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西安文理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这次招聘规模不小,专业教师岗位有39个共计77人。今天小编要说的是招聘的具体条件,包括年龄、学历、政治面貌等要求,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以提前准备好个人详细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感兴趣的网友和小编深入了解一下吧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人才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21〕34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西安文理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业教师岗位39个,招聘人数77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西安文理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体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能胜任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6月28日之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西安文理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的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人事考试网(//xapta.xa.gov.cn/)及西安文理学院官网(//www.xawl.edu.cn/)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11月30日,所有岗位招满即止。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不收取费用。应聘者将个人详细简历、证明材料、学术代表作全文等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学校招聘邮箱(renshichu@xawl.edu.cn)。邮件标题格式为:毕业院校+专业名称+本人姓名。
(四)资格审查
西安文理学院人事部门对应聘者求职简历进行应聘基础条件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转拟聘学院进行学术审查,通过学术审查的应聘者进入考核流程。
(五)考核
1.学院考核。学院考核由拟聘学院自行组织,考核形式主要通过试讲、面试等方式进行,择优推荐到学校审议。
2.学校审议。西安文理学院对通过学院考核的应聘者从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教学能力、科研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审议,确定通过考核的应聘人员。
(六)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体检必须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则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西安文理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单位党组织出具的政审意见,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印章。政审意见内容包括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德修养,以及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记录、学术不端行为、行政处分等问题。考察不合格,则取消应聘资格。
(八)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和西安文理学院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九)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学校按规定报上级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西安文理学院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西安文理学院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特别提示
1.对扰乱招聘程序或者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并上报上级人事管理部门。
2.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西安文理学院纪委,029-88240295。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3.应聘咨询:西安文理学院人事处,张老师、李老师,029-88250319;西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王老师,029-86787710。
附件:西安文理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
2023年随州高新区教师专项招聘公告

为满足随州高新区中心学校用人需求,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要求,2023年随州高新区中心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随州高新区内在编教师不能报考。随州市范围内其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要报考的,须经所在单位(在编教师需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在面试入围资格审查阶段提供单位(在编教师需提供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其他条件
1.学历学位条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有相应(或高于)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有效期内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符合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且本人在当地公安部门无犯罪情况记录但暂未认定《教师资格证书》的,视同符合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条件。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年龄条件。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的支教人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数量
随州高新区中心学校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48名。具体岗位、数量见公告附件1《随州高新区中心学校2023年教师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3日--8月12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随州高新区中心学校(随州高新区云龙小学内)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到指定的报名地点现场审核报名。报名费参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试毎人毎科按50元收取,合计50元/人,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
(二)报考的相关要求
1.本次招聘岗位计划和人员编制核定到高新区中心学校,考生报名志愿分学段分学科填报到随州高新区,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报考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3.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供《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同时提交报名表电子档和登记照电子档,登记照电子档为jpg格式,以本人姓名为照片文件名,与报名表填写姓名一致,中间不得有空格),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证明、教师资格证等所要求的其他各类证书原件、复印件(所有证件复印件须经报考者本人亲笔签字)。随州市范围内其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要报考的,需提供单位(在编教师需提供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2023年应届大学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PDF打印件。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报名开始后,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每日关注报名进展并及时进行审查。对于考生应提供的材料应一次性告知,尽量一次性审查,审核过程中应坚持审核标准的一致性,把握好岗位条件要求与报考人员资格的关联性。
(四)发放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于8月14日(期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随州高新区中心学校领取准考证。考生应妥善保管准考证直至办理聘用手续,如遗失准考证将影响招聘的后续工作。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通知时间为准
笔试地点:随州高新区云龙学校
(二)笔试内容及形式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答题,笔试命题由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要求聘请专家命制一套试卷,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题》。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时政知识,教师法与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知识,综合应用能力。
1.具体要求及内容占比如下:
时政知识(10%):2023年以来时事政治,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教育工作的新思想、新要求的认识和运用;
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要求(10%);
教育学(20%)、心理学(20%):重在运用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指导教育教学实践。
综合应用能力(40%):运用正确教育观念指导学生发展、设计实施教学、组织管理和评价教育教学的能力(20%)。沟通合作和教师自主发展等能力(20%)。
2.试题题型结构:客观题占比40%,主观题占比60%;
3.笔试满分:100分,难度中等;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4.笔试时长:150分钟。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核准,通过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对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
(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通过市教育局网站发布。考生也可直接咨询高新区中心学校(电话:0722-4546737)。
(五)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招聘单位依考生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二)面试资格复审。市教育局在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公布后,及时组织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中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弃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自愿放弃的须提供书面放弃申明。
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内容。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教育教学能力,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备课时间每人40分钟,试讲时间每人10分钟。
(四)发布面试公告。公告应包含考生必须知晓的事项,在面试实施至少5天前通过主管部门网站发布。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有弃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放弃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拍照电子档发送至随州高新区中心学校。不出具书面声明者,以面试抽签后签到表为依据,未到作缺考处理。
六、成绩权重
(一)笔试、面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二)考生成绩计算公式: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过程中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对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处理。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再次随机抽题试讲,得分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七、体检与考察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后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行业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有需要可以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组织选岗,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同学段、学科出现成绩并列的由并列人员先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选岗的先后顺序)。选岗结束后,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实名制登记手续,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在人员转正时可定岗专业技术十一级,本科学历的在人员转正时可定岗专业技术十二级。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有关政策口径由随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22--3235613。招聘公告中涉及报考条件的内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随州市教育局0722--3590902,随州高新区中心学校0722--4546737。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纪检监督电话:0722--3590640。
附件1:随州高新区中小学校2023年度教师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表.docx
附件2: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文山学院合同制人员招聘50名2023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文山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3年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及本公告。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6月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8日-2023年7月12日。7月12日24:00报名截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电子材料打包按岗位代码+姓名"发送至wstcrsc@163.com邮箱,报名电子材料清单如下:
(1)《2023文山学院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3)(word文档);
(2)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的原件扫描件(pdf);
(3)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扫描件(pdf);
(4)所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的原件扫描件(pdf)。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我校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3)特别提醒,凡报名材料不按要求命名的、报名材料不全的、报考岗位未明确的、报考岗位错报的,报名资格审查按照不合格处理。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领取
1.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按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审核结果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及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还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文山学院文贤楼五楼5-06室人事处参加资格复审,并领取笔试考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上公告,同时电话通知考生。
3.岗位调剂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因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若满足其他岗位的招聘条件,在征求其个人意愿的基础上,可调剂到相应岗位参加招聘考试,岗位调剂在笔试考试前完成。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应等于或大于3:1笔试方可开考,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个别急需紧缺岗位未达到3:1比例的,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放宽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具体安排如下: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载明的具体时间为准;
(2)笔试地点:笔试地点在文山学院校内,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地点为准;
(3)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当天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采用试讲+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试讲占面试总成绩的60%,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总成绩的40%。面试根据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名应聘者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经递补后仍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报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降低面试比例或等额进行面试,等额面试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80分,参加等额面试的应聘人员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1)面试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3.综合成绩计算
(1)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3)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予录用;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的应聘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如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
(4)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由文山学院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时间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五)考察
由文山学院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收到学校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一个月内不能按要求提供资格复审环节要求的相关材料的,以及办理聘用手续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提出放弃办理聘用手续或是被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在取得聘用资格后本人放弃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以及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的,经用人部门申请、学校研究同意,可从本岗位参加过面试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依次递补。
六、待遇
(一)工资构成与编内教职工构成一致,具体核算方式依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纪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应聘资格,已经签订聘用合同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此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部门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文山学院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4、5)及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院校的学科专业执行。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我校提供成绩单,我校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核。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所附件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六)未尽事宜由文山学院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6-2152020、2624099(接受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监督电话:0876-2666609;
(三)门户网站:https://www.wsu.edu.cn/。
附件:
1.2023年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23文山学院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信息表
4.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2018版)
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