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想进事业单位工作的朋友来说,关注各地的引进人才公告是个好习惯。今天小编整理的是2023年兴安盟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内容,这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总共3名。虽然人数不多,但事业单位编制的吸引力还是很大的。文章里把报名方式、资格审查材料、评估办法都说清楚了,感兴趣的话可以仔细看看。感兴趣的小伙伴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为加强我盟人才队伍建设,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3人,详见《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引进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户籍、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3.盟内在编人员;
4.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法记录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7.有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公告发布网站为兴安党建网(网址://www.xingandj.gov.cn/)和兴安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xamks.com/),报名网站为兴安盟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09:00–17:00,逾期不候。
2.应聘人员报名必须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款和《计划表》规定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引进人才具体条件。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完整清晰、如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应聘人员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所用身份证件要与参加评估时所用证件一致。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阶段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和毕业后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从事的主要工作)。
5.有专业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引进人才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要求本硕专业相近或相同的岗位,应聘人员要分别填写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专业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的专业。
6.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需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凡因《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各项内容不完整、不全面、不清晰、不真实、不准确而影响书面审查、评估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09:00–11:00,15:00–17:00,逾期不候。
2.地点:兴安盟科学技术馆北门(乌兰浩特第一中学南侧神骏大路与天池路交汇处)。
3.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居民二代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科、研究生)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5)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期间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单位法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与引进人才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材料;
(7)盟外在职在编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本人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承诺,保证递交的相关材料与人事(学籍)档案内容相一致,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真实可信;
(2)应聘人员在参加资格审查前,需将应聘所需材料编制目录,并将所需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在资格审查时递交工作人员;
(3)应聘人员未按要求编制目录、装订成册,造成材料丢失或递交材料不齐全、不完整,影响审查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4)资格审查结果在网上公示。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评估
评估时间、地点、方式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布。
(四)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
2.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1.考察工作由各引进人才单位(或主管部门)比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拟引进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主要考察拟引进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结束后,各考察部门要将考察工作开展情况和拟引进人员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公示和聘用
1.拟引进人员信息在兴安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楚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3.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引进人才主管部门向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档案和相关材料,经审核批准后,办理聘用、编制注册手续。
4.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引进人才列入事业编制,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享受事业单位相应岗位待遇,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四、其他要求
1.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引进人才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如发现应聘者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引进人才工作秩序,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应聘人员在引进人才工作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资格审查、评估、体检、考察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公告由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经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另行决定。
4.本次引进人才相关事宜和信息通过兴安党建网发布,请随时关注。
报名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技术咨询电话:0482-3822308
举 报 电 话: 0482-8267670
受理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24日(每工作日08:30-11:3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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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中共兴安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2日
湖南株洲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2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计划1名(详见附件1)。
四、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各环节相关信息均在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发布。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5日--10月27日(上午9:00-下午17:00)。
(二)报名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科619室(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
(三)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复印件一式一份。③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标注:姓名+报考岗位)。④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并盖章。
(四)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
3.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资格审查
我局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考核
(一)开考比例
不设置开考比例。
(二)考核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等。考核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总分100分。设置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本次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岗位考核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纪律监督
中共株洲市纪委株洲市监委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个人自理。
十二、咨询与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科:0731-28685083
(二)监督电话
中共株洲市纪委株洲市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0731-28689201
附件1 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 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13日
四川广安国投集团2023年招聘岗位及条件一览

广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集团")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公司,隶属于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广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合同制员工。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岗位明细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广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一览表》。
三、岗位任职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一)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保密意识,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创新意识、团队合作意识强;
4.具有胜任应聘职位的专业技术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及相关业务信息化系统;
5.符合相应职位的专业、学历、职称(执业)资格等要求;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任职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4.有不良诚信记录情形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曾因个人原因,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7.与本公司领导人员有亲属关系(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兄弟姐妹)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与报名方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8日18:00截止。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
806447392@qq.com,联系人:杨女士,联系方式:17761245569;
报名材料:
1.《应聘登记表》(附件2),文件以附件2:应聘岗位序号+姓名.doc"格式命名。
2.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近期个人2寸证件照、学历学位证、专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及个人征信等相关证件电子件各一份,文件以附件2:应聘岗位序号+姓名.zip"格式命名。
3.请仔细阅读需提交的证件及资料,未按照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或在规定报名时间外报名的,一律视为无效报名或取消报考资格。
4.我公司承诺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仅用于本次招聘。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畅通。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具有报名资格或伪造报名材料等情况,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其个人承担。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总分100分。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面试,其中岗位招聘人员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之比原则上需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录用计划。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总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复检及递补
(1)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2)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4.其他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考察
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内容。同时,复核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国投集团党委会审议同意后,可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广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如存在影响聘用问题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招聘单位有关薪酬制度执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需在通知报到前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未妥善处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广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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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一览表
2.广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应聘登记表
广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2日
南通崇川分局2023辅警招聘条件说明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批警务辅助人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非人民警察身份、非行政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每个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二、应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满十八周岁公民,户籍地、居住地在南通地区;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6、国家、省、市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国家、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考人员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邮件主题名及压缩文件名均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按照时限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54325300@qq.com。
1、《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或户口簿;
3、2寸电子证件照,要求背景为白底;
4、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毕业证书》电子照;如获得相应学位的,一并提供《学位证书》电子照);
5、个人征信报告;
6、组织关系证明(中共党员需提供);
7、退伍证(退役军人需提供)。
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10月20日,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考试最低开考比例为2:1),报名时间截止到满足开考条件为止。
(二)资格审核:
未按照要求报名或者提供材料不全的,视为初审不合格,不再另行通知。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由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一般为公共基础理论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等。
2、专业技能和体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一般为与招录岗位职责任务相关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3、心理健康测试:
主要检测考生是否具有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人格特征和心理健康状态。
4、面试:
主要考察入职动机、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表举止和情绪稳定性等。
(四)体检:
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察:
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品德、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家庭背景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六)签订合同:
被录用人员与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岗位职责要求以及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使用和考核。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将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四、工资待遇
被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照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相关规定执行,依法享受五险一金"等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自动放弃入职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招录工作不设任何代办机构,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不指定教材,招录过程中公安机关不收取任何费用。
监督电话: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党廉科86029602。
本公告由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政治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5029626,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
附件:《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