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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说明

2026-09-07

2024年湖北十堰市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已经发了,这次共放出11个岗位,涵盖多个学科方向。今天小编把公告中涉及的重要信息整理了一遍,报名时间、所需材料、资格审查方式全在这儿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直接划到正文查看。感到兴趣的朋友们与小编一起看看吧

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说明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留堰来堰就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特殊教育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十堰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十教函〔2022〕33号)、《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十人社发〔2018〕16号)、《十堰市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若干措施》(十人才〔2021〕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及岗位要求的人员(详见附件1《2024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列入《黑名单及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十堰市(含各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新进在编人员工作未满2年的(自正式录聘用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完成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以各级各类招录、招聘公告中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为准,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尚在首个聘期内的(自聘期开始之日起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7)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相应年龄的1月1日,详见《岗位表》。

2.报名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证件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详见附件4:学历学位证明模板),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上述人员在规定时间里不能提供上述证件的,取消相关资格。

(二)关于学历要求

《岗位表》中招聘条件的学历标明“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指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应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前述本科均含专升本;“专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以此类推。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学历高于招聘条件的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

三、招聘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发布公告

《2024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通过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发布,并广泛宣传。

(二)报名时间、方式、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8:00至5月12日18:00(以邮件发送的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按顺序扫描成PDF格式打包发至邮箱1335777585@qq.com,文件包以“序号+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如:01培智语文教师XXX)。

3.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附件2:《2024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

(3)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4)附件4:学历学位证明模板

4.下载网址:十堰市教育局官网(//jyj.shiyan.gov.cn/)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6日9:00至5月13日18:00。

2.资格审查方式:网上审核。

3.资格审查结果与后续考试公告一同发布。

四、考试方式与内容

考试方式与内容详见后续公告。

五、其他事项

1.急需紧缺的岗位,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考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并向社会公布。

2.持有效期内对应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可进行报名。

六、体检及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十堰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需要采取档案考察、实地考察、信函考察或在实践中考察的方式进行。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4.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考察前办理完成辞职或解聘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通过十堰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制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1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人员体检和考察。

八、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方的卫生健康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堰市特殊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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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4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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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4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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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024年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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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2024年学历学位证明模板.doc

2023年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0名

2023年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0名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我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编制、岗位需求等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成立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整个招聘工作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区人社局,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计划

全区共招聘中小学教师30名(其中初中教师20名、小学教师10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除需要符合《2023年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与条件一览表》(附件1)确定的要求外,同时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娄星区在编在岗教师;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站、娄星在线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12日-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在娄底四中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程序:应聘人员必须由本人到现场,按照填表申请、资格审查、信息登记、摄像的顺序进行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报名时需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2023年上半年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资格认定的《受理凭证》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自行下载打印《2023年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整并签名(报名表上需粘贴一寸近期免冠半身彩色照片)。

4.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若通过本次招聘考试取得聘用资格的,毕业证在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5.应聘人员若通过本次招聘考试取得聘用资格的,教师资格证在2023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必须在报名时提交,见附件4)。

7.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条件审查应聘人员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如有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有关信息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8.开考比例。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达不到该比例的,该岗位不开考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9.笔试准考证邮寄和领取。应聘人员在报名现场可选择办理准考证邮寄,费用自理;或应聘人员于2023年7月25日-7月26日上班时间(截止下午6:00),凭有效身份证,到娄底四中领取并当场核对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逾期未领责任考生自负。

10.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100分制。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20%)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80%)。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和时事政治等内容。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站、娄星在线公示,公示时间3天。

(4)报名时达到开考比例,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列为面试对象。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公告。

(2)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进入面试如有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

(3)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面试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课和试讲,具体试讲范围由区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抽签确定,并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①初中教师试讲内容为娄星区现行初中教材对应科目的内容;

②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教师:试讲内容为娄星区现行初中教材对应科目的内容;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科学:试讲内容为娄星区现行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科学教材内容。

体育岗位采取技能测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技能测试为对应招聘岗位所需专项类的专项技能,技能测试与试讲分值比例分别占40%和60%;音乐岗位采取音乐专业特长展示和试讲的方式进行,音乐专业特长展示与试讲分值比例分别占40%和60%。

(4)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2的,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考点当场公布。

3.综合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折算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及其折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在原公告媒体公布,公布时间3天。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由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同时增加吸毒检测项目。如有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1次。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考察

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被考察对象必须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如有考察不合格的,岗位出现空缺不予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娄星在线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报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批准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的教师根据各学校编制和教师岗位需求情况,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按同一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取聘用学校,由聘用学校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如聘用单位无对应的岗位职数,聘用人员需服从高职低聘;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所有聘用教师必须在聘用学校工作5年以上。

五、纪律要求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要真实准确,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等,以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规依纪处理。考试当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三)按时报到上班。拟聘用人员在收到聘用通知后15天

内未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看招聘信息。公开招聘过程中相关通知、公示、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娄星在线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网站。因应聘人员未及时查看相关网站,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参加招聘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娄星区人社局。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娄星区人社局和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公告由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娄星区教育局:0738-8514860

娄星区人社局:0738-8211709

附件

1:2023年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与条件一览表.docx

2.2023年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docx

3.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4.同意报考证明.docx

娄底市娄星区人社局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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