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北川县事业单位招聘是不少人关注的话题。这次考核招聘针对的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要求在北川连续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今天小编整理了公告的核心内容,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报名流程、考核方式都有说明,需要的人可以对照看看自己是否符合要求。感到兴趣的小伙伴们跟着小编了解了解哦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基层事业干部队伍建设,我县面向北川羌族自治县2021年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北川羌族自治县2021年度招募的连续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具有北川羌族自治县项目办出具的期满服务证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愿意在乡镇事业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9.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单位及名额
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曲山镇便民服务中心1名、禹里镇便民服务中心1名、坝底乡便民服务中心1名、白坭乡自然资源所1名、桂溪镇自然资源所1名、水利水保通口河流域站1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仅采取现场报名一种方式进行。每位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报考岗位统一填为北川羌族自治县乡镇事业单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北川羌族自治县从服务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年度考核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实绩考核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
(四)资格审查
报考时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查同时进行实绩考核和加分审核。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团县委负责。本次招聘全过程开展资格审查,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领取考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合格即领取考试通知书,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
五、考核
此次考核方式为实绩考核加面试考核。考核总成绩=实绩考核成绩+少数民族加分+面试考核成绩。
(一)实绩考核
实绩考核得分由服务期内个人获得的表彰(表扬)组成,其中获得县委、县政府表彰(表扬)得0.5分,获得市委、市政府、省级部门表彰(表扬)得1分,获得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表彰(表扬)得1.5分;获得中央军委、国务院表彰(表扬)得2分。表彰(表扬)得分按年度计算,因同一事迹或工作受多次表扬表彰的,以最高奖项加分,不重复累加。
以上所有表彰(表扬)以正式书面文件或证书为准,实绩考核得分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即2023年10月11日。
(二)少数民族加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关于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的规定,对少数民族考生,在考核成绩中加1分。
(三)面试考核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责任感和进取心、工作能力和水平、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
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能确定为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考核总成绩及体检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
(二)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的名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三)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综合考察
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后按照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八、选岗
综合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原则选岗,选岗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九、公示
对考核、体检、考察合格、选岗后的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确认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办理聘用确认;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聘用确认,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确认。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十、聘用
此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根据《共青团四川省委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青联发〔2021〕28号)文件精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未经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监督电话:0816-4821390(县纪委监委)
咨询电话:0816-482317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北川羌族自治县2023年从服务期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四川南充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南充市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市决定开展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
详见附件1《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统称《一览表》)。
二、考调对象及范围
四川省内机关(含参公单位)或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且在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的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人员或事业干部(详见附件1)。
三、考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 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
5. 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或与考调单位经费性质相符事业干部身份的工作经历。
6. 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考核为不定等次")。
7. 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人员流向的规定。
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23年10月12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 尚处于任职试用期内的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 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考调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nanchong.gov.cn/rsj/,下同)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9 :00至2023年10月15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 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调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1个岗位报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考调单位和主管部门(见附件3)。
2. 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信息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白色背景,jpg格式)。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83336031、028-85141851,报名客服1号(QQ:3160400169)、客服2号(QQ:3568419041)(工作日9:00-17:30)。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完整填报有关信息,慎重选用上传照片,并对填报的各项信息及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
3.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9:00至2023年10月15日18: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录本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或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取消其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 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27日期间登录本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
(三)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不指定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10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可通过南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时间暂定于2023年11月下旬。
如因特殊原因,需发布补充公告的,将在南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考调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考调计划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考调单位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印章)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考调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面试由考调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见附件2),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由考调单位负责或主管部门负责,采取等额考察的办法。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可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注重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以及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同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讨论决定
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体检、考察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人员。
(七)公示和报批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将拟调人员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将拟调人员名单按人事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若设试用期,试用合格后将拟调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调人员调动后,一律以考调单位重新确定的聘用岗位和等级为准,并按此享受工资待遇。
(二)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此次考调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考调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三)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各岗位的具体条件,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
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17-223092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17-281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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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 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3. 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8日
四川2024届选调生面向武汉大学选拔公告原文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着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川组通〔2018〕54号)要求,现就面向武汉大学选调2024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一)人员范围
武汉大学2024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具体包括:
1.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2.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
3.四川省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非在职)。
全日制本科在武汉大学就读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4届非定向就业应届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本科、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武汉大学就读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4届非定向就业应届博士研究生,也在人员范围内。
(二)专业范围
本科: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经济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经济与贸易类、建筑类、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测绘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公共管理类、旅游管理类、审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教育、电子商务类、新闻传播学类、法学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生物科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口腔医学类、矿业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材料类、机械类、仪器类、自动化类、能源动力类、电气类、化工与制药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土木类、水利类、化学类。
研究生: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信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软件工程、金融、保险、税务、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建筑学、风景园林学、风景园林、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人文地理学、测绘科学与技术、测绘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国际商务、资产评估、审计学、审计、会计学、会计、财务管理、电子商务、新闻传播学、新闻与传播、出版、法学、法律、图书情报、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生物学、生态学、中国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口腔医学、矿业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物流管理、物流工程、物流管理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材料与化工、机械工程、机械、仪器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系统科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能源动力、电气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土木水利、化学(上述专业对应的专业硕士,也在专业范围内)。
以上专业名称均为一级或二级学科名称。
省级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担任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主席、副主席(书记、副书记)一学年以上,担任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主席(书记)一学年以上,不限专业。
报考攀枝花市、广元市、巴中市、雅安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的,不限专业。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户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对党忠诚,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三)作风朴实,诚实守信,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四)学习成绩优良,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1月1日至7月31日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五)18周岁以上,应届博士毕业生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97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相应放宽两岁。
(六)符合下述条件之一:1.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2.具有参军入伍经历;3.获国家级奖学金;4.校级及以上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5.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干部";6.担任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正副班长〈正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正副职)。
上述6项选调条件均须在2023年10月25日前取得,其中:第3--6项须在本次选调范围内高校攻读全日制大学本科、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期间取得(若第4、5项荣誉、称号等未在本次选调范围内高校获得,但属省级及以上的,也可视为符合上述6项选调条件之一)。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九)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1.定向、委托培养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2.是现役军人的;3.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4.受过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6.被开除公职的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符合选调范围、资格条件的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后,于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5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按网络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四川省2024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填报指南详见附件3),对照选调职位表(见附件1、附件2),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每人可报3个志愿,其中省直部门职位在第一志愿中填报,成都市职位在第一志愿中填报(第一志愿填报省直部门职位的,可在第二志愿填报),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推荐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3个志愿系梯次志愿,不得重复报考同一市(州)的职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6日,由第一志愿所属的招录机关,按选调范围、资格条件和第一志愿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合格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不合格的,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23年11月10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2024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报所在院系根据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审核盖章,并由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核准推荐并鉴章。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选调资格。
3.职位调整。省直部门招录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减少或取消该招录职位选调名额,并于2023年10月26日在报名网站公告。报考招录职位被取消的考生,经省委组织部核准后可于10月27日前重新改报其他招录职位。
4.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于2023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二)笔试
笔试科目1门,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为2023年11月11日,考区设在北京、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长沙、广州、深圳、西安、成都,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考区参加。
笔试成绩于2023年11月22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省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三)面试
省直选调部门和成都市,分别在第一志愿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名额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第一志愿填报省直部门但未进入(含未递补进入)省直部门面试人员名单的,将第二、三志愿分别视为第一、二志愿处理。
其他市(州)职位人员的面试,所有第一志愿报考该市(州)的考生,和第二志愿报考该市(州)但未进入省直选调部门或成都市面试的考生,均可参加。
省直选调部门和市(州)党委组织部在面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省直选调部门和市(州)党委组织部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形成的省直部门职位缺额,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省直部门面试人员名单的(含递补进入),不能参加市(州)的面试。市(州)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面试由省直选调部门、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省委组织部根据面试情况,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12月1日至12月3日,考区设在四川省成都市,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省直选调部门和市(州)党委组织部另行通知,考生应按要求携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
(四)签约
省直选调部门和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考生填报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分轮确定拟签约人选(第一志愿填报省直部门但未进入含未递补进入省直部门面试人员名单的,将其第二、三志愿分别视为第一、二志愿处理)。
省直部门职位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市(州)职位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第一轮缺额,可在第一志愿报考该职位且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有缺额的,可在第二志愿报考该职位且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依次确定拟签约人选,并依此类推。
按三个志愿签约后仍有缺额的,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本地重点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结构情况,可拿出一定数量的缺额,在第一志愿报考该市(州)其他职位的考生中,按性别根据总成绩依次确定拟签约人选;递补后仍有缺额的,可继续拿出一定数量的缺额,在第二志愿报考该市(州)其他职位的考生中,按性别根据总成绩依次确定拟签约人选,并依此类推。递补后仍有缺额的,市(州)可根据工作需要,拿出一定数量的缺额,由省委组织部在全省范围内对所填志愿均未入围的考生按性别进行统筹调剂递补。
拟签约人选签约后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后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签约的时间和具体安排,由省直选调部门和市(州)党委组织部另行通知。未在通知规定时间内签约的,视为自愿放弃选调资格。
(五)体检、考察
体检由省直选调部门、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选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察由省直选调部门、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实施,重点考察考生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道德品行、社会信用记录,深入了解考生现实表现、专业特长、学业成绩、参加社会活动、遵纪守法、心理素质,是否符合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部分职位考察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由省直选调部门、市(州)党委组织部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市(州)人事考试官网或高校公示栏进行公示。
(七)确定选调名单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省委组织部确定为选调人选。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四、相关政策
(一)选调人员按所录用省直部门或市(州)党委组织部通知时间,持毕业证、学位证和要求的其他资料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录用到市(州)的,由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职务职级空缺情况,结合考生所学专业、个人志愿、经历特长等,安排到市(州)、县(市、区)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并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手续。
(三)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任职定级。录用后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要求,切实加强选调生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丰富工作经历。
(四)各级组织部门建立选调生信息库,加强对选调生的日常管理、跟踪考察。把选调生培养使用纳入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对表现突出的选调生,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条件,择优选拔进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或交流到上级机关和重要岗位。上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拿出一定名额优先从选调生中遴选。选调生可根据各地人才工作有关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本公告由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职位所属省直选调部门或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醒:
1.考生不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
2.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签约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4.如有具体事宜咨询,可与省直选调部门、市(州)党委组织部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选调职位表,附件1、附件2)。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626583。
附件:1.省直部门选调职位表
2.市(州)选调职位表
3.填报指南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