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2023年招聘公告的发布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本次绥滨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5名小编了解到,招聘岗位分为留置看护和社区戒毒两大类,其中留置看护一岗和二岗均要求男性,社区戒毒一岗要求女性。报名时间定在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材料需发送至指定邮箱。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应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学历证明、户口本等材料,确保报名顺利通过。感兴趣的朋友们和小编一同了解吧

根据工作需要,绥滨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及人数
(一)留置看护一岗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名,要求为男性。
(二)留置看护二岗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要求为男性,退役军人。
(三)社区戒毒一岗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名,要求为女性。
(四)社区戒毒二岗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名,要求为男性。
本公告所涉岗位如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要求,通过降低开考比例后仍不能达到笔试开考标准的,缩减该岗位招聘名额,缩减的招聘名额可在各招聘岗位相互调剂。具体调剂办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报核准备案机关同意后执行。
二、招聘人员身份性质及职责
本次招聘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招聘岗位为勤务辅警岗位,聘用人员依法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勤务辅警岗位职责。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7日-2005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
(四)限绥滨县行政区域内户籍。
(五)身心健康,无口吃、无重听;面部、四肢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斑及纹身;无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无涉毒史;符合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体检标准。
(六)根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10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见义勇为人员。
5.退役军人。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绥滨县公安局予以审核。
(六)根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五个工作日,起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10月20日。
2.考生需将报名材料扫描件(jpg格式)整体压缩打包,用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报名信箱sbxgajzzb@163.com
报名材料内需包含以下材料:
(1)报名表原件扫描件及电子版1份详见附件1,原件扫描件考生需自行打印,在扫描前粘贴照片,确保信息填写完整并手签承诺;电子版需提供Word格式。
(2)与报名表照片同版电子版照片1张(备注姓名)。
(3)户口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各1份。
(4)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各1份,同时,使用高中学历报考的,需出具毕业院校学历证明原件扫描件1份,使用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需出具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退役军人需同时提供退役证扫描件1份。
(5)符合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的,需提供加分申请书(详见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根据报考人数和分布等实际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招聘方案核准备案机关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还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专业科目以公安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70%。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占笔试总成绩的30%。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领取准考证:绥滨县公安局将在绥滨公安微信公众号(绥滨公安政务)发布领取准考证的通知,报名合格人员须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本人持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如需代领的,需同时提供代领人、报考人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逾期未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绥滨公安微信公众号(绥滨公安政务)公布。
5.笔试结束后需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将作为考生参加面试资格现场确认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2.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分别进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增加面试名额,如 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相应的面试比例,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3.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绥绥滨公安微信公众号(绥滨公安政务)发布。
5.根据不同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分别排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能测试
1.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分别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测人选。若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专业科目高者优先。
2.体能测试的组织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3.体测时间、地点由县公安局另行通知。
4.体测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1.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在体测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项目和标准执行。
3.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测、体检。
4.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县公安局组织同级别体检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5.体检时间、地点由县公安局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八)考察
1.对考试的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复核,同时进行政治考察,考察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实施。
2.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测、体检、考察。
(九)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绥滨县政府网站(//www.suibin.gov.cn/)及绥滨公安微信公众号(绥滨公安政务)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公安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期满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辅警的薪酬待遇(含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凡每个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绥滨县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68-7867969
16646841345(工作日早8点30分-11点,下午1点30分-4点30分)
监督电话:19804680486
查看附件
附件1:绥滨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笔试加分申请书.doc
附件3:绥滨公安政务公众号二维码
绥滨县公安局
2023年10月8日
2023年北京西城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考指南

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招聘勤务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83年10月11日至2005年10月11日期间出生);
2.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口吃、讲普通话;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5.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6.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7.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8.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通过招聘体检;
9.能够胜任岗位要求,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
10.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计算机相关专业;复转军人优先考虑。
11.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的记录,并能够按照时限要求通过考察且考察合格;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受过行政拘留处罚或者因涉及赌博、毒品、卖淫、嫖娼等受过其他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注:外埠户籍人员需在京有固定住所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人数共计40人
招聘岗位:勤务辅警
此次招聘的辅警人员主要用于西城分局下设各单位警务辅助工作岗位。要求在民警监督和带领下,协助民警工作,辅助民警做好电脑文字录入,计算机信息管理等辅助工作。
注:招聘人员数量将根据招聘期间人员离职情况进行调整。
四、招聘单位及工作地点
西城公安分局及分局所属各单位
行政区域:西城区、昌平区(部分)
五、招考方式
此次勤务辅警报考人员按照本公告规定报名后,统一参加笔试、
面试、体检、考察、岗前培训等相关招考环节。
六、招聘报名办法
1.本次辅警人员招聘报名一律采取现场实名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中西里23号楼4门;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西城分公司。
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9点至11点30分,下午13点30分至17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
*报名材料要求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一份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一寸白底彩照两张
打印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以上材料均需携带原件,由工作人员初审材料
2、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报名时只能选择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的一个辅警岗位报考。
3.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申报。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七、笔试、面试考试安排
1.笔试主要考核考生是否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素质,考核内容涉及数学推理与运算能力、判断推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资料分析能力和考生应具备的通用知识的考查。
2.面试将主要采取问答的形式,侧重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考核是否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3.笔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及面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岗位任职资格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5.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笔试、面试及应聘资格。
八、招聘程序
1.笔试、面试均合格通过人员方可参加体检和考察,每项程序结束后结果不再一一通知,如未接到通知参加下一环节的,即被淘汰。
2.根据各岗位实际在岗人员情况确定计划招聘人数,对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全部合格通过的报考人员,办理相关用工手续。
九、用工方式与劳务派遣机构
此次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面向社会招聘公安辅警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形式,即确定招聘的辅警人员与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派遣到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辅警岗位工作。
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西城分公司是此次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面向社会招聘公安辅警人员所委托的唯一一家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此次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招聘的全部辅警人员的劳务工资、劳动合同、个人档案、各项法定社会保障、工伤申报办理、辞退解聘等人员管理事项由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西城分公司负责。
十、薪酬福利
1.薪酬待遇
试用期:(6个月)基本工资(3600元) +绩效工资
转正后:基本工资(3600元) 绩效工资+岗位津贴
注:以上工资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相关费用
2.其他福利:
统一配备辅警制式服装。
根据国家法律享受带薪休假。
定期开展辅警人员岗前、在岗、专项教育培训。
其他:面试中可双方进行沟通。
十一、联系方式
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西城分公司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裕中西里23号楼4门
咨询电话:010-62023713,联系人:刘老师、叶老师
2023年10月13日
日照公安2023年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招录指南

根据省、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日照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职位及招录计划
招录警务辅助人员310人。具体招录职位、招录计划及条件要求见《日照市公安局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身份性质
本次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公安机关工作,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不享受人民警察的待遇。
三、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30周岁(含)以下(1992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具体学历学位要求见附件1);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从事特警辅助工作的,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六)具有日照市常住户口,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
(七)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下列人员:
1. 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 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 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
4. 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5. 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6. 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优先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 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 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 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条件
1.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目前正在我市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报考者有6个月以上非公派国(境)外留学、工作或生活经历、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报考。
2.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招录程序
本次公开招录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政治考核、体检、毒检、公示等程序,择优录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资格审查。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
1.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 报名地点具体见附件1。
3. 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全日制最高及历次在职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历证书、退出现役证等材料的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1份(A4纸),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供学位《认证报告》(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n.cn/查询并打印),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4张和个人信用证明(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分行出具),自行下载并填写《日照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
4. 资格审查:依据招录条件对报考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体能测评。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具备招录条件、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5. 考务费:确认初审通过的人员,按每人40元的标准收取考务费。考务费现场收取。
(二)考试。考试包括体能测评、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
1. 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和征信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参加体能测评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体能测评工作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全国公安民警综合体能练兵手册(试行)》等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3项,分别是纵跳摸高、1000米/800米跑和50米跑。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同时,按照1000米/800米跑的成绩确定体能测评成绩。如成绩相同,则按照50米跑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测评后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规定的,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
2. 专业能力测试。
网络和视频巡查、行政助理、反电诈助理、驾驶与操控、科技信息化、宣传助理职位体能测评达标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主要测查报考职位所需的专业能力。专业能力测试的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
设置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未设置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按照体能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计划招录5人及以下的,按照招录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计划招录5人以上的,按照招录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考试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从事职位工作所必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职位匹配度、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录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报考者的综合成绩在日照警务网(http://gaj.rizhao.gov.cn/)发布。设置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综合成绩按以下比例进行百分制合成: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不设置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以面试成绩确定综合成绩。
(三)政治考核、体检、毒检。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各职位参加参加政治考核、体检、毒检人选。如同一职位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按招录条件第七款所列优先录用条件确定,如均不属于优先录用条件人员,则依次按照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体测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人员递补。对因报考人员放弃录用资格,政治考核、体检和毒检不合格,或者因公示结果影响录用造成的招录计划缺额,可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政治考察、体检和毒检人选。招录职位出现空缺的,可从本单位其他职位符合条件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调剂递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当同一岗位招录人员因离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时,经用人额度审核单位审批后,可优先从相关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经体能测评、面试、政治考核、体检、毒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收到有关反映,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录用、签订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由日照市公安机关安排到相关岗位工作。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合格的正式录用,试用期间发现有不具备警务辅助人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拟录用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一个月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录用资格。
五、待遇保障
新录用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层级化管理,常态勤务模式薪酬待遇(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为2660-4600元/月,并动态调整。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相应福利待遇,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统一发放服装。试用期内工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未按有关通知要求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名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关注招录信息。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政治考核、体检、毒检、公示等重要环节的结果和信息公告,将随时通过日照警务网(http://gaj.rizhao.gov.cn/)公告发布,报考人员注意及时查看,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本次招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报名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防止上当受骗。
录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日照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1. 日照市公安局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录警务辅助
人员职位表
2. 日照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3. 诚信承诺书
4.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附件1日照市公安局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日照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doc
日照市公安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