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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贵州黔西南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166名公告

2026-09-07

贵州黔西南州2023年考试动态备受关注。这次专项人才引进共166个岗位,包括卫生类84名、教育类32名、综合类50名,引进对象是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间6月26日,测评时间6月28日。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报名和测评的关键信息,感兴趣的同学抓紧了解。感兴趣的网友与小编了解了解哦

2023年贵州黔西南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166名公告

为加强黔西南州人才队伍建设,集聚建设康养胜地 人文兴义”的人才智慧和力量,6月3日至4日,我州已赴北京、西安、武汉开展了卫生类、教育类、综合类岗位专项引才活动。经研究,决定赴省内高校现场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充实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聘计划及对象

1.引聘计划:2023年黔西南州赴省内高校计划专项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66名,其中卫生类84名,教育类32名,综合类50名,具体职位及计划详见附件1。

2.引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引进岗位需求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条件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二、引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志愿到基层服务,服从组织安排。

3.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能力。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承诺在黔西南州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7.符合职位相关要求,具备拟报名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8.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参加引聘。

三、引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引聘按照卫生类、教育类、综合类岗位到省内高校开展专项引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9:00至15:00

应聘人员对照公布的职位及报名点到相应的报名点报名,每人只能填报一个职位。本次事业单位引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测评、现场签约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录板块(//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下载《2023年黔西南州赴省内高校专项引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如实、准确、逐项填写,在公告的时间和报名点持《报名登记表》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上学历认证;(3)其他岗位需要的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或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个人求职推荐表等其他材料;(4)近期2张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

应聘人员根据本人最高学历及所学专业填报,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引聘公告,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的各项内容。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引聘资格。

(二)测评

测评时间:2023年6月28日9:00(根据报名情况,测试时间可适当调整,考生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测评地点:贵州大学东校区招生就业处毕业生就业大市场三楼大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测评采用现场测试方式进行,州直单位测评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各县(市)测评工作由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实施,测评方案按照2023年6月4日备案方案执行,设最低分数线70分,应聘人员测评分数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确定签约人员

签约人员按照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

(四)签订意向性协议

用人单位与进入签约环节人员签订《2023年黔西南州赴省内高校专项引才意向性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五)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聘资格,空缺职位按测评成绩递补一次。若应聘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六)考察

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在校表现、政治信仰、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成绩及奖惩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合格确定为拟引聘对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聘资格,空缺职位按测评成绩递补一次。考察合格,列入拟聘对象名单,考察时间和地点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七)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相关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对象,由招聘单位按规定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聘用人员在黔西南州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有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档案等证件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资格认证材料,并提供给招聘单位进行审核验证,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引聘测评无指定范围和辅导资料,也无任何培训。

(三)应聘人员请密切关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录板块(//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和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的有关信息。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2023年赴省内高校专项引才工作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0859-3222011(黔西南州委组织部人才科)

0859-3221609(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

0859-3241595(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科)

附件:

附件1:2023年黔西南州赴高校专项引才岗位需求信息表.xls

附件2:2023年黔西南州赴省内高校专项引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2023年黔西南州赴省内高校专项引才意向性协议书.doc

黔西南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

大方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选聘报名时间及方式

大方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选聘报名时间及方式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充分保障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正性,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不断营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环境。根据《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毕节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各界公开选聘大方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为做好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根据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需要,由大方县司法局统一聘请,选聘热心从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品德良好、具备必要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的人员。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负责人、法律工作者、村两委"成员、社区工作者,企业负责人、个体工商业者、行业协会负责人等社会各界人士中择优选聘30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并设立16个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有效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体现监督员队伍和联系点的广泛性和代表性,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监督。

二、选聘条件

(一)十八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三)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工作有一定了解;

(四)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善于听取和反映各方面的意见,敢于依法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

(五)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履职;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聘方式

采用公开聘请、单位推荐和定向邀请相结合的形式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

(一)报名

2024年3月7日至3月20日期间,各乡(镇、街道)、单位、企业进行推选,个人线下报名。个人报名填写附件1(大方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申请表);单位推荐的请填写附件2(大方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推荐表),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名表交县司法局八楼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或扫描发邮箱:dfxxzzfjd@163.com。(参聘人员填写申报相关信息,照片标准:2寸蓝底免冠照,格式为PNG、JPG格式,图片尺寸不小于402px*614px。手机号码要填写正确)。

(二)审核

报名结束后,大方县司法局依据选聘的条件、要求,对参聘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人员。

(三)公示

大方县司法局在门户网站上对拟聘人选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日。

(四)聘任

公示期结束后,由大方县司法局进行聘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实行聘任制,任期2年。期满后需要续聘的,重新按照要求和程序办理,到期未续聘即自行解聘。

四、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工作方式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采取分散工作与集中工作相结合的办法,工作属于无报酬的志愿活动。具体工作方式如下:

(一)履行监督职责时,出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证》以表明身份,详实记录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具体事项,并报告本级司法行政部门。

(二)对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属于司法行政部门行政执法监督范围的,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毕节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办理结果向监督员反馈。不属于司法行政部门行政执法监督范围的,及时告知其解决途径。

(三)行政执法部门可以邀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参与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并保障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合法权益。

五、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保障

 (一)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支持和配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监督工作,不得干扰阻挠,不得打击、报复。

(二)大方县司法局负责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日常联络、组织和协调工作,组织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培训,提供与履行监督职责相关的文件、学习和宣传资料,提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素质和能力。

六、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权利

(一)向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询问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二)查阅有关执法文书材料;

(三)向社区企事业单位了解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情况;

(四)接收公众对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反映行政执法存在问题;

(六)提出纠正行政执法意见;

(七)参加行政执法评议评价活动。

七、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职责

(一)关注、了解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根据邀请参与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调研评估、案卷评查、案件听证等活动;

(三)收集和反映社会群众对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

(四)其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事项。

八、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纪律

(一)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不得以权谋私或妨碍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工作,不得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学习掌握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知识;

(四)参加司法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组织的相关活动,承担相应的工作;

(五)不得以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名义参加与履行职责无关的社会活动,确需以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名义参加社会活动时应当提前征得司法行政机关或行政执法部门的书面批准;

(六)其他应当遵守的工作纪律。

九、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解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聘:

(一)妨碍、干扰行政执法工作的;

(二)无正当理由连续一年不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活动,不履行监督职责的;

(三)利用监督职权谋取私利的;

(四)因工作调整、健康状况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

(五)其他不宜继续担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情形。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在聘期内主动请辞的,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大方县司法局进行审核。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在聘期内辞职或者被解聘的,大方县司法局予以公告。

附件1大方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申请表.doc

附件2大方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推荐表.doc

大方县司法局

2024年3月7日

2024年甘肃兰州安宁公安分局招聘辅警补充说明

2024年甘肃兰州安宁公安分局招聘辅警补充说明

《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已于2024年2月29日发布。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现就上述公告中有关事项做出如下补充公告。

一、招聘条件(四)执法勤务岗位辅警限退役军人、公安类院校毕业生"调整为执法勤务岗位辅警限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公安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优先,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其他信息不变。附件1《2024年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简表》102项学历栏"相应调整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公安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优先,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二、报名时间延长至2024年3月13日17:00。三、原公告中其他信息不变。原报考人员继续有效,无需重新报名。特此公告。原公告链接: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zanning.gov.cn/art/2024/2/29/art_12222_1323440.html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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