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

广东三水区2023下半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31人公告

2026-09-09

2023年佛山三水医疗卫生招聘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区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人数为31人,招聘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类。今天小编要介绍的就是这次招聘的基本情况,包括薪酬待遇、考试流程等实用信息,需要的话赶紧收藏起来。感到兴趣的小伙伴和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广东三水区2023下半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3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2023年下半年佛山市三水区公立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公立医疗卫生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31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以上人员。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3年10月19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7年10月20日至2005年10月19日期间出生)。岗位另有条件的,按岗位设置的年龄条件要求。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岗位要求含具有住培合格证(或在2023年内获得住培合格证)”,考生报名时如无法提供,须提交承诺书,承诺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和考试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9日上午9:00至10月25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统一注册登录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诚信报考,报名网址://bm.gd-pa.cn/wsbm/index。

1.网上申报资料。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明确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注册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的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40KB以下)以及岗位要求条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2.单位资格审核初审。招聘单位线上审核报考者提供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报考者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核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核或未通过初审的可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10月25日下午17∶00前)。初审截止时间为10月26日中午12∶00。

3.报名确认。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笔试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不成功。报名确认事宜另行通知。

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笔试前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同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可报考应届毕业生”的岗位:①国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②2022、2023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3.报考者在报名期间,应在报名系统上传岗位所需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如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上传证明材料不齐的,不予通过初审。

4.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期限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9日。

5.报考岗位要求含具有住培合格证”岗位的考生,如已参加培训结业考试但证书未出的考生可提供成绩单进行报考。

6.报考人员须按《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上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部门盖章)、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7.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须提供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也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在报名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

8.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9.报名人员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确保内容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学习工作、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岗位,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和配偶父母等)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10.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已经聘用为佛山市三水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本次职位;已经聘用为佛山市三水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职位。

11.通过资格复审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承诺不主动放弃面试、操作考核、体检、考察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若报考人员违背上述承诺的,列入诚信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佛山市三水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及操作考核三部分,具体如下:

(一)笔试

1.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和综合知识,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将通过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健康局网站统一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依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所在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对象。

2.资格审核复审。面试前,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健康局对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知识、语言表达和仪态仪表等方面,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操作考核

考试总成绩总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1.考核对象。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操作考核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考官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健康局另行组织面试。

2.考核组织。操作考核主要考核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操作能力和综合表现,考核时间为1-3天,操作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考生必须在考核公告发出之日起15天内完成操作考核,逾期未完成的,则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后续招聘程序。操作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操作考核合格的考生方能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被考察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聘用。被考察人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予以处理。考察过程中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八、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及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健康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健康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递补和调剂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递补:

1.逾期未完成操作考核或操作考核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3.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4.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5.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是否递补,由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健康局研究决定。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考核、体检、考察、公示。

本次招聘出现的空缺岗位,是否调剂录用,由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健康局根据招考单位意见研究决定。相关事项另行公告。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报名后请留意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健康局网站(网址://www.ss.gov.cn/gzjg/ssqwsyjhsyj/zwdt/tzgg_1106913/index.html)公布考试安排等事宜。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追究责任。

(五)本公告由三水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7-87733334

投诉电话:0757-87750807

1.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专业参考目录.xls

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13日

2023年山东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023年山东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一、单位简介

山东职业学院起始于1951年建校的济南铁路机械学校,2000年升格为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更名为山东职业学院。学校是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学校目前开设招生专业44个,构建了信息技术、现代管理两大基础支撑专业群,轨道交通、智能制造、生物工程、土木工程四大具有比较优势的骨干专业群,智慧港口和机场运维两大面向未来的高成长性专业群等八大专业群。拥有实验实训室167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4亿元。

建校70余年来,学校秉持为国家潜心培育合格人才,为企业量身打造现代工匠"的办学宗旨,培养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技能人才,为国家轨道交通事业和地方区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学校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直精神文明单位"山东省省级文明校园"山东省2021-2023创建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等荣誉称号。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新华社、中国教育报等主流媒体多次对学校的办学成果宣传报道。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其中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7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5.应聘的2023年毕业生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6.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4日以后出生),应聘初级岗位(辅导员1-3岗位除外)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4日以后出生),辅导员1-3岗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4日以后出生);

7.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网站(http://edu.shandong.gov.cn/)和山东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p.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4日9:00-7月12日16:00

(2)初审时间:2023年7月4日11:00-7月13日16:00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山东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sdp.edu.cn/),进入人才招聘"模块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首次使用招聘系统",需注册新用户并上传报名材料(PDF格式的原件扫描件),注册成功后可在招聘系统"中查看招聘岗位并报名应聘。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7月12日16:00报名时间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材料:请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至招聘系统"(彩色扫描件):

①身份证。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承诺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报名时须提供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③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承诺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离职人员需提交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书。

④贴有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且有本人签名的《山东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⑤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⑥岗位必须的中共党员"、研究方向"、其他条件要求"中的证明材料,按照附件模板要求提供证明材料(附件3)。

⑦招聘岗位有学生干部"要求的,请按照附件模板要求提供证明材料(附件3),学生干部指:校(院)学生会(自律会)主席、副主席、部长;院(系)学生会(自律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体育委员、生活委员。

⑧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能够证明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和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应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需加盖该工作经历所在单位公章,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7月4日。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招聘系统"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1)网上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招聘系统"通知,请及时关注。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审核时不予通过。不明事宜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尽早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其中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通过招聘网站公布。

(2)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在报名网站或招聘系统通知,请及时关注,不再单独通知。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审查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

打印准考证时间以及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不再单独通知。

1.初级和中级(面向博士研究生岗位除外)专业技术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政策法规、时政、教育学、心理学、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知识等。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笔试结束后在报名系统公布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教师岗面试包含试讲和答辩,非教师岗面试为答辩。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专业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与技能等。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确定。

2.面向博士研究生的中级岗位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岗位人员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专业知识、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采取面试或者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个别谈话、重点走访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进行复审。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限期未处理到位的,取消考察资格。对考察中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山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网站和山东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主管单位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山东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1.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七、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531-5179369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00)

邮编:250104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山东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各类证明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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