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2023年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统计协管员招聘公告已经发布了,6个岗位分别来自钦南区和钦北区统计局。小编提醒想报名的朋友注意,报名时间是10月14日到20日,统一在网上进行。学历要求大学专科以上,专业范围包括统计学类、会计类等多个类别,符合条件的别错过。感兴趣的小伙伴与小编来看一下吧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区县级政府统计机构聘用统计协管员(协统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60号)和《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桂统字〔2020〕84号)《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招聘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钦南区统计局、钦北区统计局2023年度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钦州市2个区统计局:钦南区统计局、钦北区统计局。
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统计改革、统计科学发展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和完成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统计调查及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完成各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为编外人员,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钦州市2023年度公开招聘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涉及专业类别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2)。
协统员劳动报酬参照自治区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经费补助标准执行,职业保障、其他福利待遇、教育培训以及日常管理等所需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统筹保障。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组织纪律观念较强,品行端正,为人友善,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4日至2005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范围一般包括统计学类、会计与审计类、经济学类、数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法学类等。
(六)身心健康。
(七)政府统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未满5年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现役、辞职、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0月1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例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为1987年10月14日至2005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信息均在钦州人才网(//qz.gxrc.com/)及相关网址发布。
五、招聘流程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统一登录//gx.bmpta.com/xgy/index.aspx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对本人所填报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4日8:30至2023年10月20日18:00。
报名前,报考人员须对照《钦州市2023年度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岗位信息表》条件相符的岗位进行填报。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和相关报考诚信承诺书。每名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考试收费: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二)报考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0月14日8:30-10月21日18:00。
报考者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
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因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报名期间改报其他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进入考试阶段。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在钦州人才网及相关网址公布。
(三)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时间:2023年11月6日18:00后。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中遇到问题的请与钦州市统计局联系解决(咨询电话:0777-2824439)。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是报考人员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page]
(四)考试
考试由钦州市统计局和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笔试开考比例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招聘计划或视情况调整开考比例。
1.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1日9:00-11:00。
自治区统计局负责统一招聘命题。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知识(含统计基础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不指定教材。
2.笔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可在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报名系统查询笔试分数。笔试成绩查询时间:与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一致。
4.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5.发布面试公告
在钦州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明确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
6.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现场宣布。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前。
结构化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试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均达不到合格分数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考生最终成绩按面试成绩计分。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自愿放弃考核资格或者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按上述程序和要求进行体检和考核;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钦州市统计局和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面试、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钦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因无考核人选或体检合格人选,以及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
1.驻市发展和改革委纪检监察组:0777-3688119。
2.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钦州市统计局:0777-3688252;
钦南区统计局:0777-2693133;
钦北区统计局:0777-3686958。
附件查看
附件1.钦州市2023年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岗位信息表 .xlsx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钦州市统计局
2023年10月13日
2023年光明区城市管理专干招聘报名时间安排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专干6名,具体要求详见《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专干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十八周岁以上;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报名时间截至10月31日24:00。
2.报名资料
①《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原件+扫描件(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②《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专干报名人员信息表》(附件3);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⑤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
⑥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扫描)(附件4);
⑦任职回避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扫描)(附件5);
⑧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岗位有要求的必须提供),以及社保明细或劳动合同;
注: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报名时提供学生证及学信网查询的学籍信息。
3.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需通过线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详见附件7)。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注意事项:报名系统仅支持PC端,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进行报名。请按照系统提示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755-83256466;
报名联系电话:0755-88211772,联系人:陈小姐。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30-11:30,14:30-18: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报考相关资格、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3年9月1日。
2.对符合条件、报名成功的考生,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进行回复。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6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面试各设置100分,总分按照笔试分*40%+面试分*60%计算。总分低于75分的不予录用,高于等于75分的按照分数排名先后顺序录用。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名单。
面试对象达不到该招录岗位面试名额(招录人数的6倍)的,按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但该岗位最终拟录用对象的总成绩不得低于75分。如该招录岗位招录人数为2人以上(含2人)的,由招录单位决定是否相应核减该岗位招录人数,具体以用人单位实际通知为准。
五、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任意三甲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局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八、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379。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如考生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中有影响聘用情形的,相应岗位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相应人选。
(四)拟聘人选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30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五)本公告由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1: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干岗位表.xlsx
2: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 .docx
3: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干报名人员信息表 .xlsx
4: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docx
5:任职回避承诺书.doc
6: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7: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干报名系统操作指引.docx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0月10日
防城港市总工会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记录;身体健康、态度认真、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工作热情。
(二)岗位专业要求
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会计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五年以上财会相关业务工作经验,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9日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将填写好的《防城港市总工会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至防城港市总工会邮箱:fcg2825013@163.com。
(二)经笔试、面试、考察等程序,确定录用人员。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招聘岗位的性质为防城港市总工会劳务派遣人员,与防城港市金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两年一签,可以续聘。工资待遇按《防城港市总工会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实行,聘用期内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双休和法定节假日,年底根据考核等次发放绩效。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应发岗位工资总额的80%计发。
未尽事宜,请联系防城港市总工会:0770-2826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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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总工会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
防城港市总工会
2023年10月13日
深圳疾控中心选聘2名工作人员公告2023

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由深圳市政府设立的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多年来,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关心下,我单位培养引进了一大批专业技术人才,配置了一系列先进的设备设施,在服务能力、实验室建设、科研教学方面日趋完善,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体系和相关的科学研究体系。我中心不断弘扬团结、创新、科学、奉献"的疾控精神,践行守护健康生活"的职业使命,以建设全国一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目标,力争在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
进一步做好高效创新的人才梯队建设,结合我中心业务发展需要,本中心决定选聘2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关于招考范围。
户籍要求为市内外"的岗位,符合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报考。
2.关于报考专业。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目录外专业,根据专业课程判断);国外学历学位证未明确标注专业的,以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标注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论文、成绩单等);
(2)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3.关于报考最高年龄。
本公告所有涉及时间年限的计算截点为2023年10月18日(报考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即1982年10月18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由市疾控中心组织实施。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版一并压缩(文件名称请按选聘+招考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9日-25日,9:00至17:00。
(三)须提交的相关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附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含认证报告)。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5.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自愿提供)。
6.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请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选聘职位要求不符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选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报考及选聘资格;
3.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确定面试人选。
1.根据选聘条件和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由招聘单位短信通知。所有符合资格报名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根据岗位报考条件,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供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进行复核确认。资格复审通过由招聘单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放《面试通知书》,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通过及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将于资格复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网址:http://www.shenzhencdc.cn/,以下简称中心官网)公布。面试人选标准参照《岗位表》要求确定。
2.面试人选的确定标准为:
年龄、专业、学历及工作科研业绩。
因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三、面试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居民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2日下午2:30。
地点:南山区龙苑路8号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会议室。
(二)方式和内容。
由市疾控中心对资格审查结果合格的面试人选进行结构化面试;内容为与本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三)面试结果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发放。分值采用百分制,设置60分合格线。对面试合格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面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中心官网公布。
四、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体检结果等均由招聘单位另行短信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在体检结束后30日内完成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于考察结束之后在中心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本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享受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我中心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我中心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八、递补
因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公示期间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招聘名额的,不进行递补。
九、有关事项说明
(一)在招考过程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咨询投诉方式:市疾控中心电话咨询、投诉。
咨询电话:0755-86580686
投诉电话:0755-25507501
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十、本公告由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1.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报名表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