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

山东滨州北海2024年教师招聘笔试面试安排

2026-09-07

2024年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的考试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笔试内容是相应岗位学科高中教材知识,满分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今天小编说的是笔试和面试的成绩计算方式,笔试占40%,面试占60%,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排名规则也写清楚了。感兴趣的朋友与小编一同来下文看看吧

山东滨州北海2024年教师招聘笔试面试安排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24年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部分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以后出生);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他人员应聘的,应在2024年6月11日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教师资格要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24年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6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6月11日11:00—6月15日12︰00

应聘人员登录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网站(网址://www.sdbh.gov.cn)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每人只能在全市范围选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6月14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6月11日11:00—6月15日12︰00

区教体服务中心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6月11日11:00—6月15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程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考务费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4年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务必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的公告。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本简章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2日。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人员于2024年6月19日9:00—6月22日15: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4年滨州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审查时提交。

笔试内容(满分100分):中小学教师岗位主要内容为相应岗位学科高中教材知识。

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工作由区教体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审查相关事项见网站公告。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的材料见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对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2024年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上签名。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试讲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部分岗位增加技能测试,包含技能测试的岗位,试讲成绩按60%、技能测试成绩按40%的比例计算面试总成绩,详见附件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网站公告。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时先按1:1比例进行,区教体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及我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条件的残疾人应聘,不得以身体残疾为理由拒绝聘用。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因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实际情况,经审核同意,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网站(//www.sdbh.gov.cn)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区组织部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为保持教师队伍的稳定性,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网站(//www.sdbh.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0543-8613291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31—88873752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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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4年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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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4年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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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024年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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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同意报考证明.xls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24年6月4日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秋季招聘162名教职工信息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秋季招聘162名教职工信息

一、单位简介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至今已有25年的办学历史。学校位于魅力海滨城市、联合国人居奖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日照,是山东省首批高职教育综合评价、单独招生院校,山东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示范单位、山东省绿色学校,日照市中华职教社社务主任单位、国家海事局达标考试中心、国家网络空间安全人才培养基地、国家信息安全水平考试定点单位,连续多年荣获中国十佳船员学校"航运在线品牌院校"船员最信赖的学校"。

二、招聘人数

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16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岗位条件

1.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官网,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等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27日

查询时间:2023年7月17日-28日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登陆人事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投递简历,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再行更改。7月29日00:00后,尚未完成初审或初审未予通过者,不可再报其他岗位,不可修改和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确保姓名、身份证号及其他个人信息真实一致。如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及面试确认

初审时间:2023年7月28日-29日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参加面试,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通知发布渠道: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rzmevc.com/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全部资格。

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在通过名单公布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学院提交下列证明材料,逾期未交者视为放弃。

(1)2023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的复印件,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并及时提交我处。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4)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5)招聘岗位有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证明材料。应聘人员需提交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证明材料。

三、面试

面试分为两类,第一类为教师岗位,第二类为辅导员岗位和教辅岗位,满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

管理岗位独立面试。

教案等面试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出现本人姓名、毕业院校、本校教师姓名和所在院系名称等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

1.教师岗位

(1)试讲:讲课时间为7分钟,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专业知识,主要考察从事本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技能,占面试总成绩的60%。(现场不提供其他电子设备,不需要制作PPT,现场提供黑板)

(2)答辩:答辩时间为4分钟,在试讲现场选取1道答题,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占面试总成绩的30%。

(3)教学资料:面试人员现场提供2学时的纸质教案,一式三份,占面试总成绩的10%。

2.辅导员岗位、教辅岗位

(1)试讲:讲课时间为7分钟,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专业知识,主要考察从事本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技能,占面试总成绩的40%。(现场不提供其他电子设备,不需要制作PPT,现场提供黑板)

(2)答辩:答辩时间为5分钟,在试讲现场选取2道答题,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占面试总成绩的60%。

以上所有岗位的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个人谈话、重点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33-8672016(人事处)

监督电话:0633-8672001(纪 委)

附件《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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