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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2023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在职教师公告发布

2026-09-07

石门县2023年城区学校选调公告来了,185名教师补充到城区学校。今天小编把选调的报名流程整理出来,现场报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报名表怎么获取,学历验证和教师资格验证的网址都列出来了,材料准备充分的老师报名会更顺利。感兴趣的网友们和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石门县2023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在职教师公告发布

因工作需要,经县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公开选调石门县在编在岗教师补充到县城区公办学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及数量

共选调在职教师185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件1。

三、选调资格与条件

1.报考资格:见附件1。

2.其他条件:

①身心健康,能胜任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②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2020年新聘教师因在试用期内,2020年被确定为不确定等次的人员,可视同为合格等次);

③自愿执行选调岗位的专技等级工资。

3.具有下面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服务期内的公费定向师范生和特岗教师;

②评定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未按规定服务5年的教师;

③在现工作岗位工作未满1年的;

④不自愿执行选调单位岗位等级工资的(见附件1);

⑤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等仍在影响期的;

⑥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尚未结案的;

⑦服务期未满的岗位基教中、高、正高和资深基教高级教师;

⑧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为均衡配置教师队伍,农村学校教师较为富余且超编乡镇的校长有责任和义务推荐辖区教师报名。

报名时间:8月11日-13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石门县教育局一楼会议室。

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石门县2023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在职教师报名表》(此表在石门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下载),须所在学校、幼儿园和所属乡镇中心学校政工校长、党组织书记签字,并加盖学校党组织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按提示操作,用A4纸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网络查验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validationList.html?t=1690882554000后,点击证书验证”查询后,用A4纸打印查询结果页面);

6.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复印件、网络查验件(登录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其中湖南查询网址//jyt.hunan.gov.cn/sjyt/hnyczx/,其他省发证的查其官网,打印查询结果页面);

7.报考学校财务岗位的须经所在学校、中心学校出示学校财务工作岗位证明;

8.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证件或材料;

9.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

以上材料(不含原件)按1-8的顺序整理好后,在左上角用一口订书针订好。

(二)资格审查(8月14日)

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负责。资格审核贯穿于选调全过程,若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随时取消资格。对资格审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将追究相关审核责任人责任。

(三)开考比例:原则上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选调岗位计划。取消选调计划岗位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准考证领取

8月14日(星期一)下午15:00-17:30在县教育局一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形式:高中、职高阶段采取上微型课的方式进行,考生备课时间30分钟,上微型课时间为10分钟。高中财务、义务教育阶段岗位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时量9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8月15日(星期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高中、职高阶段微型课内容为现行本县高中相关学科内容;高中财务、义务教育阶段岗位笔试内容以所需学科专业知识为主,兼顾岗位其他知识和技能,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成绩公布:8月16日下午18:00前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公布。参考人员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查分申请书到石门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申请查分,查分范围仅限是否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正确。受理查分申请的时间为2023年8月17日8:00–12:00,逾期不再受理。

(六)考察

分学段分学科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县教育局对其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选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对档案进行审查。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确定拟调对象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由县教育局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并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调人员在拟定的选调岗位中选定调入岗位,按要求报县人社局审核。

(八)公示

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在石门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调人员,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3年,合同期限内不得申请调动。

五、监督

选调工作在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和县教育局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并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监督电话:0736-5327966(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36-5329249(石门县教育局)

咨询电话:0736-5323350(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附件:

1.石门县2023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在职教师岗位表

2.石门县2023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在职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石门县教育局

2023年8月2日

河北邯郸2023年市直学校博硕人才选聘通知

河北邯郸2023年市直学校博硕人才选聘通知

根据《邯郸市2023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采取选聘的方式,面向社会为市直学校公开选聘博硕人才190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条件

国内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学位或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报考人员应为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并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招聘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博士研究生、海外留学毕业生、医学和会计学科人员可暂不做要求,但试用期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8.失信被执行人;

9.现役军人;

10.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

11.已通过邯郸市2023年人才引进其他事业单位测评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二、选聘岗位及学科

本次公开选聘岗位为市直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学科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音乐、体育、计算机、心理、医学、会计等专业。

三、报名及测评时间

1.报名:考生须在审核测评前将《邯郸市市直学校公开选聘博硕人才报名表》发送至邮箱hdbsyc2023@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手机号码。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现场审核之日结束。每位报名人员不得重复参加本年度市直学校测评工作。

2.审核、测评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17日至22日,上午8:00、下午14:00前入场

7月17日上午(8:00)审核、测评学科:物理

7月17日下午(14:00)审核、测评学科:体育、历史

7月18日上午(8:00)审核、测评学科:语文

7月18日下午(14:00)审核、测评学科:地理、计算机

7月19日上午(8:00)审核、测评学科:数学

7月19日下午(14:00)审核、测评学科:音乐、会计

7月20日上午(8:00)审核、测评学科:政治

7月20日下午(14:00)审核、测评学科:英语

7月21日上午(8:00)审核、测评学科:生物

7月21日下午(14:00)审核、测评学科:化学

7月22日上午(8:00)审核、测评学科:医学、心理

3.审核、测评地点:资格审核以现场审核为准,报名表不作为审核依据。审核、测评地点为:河北师范大学公教楼B座一层(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考生可乘坐72路、75路、59路、2环2路等到南焦客运站下车,目的地位于南焦客运站对面。

4.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有效二代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和学位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就业协议书(本科和研究生)、教师资格证、个人简历(8份)、已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等相关材料。

海外留学毕业生: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和学位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个人简历(8份)及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材料。

四、选聘程序

1.测评。聘请经验丰富的相关专业教师组成专家组进行测评工作。时间不超过10分钟,满分为100分,最低录取分数不低于80分,测评采取试讲和面试的方式对考生的教学能力、技巧以及对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和广泛性进行测试,按照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报考人数较多的学科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采取分组分名额进行测评。比例内末位测评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具体加试形式由专家组确定。

博士研究生,由专家组直接进行考核测评。

2.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3.落实岗位。对拟聘用人员,由市教育局按照测评成绩,结合各用人学校当年招生数额,统筹安排具体学校及岗位,使用编制为邯郸市教育局系统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4.网上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市人社局、邯郸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5.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教育局党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待遇

参照《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博硕引才公告》执行。

六、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3.本次选聘工作中在测评、体检和考察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4.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邯郸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324316094 0310-6269894

监督电话:0310-6269879

附件:邯郸市市直学校公开选聘博硕人才报名表/images/uploadfiles/202306/20230627154028_1095.doc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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