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宜宾市南溪区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的报名工作已经启动,本次共招聘25人,涉及多个单位和岗位。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具体的招聘条件和报名方式,包括学历要求、年龄限制以及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报名截止日期是10月31日。感到兴趣的网友们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市南溪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25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信息在中国三江人才网(//www.ybrc128.com/)或宜宾人事考试网(//www.ybrsks.com.cn/)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市南溪区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凡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报考人员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1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南溪区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0)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共招聘2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岗位表》。
三、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周末除外)。报名地点:宜宾市南溪区洗脚田党校6楼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训股,咨询电话:0831-3307698、15881359393(王老师),邮箱:260263795@qq.com。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所有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二)填报信息。报考者请自行打印《宜宾市南溪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公告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2份后,如实、准确填写各项信息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号码必须一致。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和其它相关制度规定或多岗位报考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在任一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对虚假、恶意进行报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资格审查
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同步进行,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
1.《报名表》2份,请报考者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 份;
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但务必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以上所有材料中属打印或复印的请使用A4纸,打印复印材料均不退还。
如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须出具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五、专业技能考核
专业技能考核实行量化考评,主要测试应聘对象与招聘岗位所需的政治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成绩满分100分,具体的考评方式详见《岗位表》。
报考者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训股(宜宾市南溪区洗脚田党校6楼)领取《专业技能考核通知单》,领取时间:2023年11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专业技能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专业技能考核通知单》。
六、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结束后,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及排名。
如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七、体检、考察、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原件后,再安排体检。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三)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招聘单位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在南溪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其中:部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聘用后须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核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3185363。
十、有关招聘政策、人才政策待遇
按本公告招聘的人才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按宜宾市南溪区现有规定享受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 咨询电话:0831–7855097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831-3185385
十一、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www.ybrc128.com/)或宜宾人事考试网(//ksbm.yibin.gov.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二)新招聘人员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未满5周年辞聘解聘的,需承担违约责任,并退还安家补助。
十三、本公告由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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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宾市南溪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
2.宜宾市南溪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考信息表
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2日
2023年武汉江岸区公开招聘249名合同制教师

为适应江岸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适当补充我区中小学(幼儿园)紧缺学科教师需求,现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合同制聘用教师,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详情另见各校招聘岗位一览表。招聘新教师249人,另需替换原有聘用教师若干名。由于学校生源数后期有微调可能,故相关学校的招聘计划将酌情予以调整(减少),具体情况以后期通知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初次聘用教师的年龄原则上男性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6.中小学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023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学科专业原则上应相关、相近;
7.执业资格:需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之一:①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②持有在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③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具有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应在规定的一年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将解除聘用合同。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高段可低用;
8.普通话等级:幼儿园教师、语文教师的普通话等级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9.招聘学校在确保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可结合本单位实际需求适当提高和细化条件。具体条件以各校招聘简章招聘岗位一览表中所列条件为准。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在全日制高校就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6.武汉江岸区属教育事业单位目前仍在聘用期内或尚未办理解聘手续的合同制聘用教师;
7.被列为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及国家部委联合惩戒备忘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应聘程序
(一)应聘人员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于2023年8月7日(周一)上午9:00至2023年8月11日(周五)中午12:00期间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首页的招聘"考试"页面,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公告,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各岗位报名情况次日上午更新,建议应聘人员合理选择报考岗位,避免报考志愿过度集中。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经网上初审基本条件且结果为审核通过"者,将进入校级考核环节。经校级考核,遴选出拟入围面试人选,由招聘学校通知参加面试后,方可进入后续面试环节。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确保填报信息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网上初审
对考生基本条件进行网上初步审核,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8月11日14:00前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查询网上审核结果,通过网上审核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校级考核
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将以下资料作为附件传至报考学校指定邮箱。
凡网上初审结果为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8月11日20:00前(统计时点以指定邮箱收件时间为准)将相关印证材料(清单附后),以压缩包形式(压缩文件名称设定为:报考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名称-考生姓名-手机号码-现居住地)发送至各招聘学校的指定邮箱(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邮件主题"名与压缩包名一致。
凡网上初审结果为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如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校级考核资料、所提交资料不全或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将不能通过校级考核环节,且不作后续面试安排。
经校级考核,遴选出拟入围面试人选,由招聘学校通知参加面试后,方可进入后续面试环节。原则上入围面试人员比例不低于1:3。
校级考核环节须提交的资料清单如下:(备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岗位所需证件,上传附件大小不超过10M,且均为PDF格式)
1.《武汉市江岸区2023年合同制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与网上报名时所填原表一致,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 www.whzsrc.com,点击招聘"考试"中资格审查"栏目,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后截图或打印网页);
2.有效身份证的原件(照片面、国徽面);
3.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注:研究生须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学位证);
4.相应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可出具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
6.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其中:语文教师、幼儿教师岗位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7.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1张电子稿;
8.个人简历一份(包含工作经历、获奖情况等);
9.获奖证书。
(四)面试
1.区教育局于八月中旬统筹组织面试工作。中小学教师岗位主要采取无学生试讲方式进行,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主要采取幼教技能展示(如简笔画、指定考题即兴主题演讲、自选曲目钢琴弹唱展示和无伴奏幼儿韵律舞蹈等)方式进行。可根据实际酌情增加如现场提问、实际操作、情景模拟、特长展示等方式。
2.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各招聘学校另行通知。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体检及考察
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须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工作参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者,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采取面谈、函询或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投递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面试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名额空缺时,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薪酬及聘用管理
凡经录用,办理入职手续,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相关工作由各招聘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聘用教师薪酬待遇标准为年人均8.5万元。根据我区实际,不同学段的聘用教师实行梯级薪酬,在同一招聘学校的聘用教师根据出工、出力、出绩"的工作原则实行考核发放,浮动取酬。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简章以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及武汉掌上人才"官方微信公众号的发布为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须诚实守信,凡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2.未在聘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
3.未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隐瞒个人经历、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5.武汉江岸区区属教育事业单位目前仍在聘用期内或尚未办理解聘手续的合同制聘用教师。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次招聘服务电话如下: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27-83889533、027-83357989
监督电话:027-82717795(江岸区人力资源局)、027-82220407(江岸区教育局)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七)本次招聘事宜,由江岸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武汉市江岸区中小学(幼儿园)2023年招聘合同制聘用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四川绵阳公安局招聘辅警25名,10月9日起报名

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绵阳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绵阳市公安局
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绵阳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辅警25名。具体岗位名额及条件详见《绵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见附件)。
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人员"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条件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网络管理、网络运维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的,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9:00至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绵阳市涪城区解放街17号(绵阳市公安局第二办公区)院内右侧裙楼1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提前下载好《绵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
4.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报名表(张贴本人近期1寸照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优先)、满足优先招聘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审查合格者,现场加入辅警招聘"QQ群。考试、体检、政审和公示等相关后续事项均在QQ群内进行通知。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为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
2.体能测评
测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3个项目,2项达标即为合格。测试要求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2011〕48号)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或体测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本次考试未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建议考生个人自行购买,防范体能测评运动风险。
3.面试
按照不超过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性面试与随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聘者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和与应聘岗位匹配度等。
4.成绩计算
考试结果按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100分*50%+面试成绩100分*50%的方式计算。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三) 体检、政审和公示
1.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根据面试成绩及体能测试情况,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除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人员还应满足: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庭遗传病;无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具体体检结果以医院出具报告为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2.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的政审工作,由绵阳市公安局政治部牵头,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政审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
根据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辅警招聘"QQ群内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新聘用的人员(辅警)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本次聘用的辅警与聘用单位签订一次为期5至9年的聘用合同。
五、薪酬待遇
(一)按照《绵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二)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个人五险一金"缴存部分从辅警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享受带薪年休假,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纪检督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
招聘咨询电话:0816-2498058
监督电话:0816-2498200
本公告由绵阳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1.绵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绵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绵阳市公安局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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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位
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交警支队、特巡警支队等警务辅助岗位
22名,限男性
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名,限女性
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 名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报名地点
绵阳市涪城区解放街17号(绵阳市公安局第二办公区)院内右侧裙楼1楼
应聘者提前下载好《绵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
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9:00至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考 试
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评和面试。
笔 试
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为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
体能测评
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3个项目,2项达标即为合格。测试要求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2011〕48号)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或体测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 试
按照不超过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性面试与随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聘者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和与应聘岗位匹配度等。
聘 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新聘用的人员(辅警)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本次聘用的辅警与聘用单位签订一次为期5至9年的聘用合同。
查看附件
绵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
绵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