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事业单位选聘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市政府设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着疾病预防控制的重要职责。小编了解到本次选聘正在火热报名中,有意向的考生可以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感到兴趣的网友跟着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由深圳市政府设立的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多年来,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关心下,我单位培养引进了一大批专业技术人才,配置了一系列先进的设备设施,在服务能力、实验室建设、科研教学方面日趋完善,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体系和相关的科学研究体系。我中心不断弘扬团结、创新、科学、奉献”的疾控精神,践行守护健康生活”的职业使命,以建设全国一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目标,力争在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
进一步做好高效创新的人才梯队建设,结合我中心业务发展需要,本中心决定选聘2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关于招考范围。
户籍要求为市内外”的岗位,符合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报考。
2.关于报考专业。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目录外专业,根据专业课程判断);国外学历学位证未明确标注专业的,以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标注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论文、成绩单等);
(2)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3.关于报考最高年龄。
本公告所有涉及时间年限的计算截点为2023年10月18日(报考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即1982年10月18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由市疾控中心组织实施。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版一并压缩(文件名称请按选聘+招考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9日-25日,9:00至17:00。
(三)须提交的相关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附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含认证报告)。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5.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自愿提供)。
6.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请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选聘职位要求不符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选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报考及选聘资格;
3.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确定面试人选。
1.根据选聘条件和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由招聘单位短信通知。所有符合资格报名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根据岗位报考条件,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供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进行复核确认。资格复审通过由招聘单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放《面试通知书》,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通过及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将于资格复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网址://www.shenzhencdc.cn/,以下简称中心官网)公布。面试人选标准参照《岗位表》要求确定。
2.面试人选的确定标准为:
年龄、专业、学历及工作科研业绩。
因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三、面试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居民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2日下午2:30。
地点:南山区龙苑路8号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会议室。
(二)方式和内容。
由市疾控中心对资格审查结果合格的面试人选进行结构化面试;内容为与本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三)面试结果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发放。分值采用百分制,设置60分合格线。对面试合格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面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中心官网公布。
四、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体检结果等均由招聘单位另行短信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在体检结束后30日内完成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于考察结束之后在中心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本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享受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我中心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我中心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八、递补
因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公示期间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招聘名额的,不进行递补。
九、有关事项说明
(一)在招考过程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咨询投诉方式:市疾控中心电话咨询、投诉。
咨询电话:0755-86580686
投诉电话:0755-25507501
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十、本公告由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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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报名表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10月13日
上海中医医院招聘医师1名条件说明

上海市中医医院创建于1954年,是上海市最早建成的四所市级中医医院之一。是一所中医特色浓厚、临床科室齐全、医学人才汇聚,集医、教、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是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十四五"期间,医院将全面完成嘉定院区建设、上海市名医诊疗所迁建、芷江路总院改造,形成一院三址联动协调发展新格局。医院以立足上海市、辐射长三角为总定位,以做特做优、做强做大"为总目标,努力建设成为中医特色优势鲜明、疑难病症诊治能力突出、学科建设水平领先、具备综合医疗保障能力和临床科技创新能力、具有差异化核心竞争力的三级甲等现代化中医医院。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医师 职数1名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身心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或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可不受一年居住证限制。
(二)岗位条件
医师任职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
(3)急诊医学专业;
(4)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到2023年12月31日;
(5)有丰富的临床、科研、教学经验,有大型三甲医院相关工作经历。
三、招聘办法
1、应聘
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职称资格、科研论文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医院人力资源部,简历请注明应聘岗位。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
2、资格审查
医院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3、面试和笔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笔试名单。笔试由单位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4、体格检查
按照面试或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院(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医院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道德品行和工作实绩。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本单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21-56905225
上海市中医医院
2023年10月13日
湖南株洲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2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计划1名(详见附件1)。
四、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各环节相关信息均在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发布。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5日--10月27日(上午9:00-下午17:00)。
(二)报名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科619室(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
(三)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复印件一式一份。③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标注:姓名+报考岗位)。④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并盖章。
(四)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
3.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资格审查
我局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考核
(一)开考比例
不设置开考比例。
(二)考核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等。考核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总分100分。设置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本次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岗位考核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纪律监督
中共株洲市纪委株洲市监委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个人自理。
十二、咨询与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科:0731-28685083
(二)监督电话
中共株洲市纪委株洲市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0731-28689201
附件1 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 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