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

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3年教师招聘计划

2026-09-07

镇江教育系统2023年教师招聘信息备受关注。小编从镇江市教育局获悉,市直教育系统计划招聘42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教师,岗位涉及多个学科。这次招聘的详细安排已经通过官方渠道发布,有意向的考生可以开始准备了。感到兴趣的小伙伴们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3年教师招聘计划

为积极落实镇江市委、市政府人才镇兴”行动,吸引优秀人才到镇江市直教育系统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金山英才”教育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镇教发〔2021〕69号)等文件精神,镇江市直教育系统于近期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教师42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5日至2005年5月21日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任职资格;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3年教师招聘岗位表》(附件1);专业请参照《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3年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查核。

8.其他

(1)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按照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1月2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11月2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9:00-5月21日24:00。

2.报名材料:(电子文档)

(1)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PDF格式);

(2)《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3年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3)(word格式)及近期证件照(蓝底、JPG格式);

(3)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扫描PDF格式);

(4)教师资格证书(扫描PDF格式)。

以上各项材料请考生认真准备,并按相应要求格式打包发送邮件。

3.报名邮箱为:zjsjyjrszp@163.com,报名需提供相应格式文件,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压缩文件以。报名期间需保持电话联系畅通。报名期间镇江市教育局将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邮箱回复初审结果,

4.现场确认: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相关资料后,应在到进行材料审核,审核时需提供所有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镇江市教育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审核结束后,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将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发布公告予以取消或核减。

四、

共分2轮进行,依次为:笔试、面试。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论等。笔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镇江市教育信息网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不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形式为模拟课堂及试题答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在镇江市教育信息网公布。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合成。

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笔试、面试工作将于6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果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则举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

1.招聘录用的优秀人才,,按规定享受30万元(博士)或10万元的安家补贴、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50%、全额契税补贴等优惠政策。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本《公告》为依据,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1-89985057(镇江市纪委监委派驻镇江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11-88916332(镇江市教育局监督与审计处)。

本公告由镇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511-88916342;0511-88916341。

附件:

镇人社事招备案〔2023〕2 号 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3年教师招聘岗位表

附件2: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3年教师招聘专业目录

附件3: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3年教师招聘报名表

镇江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2日

苏州高新区2023年教师招聘笔试试教面试流程安排

苏州高新区2023年教师招聘笔试试教面试流程安排

按照《苏州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专项编制教师管理暂行办法》(苏高新管〔2018〕112号)的有关规定,根据全区教育事业发展及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苏州高新区所属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专项编制教师2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身体心理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江苏省生源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

2.非江苏省生源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在校期间在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或在校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奖学金两次及以上,或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不受生源地限制;

3.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本科段须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且专业对口),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不受生源地限制:①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得过校优秀毕业生称号;②全国大学生相关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③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④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奖学金;⑤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4.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四)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须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

(五)学历条件为大学本科及以上且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的社会在职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学教师岗位基本条件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且获得县(区)级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二等奖及以上人员(获得县(区)级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一等奖及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

(2)年龄在30周岁至40周岁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且获得县(区)级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一等奖及以上人员(获得地级市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高新区公办中学在岗代课人员。

2.小学教师岗位基本条件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一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在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作为工作经历);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获得经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骨干教师称号,或获得县(区)级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一等奖及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在岗代课人员。

(六)特别说明

1.应届毕业生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且能正常参加就业派遣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及相关学位,如报名时暂无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录取报到时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按照周岁计,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7月28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招聘岗位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23年7月28日,在教育教学岗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前。

5.2022年1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6.本区内在职教师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本区内代课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签订的合同、单位养老缴费清单等相关材料。

(七)招聘单位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方式、资格审核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方式进行。

2.报名网址: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https://jssnd.edu.cn/oa/Cilent/Show/ShowRecruitInfo

网上填报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火狐浏览器或Google浏览器。

3.网上报名、材料上传时间:2023年7月28 日9:00~2023年7月31日下午17:00。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4.网上报名须按岗位要求和网站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上传应聘材料(上传照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PDF、JPG,要求清晰、位正,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全部需要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须上传):

(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①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②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个人页);③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如学校为网签的提供相关网签证明材料)(硕士毕业生另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⑥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

(2)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①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②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个人页);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如学校为网签的提供相关网签证明材料)(硕士毕业生另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⑥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

(3)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①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②学历(学位)证书(前后学历)、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应聘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各类相关资格证书;④各类获奖证书;⑤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劳动合同和单位养老缴费清单代为证明;⑥代课人员需要提供代课证明、劳动合同、单位养老缴费清单。

(4)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本人①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②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个人页);③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④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硕士毕业生另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打印准考证时间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8月2日(周三)上午8:00~下午14:00。

2.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苏州高新区第一初级中学教育集团竹园路校区(苏州高新区竹园路17号)。

3.通过报名资格审核进入笔试环节的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8月5日9:00开始,登录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的报名系统自行彩色打印《准考证》。

(三)现场资格审核程序

1.报名者信息确认:报名者自行网上打印填报好的《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登记表》上相应位置粘贴一寸近期照片,并签字确认,在上述规定时间带至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报名者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网络报名上传的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经招聘单位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将《报名登记表》交招聘单位。报名者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现场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四)注意事项

1.实行按岗招聘,应聘人员选定岗位后,其考试排名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为1: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核销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核销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8月3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2)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试教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考试日期:初定2023年8月6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应聘人员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基础知识和学科解题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取得试教资格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试教人选。

(二)试教

1.试教考试日期:初定2023年8月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公告为准)。

2.试教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进行备课、试教,所有学科均要参加试教,其中音乐、体育、美术等专业需增设专业技能考核。

3.试教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试教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试教成绩合格者,按照笔试分数占40%和试教分数占60%合计总成绩,从试教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三)面试

1.面试考试日期:初定2023年8月1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公告为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为专业基本素养及基本能力。

3.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试教总成绩(按占比70%计)+面试(按占比30%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计考试总分。招聘考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试教成绩高者在前,如试教成绩仍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再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

六、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招聘考试总分,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高新区人事管理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http://www.sndhr.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取等相关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或《教育专项编制教师聘用合同》。社会在职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办理与原单位的合同解除手续。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单位订立的《教育专项编制教师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1680。

九、本《公告》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8751651、0512-68751689;

咨询时间:9:00-17:00。

附件下载:附件1:2023年苏州高新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教育专项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应届生).pdf附件2:2023年苏州高新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教育专项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在职教师).pdf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

2023年7月27日

景德镇学院2023年高素质人才选聘计划公布

景德镇学院2023年高素质人才选聘计划公布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景德镇学院教师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素质人才(硕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计划

本次选聘计划为32个岗位共51个计划。岗位名称、选聘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景德镇学院2023年公开选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对象

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除2023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021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一般选聘岗位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如报考者具有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副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资格条件

选聘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选聘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相关资格证截止的时间为2023年5月1日。

7.涉及专业参照公布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资格审查中如遇相近专业或者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由用人单位审定。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现实表现审查不适合聘用的人员以及现役军人和未满服务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高校毕业生(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未毕业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四)聘用方式

本次选聘纳入事业编制内管理的岗位为教师岗1、教师岗2、专职辅导员岗1、专职辅导员岗2、专职辅导员岗3、教辅岗1;其他岗位均为人事代理,为事业编制外聘用,享受学校在编在岗同类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保并缴纳住房公积金。

二、选聘工作程序

(一)报考有关事项

1.招聘信息发布。本次招聘公告及招聘后续相关信息在景德镇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8.jxpta.com/)、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jdz.gov.cn/)、景德镇学院官网(http://www.jdzu.edu.cn/)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2.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5月6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https://www.jxrcfw.com/exam/theme/t_1099719887196401664),点击考生由此进入",如实填写个人报考注册信息,注册后据实填写报名表(附件3)、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同时按岗位要求上传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图片JPG格式上传)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电子照片),完成在线报名。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在报考前要仔细阅读岗位资格等相关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网上缴费。

缴费标准:50元/人。时间:2023年4月24日-5月7日24:00。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视为放弃报考。缴费成功之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4.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5月12日8:30-17:30

地点:景德镇学院第一报告厅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审查材料如下:

1.身份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本人签名确认的报名表(附件3)。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毕业证和学位证(有本科学历、学位要求的选聘岗位本科学历、学位材料一并提交)。往届毕业硕士研究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注意有效期限应延长至2023年 6 月30 日,以备核查有效性)、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证书查询结果》、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需加盖公章);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公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需加盖公章);国(境)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国外学历学位打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查询结果截图,网址(http://zwfwbl.cscse.edu.cn/homeView/contactUs?type=2)。

3.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1)岗位要求相关资格的,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2)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党组织所在地出具的党员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3)限应届毕业生"岗位,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外,择业期内(即2022年和2021年毕业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档案所在地出具的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资格审查包括心理测试,现场资格审查当天同步进行心理测试。通过测试,能达到正常的心理健康水平者,资格审查结果方可认定为合格(具体由景德镇学院大学生心理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5.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6.选聘比例。各岗位的选聘比例只需达到1∶1即可。报名并缴费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有关岗位选聘计划数,减少后仍达不到选聘比例的将取消该选聘计划。

当教师岗选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1∶10时,则先进行专业知识笔试(不计入总成绩),按1:6的比例入闱专业科目加试环节。非教师岗按笔试成绩(计入专业科目加试总成绩)1:3的比例入闱面试。

如遇末位成绩相同,一并入闱专业科目加试。不足专业科目加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入闱人员。

(二)专业科目加试

1.教师岗采取试讲+专业面试或试讲+专业实践考试的方式进行选聘。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专业面试岗位,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60%,专业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分相同情况下,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试讲+专业实践考试岗位,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分相同情况下,按专业实践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2.管理岗、专职辅导员岗及教辅岗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选聘,总分为100分,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分相同情况下,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具体如下:

(1)专职辅导员岗笔试方向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从事辅导员工作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2)教辅岗(教辅岗1为档案馆教辅岗、教辅岗2为图书馆教辅岗),笔试和面试方向均为与岗位相符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管理岗笔试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专业科目加试的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选聘比例小于或等于1∶1时,专业科目加试合格线为70分。

(三)体检、考核

根据资格审查及专业科目加试情况,按照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主要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体检和考核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资格条件与公告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入闱或聘用资格。如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取消入闱资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三、监督方式及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来信、来访由景德镇学院纪委调查处理。

景德镇学院纪委:0798-8382340

景德镇学院人事处:0798--838495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91-86660579(请于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内拨打)

附件:附件1:景德镇学院2023年公开选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xls

附件2: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pdf

附件3:景德镇学院2023年公开选聘高素质人才报名表.docx

景德镇学院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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