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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波奉化医学类紧缺岗位招聘44人事业编制

2026-09-08

2023年浙江的医疗卫生招聘信息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宁波市奉化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对象为医学类紧缺专业人员,涉及多个学科方向。今天小编要说的是这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学历要求、年龄限制、户籍规定等硬性指标都标清楚了。感兴趣的网友们与小编一同了解吧

2023年宁波奉化医学类紧缺岗位招聘44人事业编制

为优化我区卫生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保障各医疗卫生单位的用人需求,助推我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各医疗卫生单位岗位人才紧缺情况,按照统一计划、有序引进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紧缺岗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宁波市奉化区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原单位解聘(或解除人事关系)后才能报考。

三、招聘岗位、专业等具体条件及相关事项说明

(一)招聘单位中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包含所属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宁波市奉化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紧缺岗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岗位中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指1992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指1977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三)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不含高校就学落户)、职称、执业资格的取得时间以及工作经历(不含就学期间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0月17日(含)。

(四)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书: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以适合岗位工作需要为原则,并应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专业条件要求相匹配。要求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考生取得的资格证书应与本岗位、专业相匹配(详见《招聘岗位表》)。

(五)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10月17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职位的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可等同于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但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在报名时需提供国(境)外院校主干课程证明(由区卫生健康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审定)并将主干课程翻译成中文与报名资料一同提交。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六)要求提供规培证书的岗位,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成绩合格证明,且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七)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报考人员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

(八)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和浙江省有关规定处理。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

1.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时间

2023年 10月17日(周二)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地点:奉化人才市场(奉化区锦屏街道锦奉大道1006号)。本次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分时段实施,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3。

2.现场资格确认须提供证件材料

所有报名人员应从网上下载且填好《2023年宁波市奉化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紧缺岗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两张,一张贴于报名表上,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确认。

①其他报名人员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作要求的岗位可以不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打印)、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证书(注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有专业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要求的,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②留学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查询证明(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查询打印://zwfw.cscse.edu.cn)。

③凡在宁波市奉化区内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报考公立医疗机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④报名所提供资料须真实有效,凡有虚假材料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各岗位均应按已经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若报名者所学专业确实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似或相近,将由区卫生健康局商人力社保局确定。

⑤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资格确认通过者缴纳50元考务费。

3.岗位核减(取消):现场报名结束后,对各岗位报名人数进行审核。根据以往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报考情况,经区人力社保局和区卫生健康局研究,确定此次招聘所有岗位均为紧缺岗位。每个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1:1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改报,如无符合报考岗位,可向奉化人才市场(锦屏街道锦奉大道1006号)申请退还报名费(联系电话:0574-88960877)。

(二)考试

1.笔试

每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数之比超过5∶1的进行笔试;未超过5:1的则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10月28日(周六)上午9时00分至10时30分,具体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考试通知书。

笔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则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考生名单于10月28日(周六)24时前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人力社保局分站、区卫生健康局分站公布,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

2.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10月29日(周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内容含本岗位医学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未组织笔试或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考试通知书,并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对因放弃或规定时间迟到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人力社保局分站、区卫生健康局分站公布面试成绩、体检对象及体检相关事宜。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奉化区卫生健康局提交书面申请。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

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1.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2.社会人员现在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在聘用后5年内未取得岗位所需执业或职称资格证书,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制度及合同约定内容解除聘用合同。

4.聘用人员在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必须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在此期间不安排交流调动。

5.发文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其中奉化区中医医院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其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

(六)递补规定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拟聘用人员在聘用通知签发之日前书面提出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均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

五、注意事项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采相关招聘信息、实施过程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等均在网站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fh.gov.cn/col/col1229105695/index.html)、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卫生健康局(//www.fh.gov.cn/col/col1229106861/index.html)公布,请报考者注意浏览。报考人员另可关注健康奉化”微信公众号。

(二)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考人员在资格确认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

(四)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五)报名考生请查看电脑版,手机或iPad可能会出现格式错误或重要信息遗漏。考生务必请对照资格条件进行报名。

(六)未尽事宜由区卫生健康局商区人力社保局解释(联系电话:88522927、88518080、88681510)。本次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监督电话:89294050、88593709 。

(七)本次招聘不安排也不委托、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安排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报考人员不要轻信。

附件:

1.2023年宁波市奉化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紧缺岗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2023年宁波市奉化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紧缺岗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2023年宁波市奉化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紧缺岗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场报名时间安排.docx

4.紧缺岗位招聘报名资料整理顺序.docx

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奉化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8日

浙江常山县2023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31名编外人员公告

浙江常山县2023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31名编外人员公告

为满足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编外用工需求,决定开展第二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及条件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履行编外用工义务,服从单位管理,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年龄要求: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驾驶员、收费岗位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者须于2023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对药学、中药学岗位2023年应届生不作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要求。

三、招考程序及方法

1.网上报名及缴费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请考生认真对照报考条件进行报考。网报时间自公告发出后截止到2023年9月28日17时整。微信扫描或长按识别报名二维码",自助填写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考生仅限报1个岗位,且请勿重复提交报考信息,如重复提交报名信息,以提交的第一次报名信息为准。

报名二维码

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将所需提供的材料扫描以文件夹形式上传至附件并按报考单位对应的缴费二维码"通过支付宝扫描自助缴纳报名费每人100元,缴费时请务必添加备注"考生姓名和手机全号(例:县人民医院护理,张三,138XXXXXXXX)。缴费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截止。逾期未缴费及缴费未备注报名信息的均视为报名不成功。

报名所需材料:提供身份证、户口本(仅限有户籍要求岗位)、毕业证书、学历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驾驶员岗位还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车管所出具的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证明。

报名费用: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报考者需缴纳考试费用100元。考试科目共2门,分别为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即取消招考录用资格并不予退还报名费,由此造成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组织考试

(1)医学类岗位:采用笔试+面试技能测试,总分均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40%+面试技能测试成绩60%。

(2)非医学类岗位:采用技能测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笔试成绩低于40分且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本次招考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将通过健康常山在线微信公众号予以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3.体检

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再相等的,再以面试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核。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鉴于医疗卫生健康工作岗位的特殊性,护理(助产)专业要求无药物过敏史。

报考人员如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缺额的,从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参照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考察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由县卫健局协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期间本人放弃的,可依次递补。

5.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政审等规定程序,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药学、中药学应届毕业生在入职一年内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考,县卫健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应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招考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常山县卫健局无关。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3.本次招考相关信息均只通过常山县政务网和健康常山在线"微信公众号公布。

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查看获取报名表

常山县卫生健康局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6日

广东三水区2023下半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31人公告

广东三水区2023下半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3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2023年下半年佛山市三水区公立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公立医疗卫生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31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以上人员。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3年10月19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7年10月20日至2005年10月19日期间出生)。岗位另有条件的,按岗位设置的年龄条件要求。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岗位要求含具有住培合格证(或在2023年内获得住培合格证)",考生报名时如无法提供,须提交承诺书,承诺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和考试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9日上午9:00至10月25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统一注册登录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诚信报考,报名网址:https://bm.gd-pa.cn/wsbm/index。

1.网上申报资料。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明确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注册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的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40KB以下)以及岗位要求条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2.单位资格审核初审。招聘单位线上审核报考者提供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报考者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核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核或未通过初审的可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10月25日下午17∶00前)。初审截止时间为10月26日中午12∶00。

3.报名确认。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笔试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不成功。报名确认事宜另行通知。

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笔试前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同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可报考应届毕业生"的岗位:①国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②2022、2023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3.报考者在报名期间,应在报名系统上传岗位所需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如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上传证明材料不齐的,不予通过初审。

4.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期限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9日。

5.报考岗位要求含具有住培合格证"岗位的考生,如已参加培训结业考试但证书未出的考生可提供成绩单进行报考。

6.报考人员须按《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上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部门盖章)、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7.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须提供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也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在报名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

8.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9.报名人员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确保内容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学习工作、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岗位,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和配偶父母等)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10.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已经聘用为佛山市三水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本次职位;已经聘用为佛山市三水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职位。

11.通过资格复审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承诺不主动放弃面试、操作考核、体检、考察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若报考人员违背上述承诺的,列入诚信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佛山市三水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及操作考核三部分,具体如下:

(一)笔试

1.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和综合知识,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将通过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健康局网站统一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依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所在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对象。

2.资格审核复审。面试前,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健康局对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知识、语言表达和仪态仪表等方面,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操作考核

考试总成绩总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1.考核对象。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操作考核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考官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健康局另行组织面试。

2.考核组织。操作考核主要考核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操作能力和综合表现,考核时间为1-3天,操作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考生必须在考核公告发出之日起15天内完成操作考核,逾期未完成的,则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后续招聘程序。操作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操作考核合格的考生方能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被考察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聘用。被考察人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予以处理。考察过程中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八、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及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健康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健康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递补和调剂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递补:

1.逾期未完成操作考核或操作考核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3.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4.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5.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是否递补,由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健康局研究决定。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考核、体检、考察、公示。

本次招聘出现的空缺岗位,是否调剂录用,由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健康局根据招考单位意见研究决定。相关事项另行公告。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报名后请留意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健康局网站(网址:http://www.ss.gov.cn/gzjg/ssqwsyjhsyj/zwdt/tzgg_1106913/index.html)公布考试安排等事宜。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追究责任。

(五)本公告由三水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7-87733334

投诉电话:0757-87750807

1.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专业参考目录.xls

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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