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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条件及报名方式

2026-09-08

山东地区的招聘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山东大学工会、妇委会正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人数为1人,岗位为管理岗。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聘的完整信息,有需要的可以了解一下。感兴趣的小伙伴和小编一同了解吧

山东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条件及报名方式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此次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基本条件、待遇及招聘程序参照《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基本条件、待遇及招聘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www.rsrc.sdu.edu.cn/info/1367/7445.htm)。

二、招聘岗位及工作地点

(一)岗位:管理岗1人

(二)工作地点:济南

三、岗位职责及招聘条件

(一)岗位职责

1.工会、妇委会的日常事务工作;

2.协助督促各基层工会办好会员活动,做好各类费用的初审工作;

3.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为普通本科毕业且取得相应学士学位),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团队精神,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工作踏实勤恳,服从组织安排;

4.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电脑、使用相关办公软件;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0日–10月24日

2.报名材料

(1)个人身份证件;

(2)个人简历;

(3)毕业证、学位证、英语水平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以及专业特长资格证等,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基本情况信息表》(见附件1、2)。

3.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英语水平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扫描形成一个pdf文件,连同《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基本情况信息表》一并发至xgh@sdu.edu.cn,邮件主题请填写姓名+山东大学工会、妇委会应聘”。

注:报名材料请如实填写、提供,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考试

1.工会、妇委会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通过审核人员名单,请报名人员及时留意山东大学工会网站,对不符合条件者不再逐一通知;

2.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有效报名情况组织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组织形式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岗位所需综合知识或专业知识、计算机水平知识等。

4.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交验相关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5.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

(三)考察与体检

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参加体检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地点,根据《山东大学新聘教职工体检标准(试行)》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按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通过考察和体检的拟聘人员将在山东大学工会网站(//www.gonghui.sdu.edu.cn/index.htm)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于两周内办理入职手续,并与劳务派遣公司(山东齐鲁社会保障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山东大学工作。公示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公示人选如放弃资格,可从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根据成绩等额递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1.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2.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基本情况信息表

河南原阳2023年法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河南原阳2023年法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依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原阳县人民法院决定委托原阳县创业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公开招聘10名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本次招录采取动态管理模式,招录人员各项考核通过后将自动进入原阳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人才库,如遇空额,将直接从人才库中递补选拔,不再另行组织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单位:原阳县创业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二)用工单位:原阳县人民法院

(三)招聘岗位: 司法警务辅助人员(男性)10名,其中面向退役军人招聘5人、面向社会招聘5人。

(四)用工性质:劳务派遣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4.原阳县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在原阳;

5.年龄均要求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5年9月1日之间出生);

6.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以上;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标准,身高170厘米以上;

8.个人能自行解决住宿;

9.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父母、配偶在辖区内从事律师工作的或者以律师身份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

2.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被行政记过处分以上的;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拘留或被行政事业单位辞退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或为邪教分子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8.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中被认定为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9.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10.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原阳县人民政府官网、原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原阳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17日

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地点:原阳县新城区安泰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人社局0373-7291568 法院0373-7580136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本人应携带户口本、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蓝底1寸彩色免冠照4张,并下载公告附件《原阳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一式两份一并送交,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缴纳费用: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缴纳报名费30元。成功缴费即为报名成功,不因个人原因退费。

5.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的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缺少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2.体能测试:参加笔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5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主要测试以下项目:(1)1000米跑;(2)10米4往返跑;(3)引体向上或立定跳远任选其一。体能测试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警察体能达标标准》执行,考评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

3.面试:参加笔试人员在体能测试合格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政治方向、仪表形态、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等进行测试,满分为100分。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体能测试不合格,出现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从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总成绩计算方法: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方法按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参加面试人员自动进入原阳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人才库。

(四)体检

体能测试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参加体检对象。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按进入人才库的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直系血亲、配偶或对其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四、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劳务派遣公司员工,派遣至原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按要求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派遣单位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受聘人员逾期不报到或10个工作日内不到岗的,招聘单位取消其聘任资格,空缺岗位从人才库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要求做好递补人员体检、考察和公示工作。受聘期间,受聘人员由用工单位统一管理、统一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或违反纪律者,用工单位可以随时退回派遣单位,予以辞退。

五、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标准不低于原阳县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享受单位有关福利待遇。

六、纪律要求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或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考生要对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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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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