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考试安排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丽水市遂昌县教育系统2023年教师招聘已经启动,招聘对象为中学教师共2名。小编梳理了报名需要注意的几个时间节点和基本条件,准备报考的人可以先对照一下自己是否满足要求再进行后续操作。感兴趣的网友们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报考资格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中学事业编制教师2名,具体的招聘学段、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见《2023年遂昌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学教师计划表》。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三)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10月23日至2005年10月23日期间出生)。
(四)报考人员需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五)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六)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职责。
(七)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时间:2023年10月23日9:00-10月24日16:30
报考人员通过手机软件市场(手机端)或者钉钉网站//www.dingtalk.com/ (电脑客户端)下载安装并注册钉钉软件,通过钉钉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遂昌教育局二维码”加入遂昌教育局,再通过钉钉扫一扫功能扫描报名二维码”后进行报名信息填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10月23日9:00-10月25日12:00
对报考人员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通过钉钉扫一扫功能扫描报名二维码”,然后通过页面中的查看数据”功能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3年10月23日9:00-10月24日16:30)内的,可再次通过发起提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受应聘人数等因素影响,资格初审工作不能确保在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请应聘人员认真选择报考岗位,并尽量预留足够的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
3.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10月25日0:00-10月26日24: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通过支付宝扫码缴费二维码”办理网上缴费,缴费人员一定要在备注栏中填写本人姓名。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18〕32号”文件规定执行,每科考试费为50元,共计100元。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未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0月26日9: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送至遂昌县教育局计财科审核,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免除考试费考生无需再进行网上缴费。
4.缴费确认
招聘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网上予以公布。招考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5.领取准考证
时间:2023年10月27日9:00至10月27日17:00(上班时间),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遂昌县教育局7楼705人事科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6.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11月4日
上午8:30–10:00教育基础知识
10:00–12:00专业知识
两个科目考试不间断进行,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笔试各科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教育基础知识*50%+专业知识*50%折算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试对象。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笔试范围为报考岗位对应学科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遂昌县职业中专(遂昌县妙高街道上南门路8号)。
(三)资格复审
1.确定面试对象。考生笔试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资格复审。
(1)面试对象名单公布后,入围应聘者本人带相应的待审查核验材料原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遂昌县教育局(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376号新城大厦2号楼7楼707室)参加资格复查核验。资格复审需带以下材料:
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或公安部门证明)、毕业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请提供学籍证明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逾期报送审核材料原件或逾期不领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实施2天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面试
面试时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上课的形式面试。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折合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折合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折合成绩又相等,以专业知识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如递补人员总分与该岗位入围体检人员总分差5分及以上的,则取消递补。其它情况一律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并不再递补。
2.录用后在核定的学校范围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岗位。
3.录用人员不参加选岗的、放弃选岗的、聘用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未按时提供人事档案的以及事后被认定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三、注意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的人员在遂昌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
(三)遂昌县教育局、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和提供资料推荐。
(四)本次招聘的所有信息统一在遂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uichang.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遂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05788122601、8132599
遂昌中学办公室05788198216
投诉电话:遂昌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788529653
遂昌中学纪委05788198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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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遂昌县教育系统招聘中学教师计划表
遂昌县教育局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2日
2023年丽水遂昌法院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遂昌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的招聘岗位、对象、人数和报考资格等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具有遂昌县户籍(含:现户籍在遂昌、出生地在遂昌、遂昌生源)的人员,以2023年10月1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编外用工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要求;
4.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7年10月18日至2005年10月18日期间出生,其中司法雇员岗位年龄要求为大学本科学历年龄不得超过32 周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得超过 35 周岁。)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其中司法辅助(警务辅助)和执行辅助(警务辅助)岗位需加试体能测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10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遂昌县人民法院门卫安检室,联系电话:0578-8181509。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者须填写《2023年遂昌县人民法院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附件2)并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报名表自行下载)。
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须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附件4)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须达到1:3开考比例才可开考,不足1:3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计划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目前已经在遂昌县编外用工实名制系统内的人员报考别的编外岗位,需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函,隐瞒报名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遂昌县人民法院将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三)考试、测试
司法雇员岗位考试测试包括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三项。司法雇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60%。
执行辅助、司法辅助岗位考试包括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三项。笔试面试之前先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进入笔试、面试环节。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45分,笔试总成绩未达到45分者,不能列入面试对象。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笔试。
2.技能测试
报考法院的司法雇员岗位的,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准确率等,内容为上机操作听打和看打,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技能测试成绩=听打成绩*50%+看打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照比例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
技能测试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技能测试的,或技能测试不合格的(不满60分),不能参加面试。
技能测试统一组织实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科目为:100米跑、1000米跑(女性为800米)、俯卧撑(女性为仰卧起坐)、立定跳远等4个项目,每项100分,共400分(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具体标准扫文末二维码)。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单项35分(含)以上,总分200(含)以上)进入笔试、面试环节。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23年10月23日上午9时(若遇下雨另行通知),凭本人身份证到遂昌凯兴体育场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发放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4.面试
司法雇员岗位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折合比例(笔试成绩20%、技能测试成绩2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其他岗位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本单位将组织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五)公示、聘用
劳务派遣公司根据用工单位提交的体检报告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辞职辞退的,由用工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需要递补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有效期至下次相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最长不超过1年。
聘用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遂昌政府网"(http://www.suichang.gov.cn/)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遂昌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查看附件
附件1:2023年遂昌县人民法院招聘编外用工计划表
附件2:2023年遂昌县人民法院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
附件3:委托书
浙江遂昌三利实业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3日
浙江丽水教育局招聘高校优秀毕业生28人公告2023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经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丽水市教育局组织直属学校面向全国普通高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办学需求,拟招聘高校优秀毕业生共28人(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校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品行端正;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4.年龄要求:硕士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博士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6.符合招引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引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丽水教育网(http://jyj.lishui.gov.cn)、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华中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s://ccnu.91wllm.com)等发布本次招聘公告。后续招聘过程有关公告或信息在丽水教育网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
(二)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9日17:30止,逾期不再接受网络报名。报名可扫码或电脑端登陆http://rsgl.zjlsedu.org:8085/login填报。
2.现场报名:时间为10月21日上午9:00-11:30,报名地点为华中师范大学学工部就业处B111招聘大厅,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现场报名(确认)人员须提交报名资料原件与复印件。
3.报名资料:①《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优秀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需本人签字);②本人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其他招聘岗位所需的印证材料。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于10月20日12:00前对网络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请网络报考人员自行在报名系统中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需携带报名所需原件与复印件,按资格复审规定时间到招聘现场(华中师范大学)参加资格复审。
现场报名人员在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10月21日上午9:00-11:30。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学工部就业处B111招聘大厅。
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符合条件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3倍的,由丽水市教育局商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是否核减、取消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在21日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请保持手机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视作放弃资格。
考试采用模拟上课和面谈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
根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录有关要求和标准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六)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丽水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师范类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非师范类人员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未按时取得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说明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不予递补。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5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丽水市相关人才引进政策。
丽水市教育局在本次招聘结束后,后续将赴其他有关高校开展公开招聘,请及时关注丽水市教育网。
五、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本公告由丽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丽水市教育局0578-2626021、2626020;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监督电话:丽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8-2626030
附件1:丽水市教育局赴华中师范大学引进2024届优秀毕业生计划表
附件2: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附件3:招引岗位专业参考目录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12日
2023年武汉江岸区公开招聘249名合同制教师

为适应江岸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适当补充我区中小学(幼儿园)紧缺学科教师需求,现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合同制聘用教师,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详情另见各校招聘岗位一览表。招聘新教师249人,另需替换原有聘用教师若干名。由于学校生源数后期有微调可能,故相关学校的招聘计划将酌情予以调整(减少),具体情况以后期通知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初次聘用教师的年龄原则上男性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6.中小学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023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学科专业原则上应相关、相近;
7.执业资格:需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之一:①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②持有在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③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具有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应在规定的一年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将解除聘用合同。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高段可低用;
8.普通话等级:幼儿园教师、语文教师的普通话等级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9.招聘学校在确保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可结合本单位实际需求适当提高和细化条件。具体条件以各校招聘简章招聘岗位一览表中所列条件为准。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在全日制高校就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6.武汉江岸区属教育事业单位目前仍在聘用期内或尚未办理解聘手续的合同制聘用教师;
7.被列为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及国家部委联合惩戒备忘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应聘程序
(一)应聘人员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于2023年8月7日(周一)上午9:00至2023年8月11日(周五)中午12:00期间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首页的招聘"考试"页面,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公告,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各岗位报名情况次日上午更新,建议应聘人员合理选择报考岗位,避免报考志愿过度集中。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经网上初审基本条件且结果为审核通过"者,将进入校级考核环节。经校级考核,遴选出拟入围面试人选,由招聘学校通知参加面试后,方可进入后续面试环节。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确保填报信息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网上初审
对考生基本条件进行网上初步审核,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8月11日14:00前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查询网上审核结果,通过网上审核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校级考核
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将以下资料作为附件传至报考学校指定邮箱。
凡网上初审结果为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8月11日20:00前(统计时点以指定邮箱收件时间为准)将相关印证材料(清单附后),以压缩包形式(压缩文件名称设定为:报考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名称-考生姓名-手机号码-现居住地)发送至各招聘学校的指定邮箱(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邮件主题"名与压缩包名一致。
凡网上初审结果为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如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校级考核资料、所提交资料不全或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将不能通过校级考核环节,且不作后续面试安排。
经校级考核,遴选出拟入围面试人选,由招聘学校通知参加面试后,方可进入后续面试环节。原则上入围面试人员比例不低于1:3。
校级考核环节须提交的资料清单如下:(备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岗位所需证件,上传附件大小不超过10M,且均为PDF格式)
1.《武汉市江岸区2023年合同制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与网上报名时所填原表一致,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 www.whzsrc.com,点击招聘"考试"中资格审查"栏目,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后截图或打印网页);
2.有效身份证的原件(照片面、国徽面);
3.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注:研究生须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学位证);
4.相应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可出具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
6.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其中:语文教师、幼儿教师岗位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7.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1张电子稿;
8.个人简历一份(包含工作经历、获奖情况等);
9.获奖证书。
(四)面试
1.区教育局于八月中旬统筹组织面试工作。中小学教师岗位主要采取无学生试讲方式进行,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主要采取幼教技能展示(如简笔画、指定考题即兴主题演讲、自选曲目钢琴弹唱展示和无伴奏幼儿韵律舞蹈等)方式进行。可根据实际酌情增加如现场提问、实际操作、情景模拟、特长展示等方式。
2.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各招聘学校另行通知。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体检及考察
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须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工作参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者,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采取面谈、函询或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投递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面试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名额空缺时,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薪酬及聘用管理
凡经录用,办理入职手续,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相关工作由各招聘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聘用教师薪酬待遇标准为年人均8.5万元。根据我区实际,不同学段的聘用教师实行梯级薪酬,在同一招聘学校的聘用教师根据出工、出力、出绩"的工作原则实行考核发放,浮动取酬。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简章以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及武汉掌上人才"官方微信公众号的发布为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须诚实守信,凡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2.未在聘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
3.未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隐瞒个人经历、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5.武汉江岸区区属教育事业单位目前仍在聘用期内或尚未办理解聘手续的合同制聘用教师。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次招聘服务电话如下: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27-83889533、027-83357989
监督电话:027-82717795(江岸区人力资源局)、027-82220407(江岸区教育局)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七)本次招聘事宜,由江岸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武汉市江岸区中小学(幼儿园)2023年招聘合同制聘用教师岗位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