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

2023年利川振业发展有限公司招聘计划表

2026-09-07

2023年湖北地区招聘信息牵动不少人的心弦。利川振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国有独资企业,近期发布了4个岗位的招聘公告。今天小编要介绍的就是这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岗位明细和报考流程,准备参加应聘的人员可以提前了解清楚。感兴趣的朋友们和小编一同了解吧

2023年利川振业发展有限公司招聘计划表

湖北利川振业发展有限公司是经利川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下设全资子公司八家,注册资本共3.66亿元,业务范围包括工程建设、咨询、商贸、农林开发、新能源、数字经济、生物科技等多个方面。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行人才强企”战略,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管理人员2名、专业性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详细岗位计划见《湖北利川振业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奋谦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从业行为和犯罪记录。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学历等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资格条件中所列专业类别,系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设定),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2023年9月30日止(在校生实习不纳入工作经验),按足年足月累计。

3.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

4.承诺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岗位调剂和工作安排,接受在公司及关联子公司之间进行岗位轮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处于诫勉、组织处理或其他处罚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被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作出处罚的。

4.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5.仍在籍全日制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6.现役军人。

7.有吸毒史的。

8.按国有企业招聘的相关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网络报名

1.应聘人员在本公告下载《报名表》,按要求认真填写后(工作经历填写要求:结合工作总结填写工作经历,需完整叙述工作经历,并以工作总结方式将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绩效、工作感悟和个人优缺点全面、完整、准确的描述),连同近期1寸正面(红底)免冠登记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职称)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至少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单位盖章工作证明其中一项)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投递至报名邮箱(949686972@qq.com)。每报名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12日17:30。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未按要求投递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审查及面谈

1.报名结束后,根据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投递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将适时在中国利川网发布面谈公告,通知具体面谈人员、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2.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面谈及体检

1.面谈内容:主要为面谈对象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岗位规划、待遇要求等。

2.通过面谈确定拟定拟聘人员后,拟聘人员需经体检合格方可正式聘用。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时间及地点将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另行通知。

(四)考察

人员正式录用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经历、工作能力及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因素等情况。

(五)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将在中国利川网发布拟聘人员公告,公示2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拟聘人员一经聘用,即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的比例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又确需保留招聘计划的,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同意后,可降低比例开考。

2.因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主动放弃应聘资格或无人通过面谈产生的岗位空缺,取消本次招聘该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已经录用的,招聘单位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本次招聘所有报名资料将严格保密,不予退还。

4.应聘人员参加招聘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5.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统一通过中国利川网相关板块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6.考生对招聘方面的相关疑问可通过以下电话进行咨询,公开招聘办公室电话:0718-7235158。

附件:(1.1)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定).xlsx

附件:(1.2)工作经历证明.doc

附件:(1.3)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湖北利川振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8日

2023年山东口腔医院工作人员招聘指南

2023年山东口腔医院工作人员招聘指南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学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实行三院合一管理体制,集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医疗服务和预防保健等功能一体,是山东省口腔医学教学、科研、医疗和预防保健中心,是我国重要的口腔医学人才培养基地、口腔医学研究平台和口腔诊疗服务中心。

依托于国家双一流"A类重点建设高校山东大学的综合优势,我院汇聚了一批以海内外知名专家为学科带头人的人才队伍。目前教职医务员工504人,国家级、省部级高层次人才20余人, 学院(医院)是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基地、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山东省口腔重点专病专科医院和山东省口腔医学质控中心,建筑面积2万余平方米,牙周病科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另有种植科、牙周病科为山东省临床精品特色专科。

作为国家口腔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山东分中心、省级口腔专科区域医疗中心,我院牵头组建了中心联合体和山东省口腔医院医联体,不断加大对基层口腔医疗机构的支持力度,推动全省口腔医学事业的协同发展。

多年来,我院始终秉承敦医励学、至精至诚"的院训,坚持团结、进取、务实、创新"的院风,本着医术至精、服务至诚、患者至上、奉献至真"的办院宗旨,在医疗服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工作中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学科综合实力和国内外影响力不断增强,正朝着创建一流口腔医学院(口腔医院)的目标努力奋斗。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人,医疗类3人,护理类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医改政策,医德高尚,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2.应聘副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2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持续创新意识,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善于培养人才。

(二)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省口腔医院网站(山东大学口腔医院)(http://sdkq.sd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9:00--10月19日16:30

初审时间:2023年10月10日11:00--10月20日16:30

查询时间:2023年10月10日11:00--10月20日16:3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招聘系统(http://223.99.3.74:8898/zp.html#/),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时间截止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在报名前,务必查看报名系统--最新公告栏内的《填报流程》。报名人员需先进行注册,并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的岗位要求及个人情况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相关材料;简历填写完成后必须返回职位申请页面进行岗位申请,并在申请完成后前往简历页面左边我的申请"中查看已应聘成功的岗位/职位",确保报名成功。

以下报名材料需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至报名系统:

(1)身份证;

(2)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的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

(3)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外语等级证书及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获奖等材料的各项原件;

(4)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

(5)有本人签名的《应聘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新进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调查表》(附件3)(PDF格式)。

不接收现场纸质版简历投递;应聘者请不要更换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并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关注系统通知和邮件通知;提供个人信息需准确,因个人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网站(网址http://sdkq.sdu.edu.cn,下同)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不单独通知本人。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医院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医院官网公布笔试最低合格线、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实有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

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通过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网站予以公布。

2.面试

面试前考生携带个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报名登记表上的照片同一底版)进行复审。经审查符合面试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书;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按招聘岗位组织,采取半结构化测试的方式进行,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发展潜力、专业能力、应变反应能力等方面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40%和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医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参照省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及山东省口腔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杜老师 于老师

联系电话 :0531-88382999

监督电话 :0531-88381537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规定执行。

点击查看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应聘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3: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新进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调查表

2023山东省口腔医院招聘公告含报名条件

2023山东省口腔医院招聘公告含报名条件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学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实行三院合一管理体制,集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医疗服务和预防保健等功能一体,是山东省口腔医学教学、科研、医疗和预防保健中心,是我国重要的口腔医学人才培养基地、口腔医学研究平台和口腔诊疗服务中心。

依托于国家双一流"A类重点建设高校山东大学的综合优势,我院汇聚了一批以海内外知名专家为学科带头人的人才队伍。目前教职医务员工504人,国家级、省部级高层次人才20余人, 学院(医院)是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基地、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山东省口腔重点专病专科医院和山东省口腔医学质控中心,建筑面积2万余平方米,牙周病科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另有种植科、牙周病科为山东省临床精品特色专科。

作为国家口腔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山东分中心、省级口腔专科区域医疗中心,我院牵头组建了中心联合体和山东省口腔医院医联体,不断加大对基层口腔医疗机构的支持力度,推动全省口腔医学事业的协同发展。

多年来,我院始终秉承敦医励学、至精至诚"的院训,坚持团结、进取、务实、创新"的院风,本着医术至精、服务至诚、患者至上、奉献至真"的办院宗旨,在医疗服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工作中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学科综合实力和国内外影响力不断增强,正朝着创建一流口腔医学院(口腔医院)的目标努力奋斗。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人,医疗类3人,护理类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医改政策,医德高尚,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2.应聘副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2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持续创新意识,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善于培养人才。

(二)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省口腔医院网站(山东大学口腔医院)(http://sdkq.sd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9:00--10月19日16:30

初审时间:2023年10月10日11:00--10月20日16:30

查询时间:2023年10月10日11:00--10月20日16:3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招聘系统(http://223.99.3.74:8898/zp.html#/),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时间截止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在报名前,务必查看报名系统--最新公告栏内的《填报流程》。报名人员需先进行注册,并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的岗位要求及个人情况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相关材料;简历填写完成后必须返回职位申请页面进行岗位申请,并在申请完成后前往简历页面左边我的申请"中查看已应聘成功的岗位/职位",确保报名成功。

以下报名材料需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至报名系统:

(1)身份证;

(2)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的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

(3)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外语等级证书及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获奖等材料的各项原件;

(4)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

(5)有本人签名的《应聘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新进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调查表》(附件3)(PDF格式)。

不接收现场纸质版简历投递;应聘者请不要更换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并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关注系统通知和邮件通知;提供个人信息需准确,因个人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网站(网址http://sdkq.sdu.edu.cn,下同)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不单独通知本人。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医院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医院官网公布笔试最低合格线、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实有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

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通过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网站予以公布。

2.面试

面试前考生携带个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报名登记表上的照片同一底版)进行复审。经审查符合面试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书;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按招聘岗位组织,采取半结构化测试的方式进行,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发展潜力、专业能力、应变反应能力等方面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40%和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医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参照省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及山东省口腔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杜老师 于老师

联系电话 :0531-88382999

监督电话 :0531-88381537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规定执行。

点击查看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应聘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3: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新进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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