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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2023年教育系统专技人员招聘报名时间

2026-09-06

2023年江苏泗洪县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泗洪县教育系统招聘公告已经发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9名专技人员,全部为正式事业编制。今天小编梳理的是这次招聘的重要时间节点和基本流程,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需要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材料。感兴趣的小伙伴们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泗洪县2023年教育系统专技人员招聘报名时间

为适应泗洪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充实基础教育人才队伍,优化中小学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专技人员129名(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2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21年、2022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洪政办发〔2015〕97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0618023);

9.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0. 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11.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未满服务期年限的在编(在册)人员;

12.泗洪县内学校现有在编教师。

(三)有关要求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院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其他相关相近专业,经招聘主管部门核实确认后,也可报考相应岗位。

2.其他相关政策,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江苏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除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泗洪县人社局与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开选岗、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泗洪县人民政府网(//www.sihong.gov.cn/)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6月5日9∶00–6月12日16∶00;

资 格 初 审 时 间:2023年6月5日9∶00–6月12日20∶00;

陈 述 申 辩 时 间:2023年6月5日9∶00–6月13日12∶00;

缴 费 时 间:2023年6月5日9∶00–6月13日16∶00。

报名人员(以下简称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缴费支付方式可以选择使用微信扫码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支付,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泗洪县人民政府网//www.sihong.gov.cn/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445毫米) 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3)县教育局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县教育局的资格初审。

(4)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3年6月13日9∶00–12∶00。其中24-27教练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按照实际报考人数直接组织考试。

(6)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7)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关机、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8)受理报名、资格初审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在报名和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县教育局人教科联系0527-86239269。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6月18日9∶00以后。

(三)笔试

由泗洪县人社局与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本次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范围,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笔试实行全程封闭管理,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准考证号到原报名网站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所有考试),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四)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前,县教育局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公告),考生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个人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信网查询打印的学籍证明,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③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通过全国NTCE考试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相应岗位学科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⑤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户籍地人社部门出具的就业创业证或未缴纳社保等未就业证明;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报考24-27教练员岗位人员须提供岗位要求的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与网络报名提供的电子证件照一致)。上述①至⑤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审核。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不符合政策规定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选。

确定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选。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环节。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五)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由泗洪县人社局与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形式为演课。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21-27岗位须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总分为100分,测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低于专业技能测试总分60%的为合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对于报考有专业技能测试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泗洪县人社局和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八)公开选岗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开选岗定岗,由泗洪县人社局和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选岗工作坚持公开、透明、自愿的原则”,具体选岗办法如下:

(1)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公开选岗。即从第一名开始公开选岗,第一名选岗完成后,第二名在剩下的(n-1)个岗位中公开选岗,每名考生选岗时间不超过2分钟,以此类推。各方(含纪检人员和考生本人)当场填写《选岗确认单》,并签字确认。选岗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2)遇总成绩排名并列者,由并列考生当场抽签决定选岗顺序,再按抽签顺序,依上述办法公开选岗。

(3)所有入围考生必须在当天当次一次性选岗完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考生选岗放弃的,递补人员按自身总成绩排名在待选岗位中选岗。

(九)公示和聘用备案

公开选岗定岗工作结束后,根据公开选岗定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持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到泗洪县教育局报到,办理相关聘用审批手续,对报到时提供材料不全或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经招聘主管部门查实后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泗洪县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和借用,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内,须服从泗洪县教育局安排到乡镇学校或薄弱学校交流任教一定年限。

在体检、考察、公开选岗定岗、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在本次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公告由泗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泗洪县教育局人教科,0527-86239269、86243109;

监督电话:

泗洪县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0527-89896819。

附件1.《岗位简介表》

附件2.《江苏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泗洪县教育局

2023年5月31日

2023年昆山市教育系统选聘第二批高层次人才简章

2023年昆山市教育系统选聘第二批高层次人才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师资层次,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昆山市教育系统决定公开选聘140名高层次人才(公办学校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选聘对象:

(1)2023届普通高校研究生(其本科阶段须为全日制师范专业,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专业对口。

(2)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本科生,且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及以上,或获得过院校级一等奖学金及以上,或获得过院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称号之一的,专业对口。(以上材料须提供纸质证书)

3.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6月13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13日及以后出生)。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名。

4.具有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5.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应聘者视同为2023届毕业生。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⑴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⑵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⑶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要求回避的人员。

⑸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选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23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聘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

三、选聘程序及方法

1.时间:2023年6月13日--6月15日(每天8:00--18:00)。

2.方式:应聘者登录昆山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http://bm.ksedu.cn),按照要求注册本人基本信息,并如实填写报考情况及上传相关材料。已注册过账号的,使用原账号和密码登录。

3.应聘者应认真阅读选聘公告,并对照《岗位简介表》的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系统即时显示岗位报名人数)。岗位一旦选定后,其资格确认、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综合考核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

4.应聘者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网上信息采集时间截止之前,应聘者可以修改报名信息。网上信息采集时间截止之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1.应聘者在网上报名时,需将以下材料按序制成一个多页的PDF文档上传至信息采集系统。所传材料必须清晰易辨,资格审查以上传的材料为依据。

⑴个人简历;

⑵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

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⑷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含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⑸当前就读学段的学习成绩单(需加盖院校教务部门章);

⑹相应层次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提供自拟的承诺书,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⑺各学段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荣誉证书、发表论文情况及其他业绩材料(以证书为准)。

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需上传。

2.资格确认由选聘单位具体负责。凡审查不合格的,由选聘单位在6月19日12:00前电话告知。

通过资格确认的进入综合能力素质分析评价(根据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评价)。选聘单位根据对应聘者综合能力素质分析评价情况,按照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对象(报名人数不满岗位选聘数5倍的,按实际符合人数进入综合考核环节)。是否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由选聘单位在6月20日16:00前负责通知。

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在6月20日至综合考核前4天明确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综合考核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综合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选聘单位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当参加相应学科笔试全部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以百分制折算,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第2位四舍五入)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参加相应学科笔试全部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考生可于笔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登录昆山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http://bm.ksedu.cn)查阅成绩。

面试根据各岗位的招聘人数,从本岗位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取得本岗位面试资格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本岗位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资格线分数出现同分的,则同分数者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教育教学专业素养和能力,以及应聘者的心理素质和心理特征。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综合考核总分(100%)=笔试成绩(按占比50%)+面试成绩(按占比50%)。各项目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各项目中有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综合考核开始前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资格复查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查的,不再递补。

应聘者务必在报名网站打印高层次人才选聘报名表(报名成功后即可打印)。资格复查时需提供《报名表》和报名时上传网络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校验后返还本人。

综合考核结束后签约。根据应聘人员综合考核成绩,在合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名单。如综合考核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主管部门另行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放弃签约的,经选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以不递补。

1.完成签约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本次选聘对通过综合考核且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察政审相关要求进行。

3.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选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也可以不递补。办理录用手续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各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将在昆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昆山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拟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转到昆山市教育局,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本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如逾期未能提供相应证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如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对录用条件另有政策性规定的,从其规定。新录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约定为12个月(其他人员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四、纪律与监督

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聘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7553129。

咨询电话:

昆山震川高级中学----袁老师0512-57709597

昆山市第一中学----邹老师0512-57558896

昆山市柏庐高级中学----徐老师0512-36921011

昆山市周市高级中学----蔡老师0512-81636080

昆山市花桥高级中学----胡老师0512-81868972

昆山市锦溪高级中学----柳老师0512-36651276

新建高中----徐老师0512-36921011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级中学----陈老师0512-57639736

昆山市巴城高级中学----张老师0512-57853320

昆山市玉山中学----朱老师0512-57591293

昆山开发区青阳港学校----陈老师18550558469

昆山市兵希中学----陆老师0512-57368261

昆山市蓬朗中学----谭老师0512-57611172

昆山市城北中学----张老师0512-57757378

昆山高新区汉浦中学----王老师0512-36877896

昆山市花桥中学----陈老师0512-57691060

昆山市花桥徐公桥中学----张老师0512-57687892

昆山市花桥集善中学----张老师0512-57608093

昆山市张浦良渚实验学校----潘老师0512-57451360

昆山市张浦震阳实验学校----张老师0512-57420686

昆山市新镇中学----马老师0512-57665703

昆山市陆家中学----陈老师0512-57960001

昆山市费俊龙初级中学----陆老师18912626717

昆山市石牌中学----戴老师0512-36905197

昆山市亭林初级中学----严老师0512-57475172

昆山市石浦中学----顾老师0512-57275062

昆山市淀山湖中学----陈老师0512-57486593

昆山市周庄中学----顾老师13962670215

昆山市锦溪初级中学----张老师0512-57231176

昆山市教育局----0512-57532164

本公告由昆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聘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0607(发布)

昆山市教育局

2023年6月7日

2023年锦州市古塔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通知

2023年锦州市古塔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通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经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批准,锦州市古塔区教育局、锦州市古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6日至2005年6月6日(含)期间出生],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3年锦州市古塔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计划信息表》(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6月6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国外学历报考,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认证的专业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符。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报考(含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报考),2023届当年毕业生除外。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六)古塔区教育系统内在编在职的教师不得报考。

二、招聘报名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信息在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和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网(www.jzgtq.gov.cn)上统一发布,具体见《2023年锦州市古塔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计划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通过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2023年锦州市古塔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网上报名系统"(http://113.238.142.146/gtjyjob/view/login.html)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6日9时至6月14日12时,逾期不可补报。

2.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其中上传的电子照片、现家庭住址以及有效通讯方式等严格按照报名系统中的《报名须知》填报。

3.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在网上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6月6日9时至6月14日14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6月23日9时至6月30日9时登录2023年锦州市古塔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网上报名系统"(http://113.238.142.146/gtjyjob/view/login.html)自行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以备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使用。

(四)注意事项

1.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每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具体见《2023年锦州市古塔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计划信息表》)时,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如果有削减或取消岗位情况,通过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和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tq.gov.cn)发布通知。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2.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要如实提交真实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4.应聘人员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笔试

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参加由锦州市古塔区教育局和锦州市古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笔试。

(一)笔试内容: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自带2B铅笔、黑色碳素笔和橡皮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23年7月8日上午9时至11时。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随时关注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tq.gov.cn)。

应聘人员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

(三)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锦州市古塔区教育局与锦州市古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并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笔试成绩通过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tq.gov.cn)查询,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

四、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和资格审查(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2023年锦州市古塔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计划信息表》(附件1)中公布的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在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tq.gov.cn)公布。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锦州市古塔区教育局和锦州市古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资格审查(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2023年锦州市古塔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证书的网上认证表"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

五、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充分体现岗位职责要求,采取说课、学科基本功展示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面试成绩当场评分,当场公布。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4+面试总成绩*0.6=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内容通过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tq.gov.cn)查询。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加试通过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tq.gov.cn)发布通知。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体检的时间和地点经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tq.gov.cn)发布通知。

体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或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定点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锦州市古塔区教育局、锦州市古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在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和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网(www.jzgtq.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在古塔区教育系统最低工作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应聘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及最新版本的指导目录。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锦州市古塔区教育局和锦州市古塔区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416--3688648 报名期间咨询时间段:9:00-11:30 13:30-16:00

附件1招聘计划信息表.xlsx

锦州市古塔区教育局 锦州市古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 6月1日

2023年夷陵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公告发布

2023年夷陵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公告发布

根据《关于印发优化人才生态加快人才集聚有关文件的通知》(宜办发〔2021〕21号)和《宜昌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宜人社发〔2022〕16号)文件精神,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打造区域人才集聚地,结合实际需求,现将宜昌市夷陵区2023年度引进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第四批次)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职数

本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53名,涉及14个单位,9个岗位。每个岗位招聘条件详见《宜昌市夷陵区2023年度引进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第四批次)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引进单位和岗位条件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以及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夷陵区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6.夷陵区内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人才引进已入围体检考察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该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夷陵区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最低服务期年限为5年(博士、高级职称人员为8年)。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夷陵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10.gov.cn/)夷陵党建网(http://zz.10.gov.cn/)发布《宜昌市夷陵区2023年度引进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第四批次)公告》。

报名及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15日17:30(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可采用两种方式报名。第一种到用人单位现场报名;第二种报考人员与用人单位联系后网上报名,联系人电话详见附件1《目录》。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如实填写《宜昌市夷陵区2023年度引进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第四批次)报名表》(附件2)。

4.报名须知。报考人员须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职业或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扫描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电子版,同填写完整的《宜昌市夷陵区2023年度引进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第四批次)报名表》(附件2),发至各用人单位指定邮箱,并与用人单位联系,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报考人员须对提供的信息资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符合资格条件、信息资料错误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引进资格,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保持畅通,号码不得变更。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通知报名考生于考试前集中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考试。参加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报名表及与报名条件一致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严格按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应聘考生的资格进行现场审查,告知考生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主管部门对审核情况进行把关。

6.考试通知。由主管部门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确认通过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将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三)考试

1.考试方式。本次人才引进原则上只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拥有考试资格。若报名人数较多,用人单位可根据行业、专业、引进岗位特点和报名情况,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取笔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各岗位引进人数原则上按不低于1:3,不高于1:10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技能测试等考核成绩不带入面试,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

2.考试组织。考试工作由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审批同意后,区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引进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的比例,报名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经审批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若参加考试人员均达不到需求标准的,经考官集体合议后,可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考试结果通过夷陵区人民政府官网、夷陵党建网对外发布。

3.考试要求。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对象根据每个岗位的面试结果排名先后顺序,按1:1确定。体检工作由区委人才办负责统筹,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医院或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2.考察。考察工作由区委人才办负责统筹,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审其报考资格及相关证书原件,对学历学位进行查询验证,填写《宜昌市夷陵区人才引进审批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3.递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经区教育局报区委人才办审批同意后,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从达到该岗位面试平均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按面试结果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递补;若不递补,则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引进职数。

4.体检、考察的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五)审批与公示

1.审批。考察结束后,由区教育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经区委人才办研究审核后,报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公示。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对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夷陵区人民政府官网、夷陵党建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含国外、境外留学人员学历学位),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对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区教育局报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审核备案,下发聘用通知书,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宜昌市夷陵区事业单位引进人员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和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实行岗位管理。

2.引进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由主管部门对引进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政策待遇

(一)优先评聘职称。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符合工龄连续计算政策的可连续计算工龄。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人才专岗"人才过渡岗"职称评聘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专业技术职称。

(二)惠享人才政策。符合《关于印发优化人才生态加快人才集聚有关文件的通知》(宜办发〔2021〕21号)和《关于印发支持夷陵人才发展新十条措施(试行)的通知》(宜夷办发〔2022〕2号)文件规定条件,认定为A-F类人才的,享受相应的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等人才政策。

1.生活补贴。对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学历以上人才,3年内发放15至20万元生活补贴,对急需紧缺人才,可一次性发放到位,第4年、第5年每年发放5万元生活补贴(咨询电话:0717-7201509)。

2.租房补贴。新引进在我区首次就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3年内可按2万元/年、9600元/年、6000元/年的标准领取租房补贴(咨询电话:0717-7819915)。

3.购房补贴。新引进在夷陵区首次就业硕士研究生、本科生,2年内在我区购买人才房,符合条件的分别一次性发放6万元、5万元的购房首付款补贴券"。新引进在夷陵区首次就业的博士研究生,3年内在我区购买人才房,符合条件的可一次性发放20万元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咨询电话:0717-7200536)。

重点跟踪培养。纳入组织人事部门重点跟踪考察培养。

五、其它

(一)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二)本方案《岗位目录》中所列的内容,由引进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三)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任何考试相关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谈和试讲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717--7831485(区教师发展中心)

0717--7201512(区人社局事管股)

0717--7823609(区委人才办)

监督电话:0717--7834212(区委组织部干监股)

附件:

1.宜昌市夷陵区2023年度引进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第四批次)岗位需求目录

2.宜昌市夷陵区2023年度引进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第四批次)报名表

中共宜昌市夷陵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宜昌市夷陵区教育局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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