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十堰教师招聘公告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张湾区这次公开招聘150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要求方面中小学教师需本科及以上,幼儿园教师需专科及以上,年龄限制在35周岁以下。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具体的报考条件和招聘流程,有想法的朋友们可以对照看看自己是否符合要求。感到兴趣的小伙伴们与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张湾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张湾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其中初中教师50名、小学教师95名、幼儿园教师5名。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及心理健康,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报考语文学科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5.年龄及学历要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小学教师应当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幼儿园教师应当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名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取得相应证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张湾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和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行政事业单位新进在编人员工作未满2年的(自正式录聘用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完成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以各级各类招录、招聘公告中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为准,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尚在首个聘期内的(自聘期开始之日起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被列入《黑名单及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方式、资格审查与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车都张湾网(//www.zwxww.net/)进行。请各位考生于2023年6月5日登录车都张湾网站(张湾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报名系统入口)报名确认。所有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及时缴费。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6日9:00至6月9日17:00。报名窗口于6月9日17:00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2023年6月6日9:00至6月10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2023年6月6日9:00至6月11日17: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采用微信、支付宝或网银支付。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填报多个岗位无效。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4.准考证打印:2023年6月15日9:00至6月17日9:00,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持有笔试准考证,建议打印4份)。打印中如遇问题,请致电0719-8652306。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填报虚假信息,或信息填写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名与考试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照片要求:源照片必须为近期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格式,文件小于100KB,尺寸高30mm宽21.5mm,照片清晰。
3.网上报名确认后,按鄂价费字〔2007〕18号、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笔试费用100元。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或提供虚假身份、经历、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各类信息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诚信黑名单。
报名完成后报考人员需打印报名表(附件2)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建议打印2份),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6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及分数: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综合知识,作文等,笔试满分为100分。
3.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对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2。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车都张湾网上发布岗位核减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不能重新报考其他岗位,退还已缴报名费。
4.笔试结束后,考生在车都张湾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5.笔试成绩预计在笔试考试结束后7日左右在车都张湾网公示(//www.zwxww.net/)。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从高到低按1:3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遇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时,一并列为资格复审对象;对放宽至1:2比例开考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均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其中中小学体育、中小学美术、中小学音乐学科及幼儿园教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对报考人数未达到1:5比例,但达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均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内容。重点审查考生填报或提供身份的真伪、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等个人信息,是否与所报岗位的要求一致,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具体内容及时关注资格复审公告)。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报考前应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报考时隐瞒本人真实身份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相应聘用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超过2次。经资格复审,若招聘岗位未达到规定比例则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
3.面试人选的确定。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费50元。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以上,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80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公告,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车都张湾网(//www.zwxww.net/)公示成绩。
2.面试分值及方式。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A01-A09、A13、B01-B06、B10学科以讲课(无学生)的方式进行。初中体育(A10)、初中音乐(A11)、初中美术(A12)、小学体育(B07)、小学音乐(B08)、小学美术(B09)学科及幼儿园教师(C01)以讲课+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讲课占面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70%)。初中体育(A10)、小学体育(B07)专业技能测试按专项分项进行测试,具体测试办法见面试公告。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三、成绩计算
1.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由张湾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3.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张湾区教育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复检医院由张湾区教育局指定。
4.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办理聘用手续。
5.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中共张湾区委组织部统筹,张湾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
2.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考察合格并办理聘用手续前完成与原单位的辞职或解聘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4.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
六、聘用
根据岗位拟聘人数分学段分学科(体育学科分专项)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岗位确定后,对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考生应在车都张湾网上下载打印《诚信承诺书》,并经本人签名确认,资格审查时提交给资格审查单位。
(二)考生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聘用合同;
2.考生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考生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情况的。
(三)对伪造相关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人员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聘的具体时间安排如有变动,将提前在车都张湾网发布通知,届时以通知为准。
八、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张湾区教育局、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咨询电话:0719-8619556(张湾区教育局人事股)。
(二)监督电话:0719-8652306(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和人事管理股);0719-8619681(张湾区教育局办公室)
附件:
1、附件1:张湾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和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2、附件2:张湾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3、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4、附件4:三支一扶”人员报考加分申请表.xls
5、附件5: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加分申请表.xlsx
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湾区教育局
2023年5月25日
2023年武汉江岸区公开招聘249名合同制教师

为适应江岸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适当补充我区中小学(幼儿园)紧缺学科教师需求,现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合同制聘用教师,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详情另见各校招聘岗位一览表。招聘新教师249人,另需替换原有聘用教师若干名。由于学校生源数后期有微调可能,故相关学校的招聘计划将酌情予以调整(减少),具体情况以后期通知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初次聘用教师的年龄原则上男性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6.中小学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023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学科专业原则上应相关、相近;
7.执业资格:需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之一:①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②持有在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③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具有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应在规定的一年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将解除聘用合同。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高段可低用;
8.普通话等级:幼儿园教师、语文教师的普通话等级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9.招聘学校在确保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可结合本单位实际需求适当提高和细化条件。具体条件以各校招聘简章招聘岗位一览表中所列条件为准。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在全日制高校就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6.武汉江岸区属教育事业单位目前仍在聘用期内或尚未办理解聘手续的合同制聘用教师;
7.被列为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及国家部委联合惩戒备忘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应聘程序
(一)应聘人员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于2023年8月7日(周一)上午9:00至2023年8月11日(周五)中午12:00期间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首页的招聘"考试"页面,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公告,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各岗位报名情况次日上午更新,建议应聘人员合理选择报考岗位,避免报考志愿过度集中。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经网上初审基本条件且结果为审核通过"者,将进入校级考核环节。经校级考核,遴选出拟入围面试人选,由招聘学校通知参加面试后,方可进入后续面试环节。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确保填报信息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网上初审
对考生基本条件进行网上初步审核,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8月11日14:00前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查询网上审核结果,通过网上审核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校级考核
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将以下资料作为附件传至报考学校指定邮箱。
凡网上初审结果为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8月11日20:00前(统计时点以指定邮箱收件时间为准)将相关印证材料(清单附后),以压缩包形式(压缩文件名称设定为:报考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名称-考生姓名-手机号码-现居住地)发送至各招聘学校的指定邮箱(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邮件主题"名与压缩包名一致。
凡网上初审结果为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如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校级考核资料、所提交资料不全或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将不能通过校级考核环节,且不作后续面试安排。
经校级考核,遴选出拟入围面试人选,由招聘学校通知参加面试后,方可进入后续面试环节。原则上入围面试人员比例不低于1:3。
校级考核环节须提交的资料清单如下:(备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岗位所需证件,上传附件大小不超过10M,且均为PDF格式)
1.《武汉市江岸区2023年合同制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与网上报名时所填原表一致,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 www.whzsrc.com,点击招聘"考试"中资格审查"栏目,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后截图或打印网页);
2.有效身份证的原件(照片面、国徽面);
3.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注:研究生须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学位证);
4.相应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可出具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
6.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其中:语文教师、幼儿教师岗位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7.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1张电子稿;
8.个人简历一份(包含工作经历、获奖情况等);
9.获奖证书。
(四)面试
1.区教育局于八月中旬统筹组织面试工作。中小学教师岗位主要采取无学生试讲方式进行,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主要采取幼教技能展示(如简笔画、指定考题即兴主题演讲、自选曲目钢琴弹唱展示和无伴奏幼儿韵律舞蹈等)方式进行。可根据实际酌情增加如现场提问、实际操作、情景模拟、特长展示等方式。
2.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各招聘学校另行通知。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体检及考察
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须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工作参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者,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采取面谈、函询或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投递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面试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名额空缺时,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薪酬及聘用管理
凡经录用,办理入职手续,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相关工作由各招聘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聘用教师薪酬待遇标准为年人均8.5万元。根据我区实际,不同学段的聘用教师实行梯级薪酬,在同一招聘学校的聘用教师根据出工、出力、出绩"的工作原则实行考核发放,浮动取酬。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简章以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及武汉掌上人才"官方微信公众号的发布为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须诚实守信,凡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2.未在聘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
3.未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隐瞒个人经历、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5.武汉江岸区区属教育事业单位目前仍在聘用期内或尚未办理解聘手续的合同制聘用教师。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次招聘服务电话如下: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27-83889533、027-83357989
监督电话:027-82717795(江岸区人力资源局)、027-82220407(江岸区教育局)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七)本次招聘事宜,由江岸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武汉市江岸区中小学(幼儿园)2023年招聘合同制聘用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保定徐水2023年招聘教师104名公告

为推动全区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区委、区政府批准,报市人社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额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4名,其中高中4名,初中52名,小学48名(具体岗位数额见附表)。
{C}!--[if !supportLists]--二、{C}!--[endif]--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保定市户籍或生源地(含雄安新区和定州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8日至2005年7月18日期间出生)。
(二)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敬业奉献和改革创新精神。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四)报考人员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有学历均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
(五)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网址:http://www.jszg.edu.cn。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文件有关精神,此次招聘教师岗位对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不再要求,但须在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的,予以解聘(教师资格证可下行使用)。
(六)报考初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岗位人员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学科均须与应聘岗位一致。
(七)报考其他学科人员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与应聘岗位一致,其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专业可报小学科学岗位;历史、政治专业可报小学道德与法治岗位。
(八)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九)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应聘须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复审阶段需提供同意应聘的证明。
(十)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3.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四、教师待遇
中小学教师聘用后纳入全额事业编制,工资由区财政统一发放。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设置开考比例2:1,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
1.报名网址:http://110.249.194.121:89
2.时间安排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7月24日9:00至 7月26日17:00截止;
(2)网上缴费时间:7月24日9:00审核通过后至7月27日12:00截止;
(3)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7月31日9:00至8月1日17:00;
(4)笔试时间:8月4日;
(5)笔试成绩及进入复审人员名单查询时间:8月8日前;
(6)复审时间:8月9日- 1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7)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8月14日9:00至8月15日17:00;
(8)面试时间:8月17日;
(9)综合成绩查询时间:8月20日前。
3.注意事项
考生须完全了解招聘政策和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保定市徐水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及考生《诚信承诺书》,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进行操作。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二者需牢记。
(3)按照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可再次登入系统查看报名状态,以免影响考试。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员一般会在24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不能修改,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面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节点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考生可以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
(二)笔试
时间:8月4日9:00--11:00
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内容;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中小学课程理论、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通过答题卡形式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并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试卷由专家组拟定或从国家、省级公开招聘人员笔试题库调用。
2023年8月8日前,考生登录http://110.249.194.121:89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8月9日-8月10日)
分别依照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程序。因填报信息不实且不符合应聘条件者,取消进入面试资格,按岗位依据笔试成绩顺序递补。
进入复审的考生于8月9日- 1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到徐水区第二中学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身份证、工作证明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8月17日)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评委从异地聘请。面试前考生备课9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试讲内容在应聘岗位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乐器、体育器材等教辅工具不得带入考场。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60分以下不予聘用。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组织体检(8月21日)
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综合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的顺序依次为面试成绩较高者、普通院校学历较高者、最高学历毕业时间较早者,年龄较小者。初检不合格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核(8月23日)
招聘办组织相关人员,通过查阅档案(考生需将本人人事档案于8月23日前送交人社局人事股112室,逾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综合考察的基础上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结果(8月24日-8月30日)
拟聘人员名单在徐水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在体检、考核、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的有效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考核人员的顺序进行递补。
(八)岗位调剂(8月31日)
若该岗位没有递补人员,则进行岗位调剂,调剂方案另行公告。
(九)聘用安置(9月1日)
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定聘用合同,办理增人、入编等手续,工资从正式上岗后的当月计算。应聘人员因故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有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抵顶见习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用人单位终止聘用合同。三年内不准跨乡镇流动,否则用人单位予以解聘。
七、组织领导(略)
八、纪律与监督
(一)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二)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处理。
(三)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人社局举报电话:0312-8601771
教育和体育局举报电话:0312-7115665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徐水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
保定市徐水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8日
咸安区2023年小学劳务派遣教师招聘指南

为适应我区经济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着力构建多途径教师补充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辖区内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同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咸安区教育局委托咸安区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风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劳务派遣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劳务派遣教师176名,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咸安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具体见岗位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热爱教育事业;
(4)身体及心理健康,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5.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及国家部委联合惩戒备忘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www.xianan.gov.cn)、咸宁人民广播电台微信公众号、咸宁新闻广播就业广场栏目、云上咸安APP、咸安春风人力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在网站上进行岗位查询。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8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周六周日不接收报名)
2.报名地点:咸宁市咸安区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3.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缴纳笔试费用100元。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咸安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岗位表》的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
(2)联系方式:0715-8318776(李女士)
(3)报名材料:填写《咸安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报名表》(近期正面免冠登记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
5.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人数比例不达1.5:1的,其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不核减。
(三)笔试
1.笔试拟定于2023年8月13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及笔试公告为准。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与地点:2023年8月11日在咸宁市咸安区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2科,即《教育综合知识》和应聘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教育综合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
4.笔试结束后,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面试人员。
5.笔试综合分数不得低于50分,低于50分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
面试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5:1,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面试入围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可不核减岗位,但面试成绩不低于80分。
面试方式为说课,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素养和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告。
(五)成绩计算
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公示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考生可登录查询。
四、体检、考核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则面试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负责体检的医务人员和主检医生须在结果栏签署明确的合格或不合格意见。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自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考核
考核采取函询、实地考察或档案资料审查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诚信记录、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或与应聘岗位不匹配及职业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等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名额空缺时,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岗前培训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an.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出现空缺的,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区教育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岗前集中培训。
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劳务派遣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1.拟聘人员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由春风公司组织其分学科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原则依次选岗。
2.公示人员与咸宁市咸安区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动合同签订期限按《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执行,首次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 个月。
3.劳务派遣教师日常管理工作由学校(用工单位)负责,对于不服从学校管理、无法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严重违纪违规人员,学校依法依规予以辞退。
七、劳务派遣教师待遇
1.劳务派遣教师工资待遇:按人均每年5万元左右(含工资、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人力资源服务管理费)。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按月发放,奖励绩效由学校(用工单位)根据教师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实行按学期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学校(用工单位)制定。
2.劳务派遣教师在聘用期间由春风公司依照相关规定为其购买社会保险。
3.劳务派遣教师职称晋升由区人社局纳入同类公办教师进行管理,但与公办教师实行分类运行的管理办法。
4.学校(用工单位)执行的国家规定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同样适用于本次招聘的劳务派遣教师。
八、其它事项
(一)应聘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或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网上公告。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遵守考纪。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试舞弊的应聘者,经查实的,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2.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毕业的;
3.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隐瞒个人经历、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5.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情形的。
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咸安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岗位表》
2.《咸安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报名表》
咸宁市咸安区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8日