具自带。

⑦综合成绩的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布。

⑧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体检对象。若无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的情况,则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2)招聘优秀中小学教师

优秀中学历史、优秀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的面试以试教的方式进行,试教时长为10分钟以内,试教前备课30分钟,试教内容为中学历史、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教材。总分为100分,当场公布分数。试教主要考核面试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和课堂教学效果。

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

1.体检对象确定: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报考小学教师的面试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将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报考优秀中小学教师的面试人员如试教成绩相同者,将以不去掉评委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平均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2.体检由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统一组织。体检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相同招聘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应聘资格条件等。因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八)公示

1.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会同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有社保缴费记录的,视为已就业)。最低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薪酬待遇,最终聘用将根据聘用单位专技岗位空缺情况进行聘用到岗。凡不愿到所聘单位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调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由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单位组成联合监督小组参与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或应聘人员聘用后被查明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疫情防控期间,请考生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服从招聘考试现场防疫工作管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2.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和参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招聘各项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到招聘公正的,应自觉执行回避制度。

六、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734-12388(蒸湘区纪委监委)、0734-8827356(蒸湘区人社局)。

七、咨询电话:0734-8827560(蒸湘区教育局)

本公告由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附件1:蒸湘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表

附件2:蒸湘区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中小学教师计划与岗位表

附件3: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绿色通道”条件(2021年修订)

附件4:蒸湘区2023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

附件5:蒸湘区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附件6: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7: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

附件8: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3年5月24日

四川2024届选调生考试动态面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四川2024届选调生考试动态面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着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川组通〔2018〕54号)要求,现就面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选调2024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一)人员范围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具体包括:

1.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2.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

3.四川省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非在职)。

全日制本科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就读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4届非定向就业应届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本科、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就读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4届非定向就业应届博士研究生,也在人员范围内。

(二)专业范围

本科:机械类、航空航天类、计算机类、交通运输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土木类、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

研究生:机械工程、机械、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航空航天、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软件工程、交通运输工程、交通运输、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土木水利、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上述专业对应的专业硕士,也在专业范围内)。

以上专业名称均为一级或二级学科名称。

省级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担任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主席、副主席(书记、副书记)一学年以上,担任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主席(书记)一学年以上,报考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的不限专业。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户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对党忠诚,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三)作风朴实,诚实守信,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四)学习成绩优良,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1月1日至7月31日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五)18周岁以上,应届博士毕业生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97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相应放宽两岁。

(六)符合下述条件之一:1.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2.具有参军入伍经历;3.获国家级奖学金;4.校级及以上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5.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干部";6.担任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正副班长〈正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正副职)。

上述6项选调条件均须在2023年10月25日前取得,其中:第3--6项须在本次选调范围内高校攻读全日制大学本科、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期间取得(若第4、5项荣誉、称号等未在本次选调范围内高校获得,但属省级及以上的,也可视为符合上述6项选调条件之一)。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九)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1.定向、委托培养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2.是现役军人的;3.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4.受过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6.被开除公职的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符合选调范围、资格条件的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后,于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5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按网络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四川省2024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填报指南详见附件3),对照选调职位表(见附件1、附件2),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每人可报3个志愿,其中省直部门职位在第一志愿中填报,成都市职位在第一志愿中填报(第一志愿填报省直部门职位的,可在第二志愿填报),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推荐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3个志愿系梯次志愿,不得重复报考同一市(州)的职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6日,由第一志愿所属的招录机关,按选调范围、资格条件和第一志愿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合格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不合格的,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23年11月10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2024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报所在院系根据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审核盖章,并由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核准推荐并鉴章。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选调资格。

3.职位调整。省直部门招录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减少或取消该招录职位选调名额,并于2023年10月26日在报名网站公告。报考招录职位被取消的考生,经省委组织部核准后可于10月27日前重新改报其他招录职位。

4.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于2023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二)笔试

笔试科目1门,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为2023年11月11日,考区设在北京、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长沙、广州、深圳、西安、成都,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考区参加。

笔试成绩于2023年11月22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省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三)面试

省直选调部门和成都市,分别在第一志愿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名额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第一志愿填报省直部门但未进入(含未递补进入)省直部门面试人员名单的,将第二、三志愿分别视为第一、二志愿处理。

其他市(州)职位人员的面试,所有第一志愿报考该市(州)的考生,和第二志愿报考该市(州)但未进入省直选调部门或成都市面试的考生,均可参加。

省直选调部门和市(州)党委组织部在面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省直选调部门和市(州)党委组织部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形成的省直部门职位缺额,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省直部门面试人员名单的(含递补进入),不能参加市(州)的面试。市(州)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面试由省直选调部门、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省委组织部根据面试情况,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12月1日至12月3日,考区设在四川省成都市,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省直选调部门和市(州)党委组织部另行通知,考生应按要求携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

(四)签约

省直选调部门和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考生填报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分轮确定拟签约人选(第一志愿填报省直部门但未进入含未递补进入省直部门面试人员名单的,将其第二、三志愿分别视为第一、二志愿处理)。

省直部门职位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市(州)职位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第一轮缺额,可在第一志愿报考该职位且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有缺额的,可在第二志愿报考该职位且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依次确定拟签约人选,并依此类推。

按三个志愿签约后仍有缺额的,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本地重点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结构情况,可拿出一定数量的缺额,在第一志愿报考该市(州)其他职位的考生中,按性别根据总成绩依次确定拟签约人选;递补后仍有缺额的,可继续拿出一定数量的缺额,在第二志愿报考该市(州)其他职位的考生中,按性别根据总成绩依次确定拟签约人选,并依此类推。递补后仍有缺额的,市(州)可根据工作需要,拿出一定数量的缺额,由省委组织部在全省范围内对所填志愿均未入围的考生按性别进行统筹调剂递补。

拟签约人选签约后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后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签约的时间和具体安排,由省直选调部门和市(州)党委组织部另行通知。未在通知规定时间内签约的,视为自愿放弃选调资格。

(五)体检、考察

体检由省直选调部门、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选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察由省直选调部门、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实施,重点考察考生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道德品行、社会信用记录,深入了解考生现实表现、专业特长、学业成绩、参加社会活动、遵纪守法、心理素质,是否符合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部分职位考察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由省直选调部门、市(州)党委组织部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市(州)人事考试官网或高校公示栏进行公示。

(七)确定选调名单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省委组织部确定为选调人选。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四、相关政策

(一)选调人员按所录用省直部门或市(州)党委组织部通知时间,持毕业证、学位证和要求的其他资料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录用到市(州)的,由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职务职级空缺情况,结合考生所学专业、个人志愿、经历特长等,安排到市(州)、县(市、区)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并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手续。

(三)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任职定级。录用后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要求,切实加强选调生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丰富工作经历。

(四)各级组织部门建立选调生信息库,加强对选调生的日常管理、跟踪考察。把选调生培养使用纳入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对表现突出的选调生,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条件,择优选拔进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或交流到上级机关和重要岗位。上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拿出一定名额优先从选调生中遴选。选调生可根据各地人才工作有关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本公告由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职位所属省直选调部门或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醒:

1.考生不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

2.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签约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4.如有具体事宜咨询,可与省直选调部门、市(州)党委组织部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选调职位表,附件1、附件2)。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626583。

附件:1.省直部门选调职位表

2.市(州)选调职位表

3.填报指南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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