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娄星区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已经发布,这是今年教育系统的重要人才选拔活动。全区共招聘中小学教师30名,包括初中和小学多个学科,全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报名时间7月12日至14日,报名地点在娄底四中。考试形式为笔试加面试,面试采用试讲形式。小编整理了关键信息,供大家参考。感到兴趣的网友跟着小编了解了解哦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我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编制、岗位需求等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成立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整个招聘工作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区人社局,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计划
全区共招聘中小学教师30名(其中初中教师20名、小学教师10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除需要符合《2023年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与条件一览表》(附件1)确定的要求外,同时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娄星区在编在岗教师;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站、娄星在线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12日-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在娄底四中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程序:应聘人员必须由本人到现场,按照填表申请、资格审查、信息登记、摄像的顺序进行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报名时需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2023年上半年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资格认定的《受理凭证》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自行下载打印《2023年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整并签名(报名表上需粘贴一寸近期免冠半身彩色照片)。
4.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若通过本次招聘考试取得聘用资格的,毕业证在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5.应聘人员若通过本次招聘考试取得聘用资格的,教师资格证在2023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必须在报名时提交,见附件4)。
7.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条件审查应聘人员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如有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有关信息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8.开考比例。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达不到该比例的,该岗位不开考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9.笔试准考证邮寄和领取。应聘人员在报名现场可选择办理准考证邮寄,费用自理;或应聘人员于2023年7月25日-7月26日上班时间(截止下午6:00),凭有效身份证,到娄底四中领取并当场核对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逾期未领责任考生自负。
10.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100分制。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20%)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80%)。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和时事政治等内容。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站、娄星在线公示,公示时间3天。
(4)报名时达到开考比例,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列为面试对象。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公告。
(2)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进入面试如有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
(3)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面试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课和试讲,具体试讲范围由区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抽签确定,并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①初中教师试讲内容为娄星区现行初中教材对应科目的内容;
②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教师:试讲内容为娄星区现行初中教材对应科目的内容;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科学:试讲内容为娄星区现行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科学教材内容。
体育岗位采取技能测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技能测试为对应招聘岗位所需专项类的专项技能,技能测试与试讲分值比例分别占40%和60%;音乐岗位采取音乐专业特长展示和试讲的方式进行,音乐专业特长展示与试讲分值比例分别占40%和60%。
(4)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2的,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考点当场公布。
3.综合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折算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及其折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在原公告媒体公布,公布时间3天。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由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同时增加吸毒检测项目。如有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1次。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考察
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被考察对象必须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如有考察不合格的,岗位出现空缺不予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娄星在线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报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批准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的教师根据各学校编制和教师岗位需求情况,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按同一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取聘用学校,由聘用学校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如聘用单位无对应的岗位职数,聘用人员需服从高职低聘;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所有聘用教师必须在聘用学校工作5年以上。
五、纪律要求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要真实准确,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等,以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规依纪处理。考试当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三)按时报到上班。拟聘用人员在收到聘用通知后15天
内未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看招聘信息。公开招聘过程中相关通知、公示、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娄星在线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网站。因应聘人员未及时查看相关网站,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参加招聘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娄星区人社局。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娄星区人社局和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公告由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娄星区教育局:0738-8514860
娄星区人社局:0738-8211709
附件
1:2023年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与条件一览表.docx
2.2023年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docx
3.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4.同意报考证明.docx
娄底市娄星区人社局
2023年7月3日
湖南株洲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2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计划1名(详见附件1)。
四、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各环节相关信息均在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发布。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5日--10月27日(上午9:00-下午17:00)。
(二)报名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科619室(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
(三)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复印件一式一份。③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标注:姓名+报考岗位)。④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并盖章。
(四)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
3.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资格审查
我局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考核
(一)开考比例
不设置开考比例。
(二)考核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等。考核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总分100分。设置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本次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岗位考核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纪律监督
中共株洲市纪委株洲市监委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个人自理。
十二、咨询与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科:0731-28685083
(二)监督电话
中共株洲市纪委株洲市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0731-28689201
附件1 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 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13日
宜宾南溪区事业单位2023年高层次人才招聘25名

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市南溪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25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信息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或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市南溪区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凡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报考人员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1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南溪区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0)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共招聘2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岗位表》。
三、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周末除外)。报名地点:宜宾市南溪区洗脚田党校6楼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训股,咨询电话:0831-3307698、15881359393(王老师),邮箱:260263795@qq.com。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所有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二)填报信息。报考者请自行打印《宜宾市南溪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公告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2份后,如实、准确填写各项信息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号码必须一致。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和其它相关制度规定或多岗位报考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在任一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对虚假、恶意进行报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资格审查
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同步进行,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
1.《报名表》2份,请报考者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 份;
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但务必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以上所有材料中属打印或复印的请使用A4纸,打印复印材料均不退还。
如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须出具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五、专业技能考核
专业技能考核实行量化考评,主要测试应聘对象与招聘岗位所需的政治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成绩满分100分,具体的考评方式详见《岗位表》。
报考者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训股(宜宾市南溪区洗脚田党校6楼)领取《专业技能考核通知单》,领取时间:2023年11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专业技能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专业技能考核通知单》。
六、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结束后,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及排名。
如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七、体检、考察、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原件后,再安排体检。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三)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招聘单位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在南溪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其中:部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聘用后须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核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3185363。
十、有关招聘政策、人才政策待遇
按本公告招聘的人才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按宜宾市南溪区现有规定享受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 咨询电话:0831--7855097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831-3185385
十一、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或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二)新招聘人员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未满5周年辞聘解聘的,需承担违约责任,并退还安家补助。
十三、本公告由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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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宾市南溪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
2.宜宾市南溪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考信息表
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2日
2023江西农业大学林学院实验楼门卫招聘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人事处同意,现公开招聘一名临时工。
一、应聘条件
1.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服务意识与服务能力强。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男性。
3.优先聘用懂一定水电维修知识的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工资待遇
(一)岗位职责
1.负责林学院实验楼门卫及公共区域保洁工作。
2..每日按规定时间值班,晚上需住宿值班。
3.每天进行公共区域卫生打扫,清理垃圾桶。
4.负责大楼开关门,负责外来人员进出登记。
5.协助院办公室完成突击性保洁工作及院领导和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他事情。
(二)工资待遇
1.工资待遇按照《江西农业大学临时用工管理办法》执行,按1.6的系数核定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下午16:00止,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地点:林学院实验楼2楼214室,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83813243
3.报名需提交材料:应聘者须递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面试、体检合格,报校人事处批准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合格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5.林学院成立招聘工作小组,招聘工作小组成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遵守回避制度。
江西农业大林学院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